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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华正新材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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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提供3.45亿元授信担保

本次公告为上市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担保,且在前期预计担保额度内,属于常规融资支持披露。

📄 原文华正新材↗ 原文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不做 华正新材(603186.SH)
常规对子公司授信担保公告,虽提示担保比例较高但无逾期且在预计额度内,缺乏明确同向交易催化和短期正期望,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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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为上市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担保,且在前期预计担保额度内,属于常规融资支持披露。
  • 公告明确本次担保后对珠海华正担保余额仍为10.35亿元,可用额度9.65亿元,未形成新增订单、利润或产能层面的短期重定价催化。

主要风险

  •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202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89.20%,但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无逾期担保,偏风险提示而非可执行方向性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941 字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
限公司
34,500.00 万元
103,506.41 万元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327,47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
189.2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珠海
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正”)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
况,公司于2026 年7 月13 日与以下银行分别签订了担保合同。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22,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协议是基于公司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于2025 年12 月
19 日签订的《保证合同》,本次仅变更保证金额,从15,000 万元提升至22,000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20,000 万元人民币
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
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珠海斗门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
7,5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0 日、2026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2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27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150,0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珠海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
170,000 万。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已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
度进行调剂使用,经调剂后,公司为珠海华正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 万。详细
内容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珠海华正的担保余额为103,506.41 万元,本次担保后,
公司对珠海华正的担保余额为103,506.41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96,493.59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
郭江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3MA54K74U9F
成立时间
2020-04-24
注册地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融合西路358 号
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
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
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未
经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8,614.15
230,584.07
负债总额
179,029.01
162,832.73
资产净额
69,585.14
67,751.34
营业收入
58,714.43
179,744.23
净利润
1,833.80
6,135.6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珠海华正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新增7,000万元,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
2、该协议是基于公司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于2025年12月19日签订的《保证
合同》,本次仅变更保证金额,从15,000万元提升至22,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
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7)。
(二)公司为珠海华正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担保主债权本金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
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为珠海华正与农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2、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
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人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
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7,470.00 万元(含本
次新增担保),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9.20%;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176,052.38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1.72%。均系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