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侨城A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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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披露参股项目公司10.61亿元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
华侨城A(000069.SZ)披露对参股项目公司首茂城公司剩余本金10.61亿元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74%。
📄 原文华侨城A↗ 原文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4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 武汉…
不做 华侨城A(000069.SZ)
一阶方向偏利空但金额占归母净资产2.74%,公司称不构成重大影响;A股个股默认不可做空,不能用下跌后的修复逻辑反手做多,因此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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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华侨城A(000069.SZ)披露对参股项目公司首茂城公司剩余本金10.61亿元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2.74%。
- 事件一阶方向偏利空,但公司称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且A股个股默认不可做空。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出现诉讼、减值计提或项目回款继续恶化,可能进一步压制华侨城A(000069.SZ)估值。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22 字
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4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茂城公司”)为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持股33%的参股公司。
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3%。上述其他两方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根据项目合作
协议安排,首茂城公司采用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管控体系、开发项
目管理制度、相关信息系统及“金茂”系列产品和服务。为支持首茂
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首茂城公司三方股东(或股东之关联人)按项目
合作协议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按持股比例向首茂城公司提供股东借
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华侨城对首茂城公司尚未收回剩余本金
106,094.90 万元,该部分本金已于2026 年7 月11 日到期,在到期日
前不计息,到期日后按年化6%计算利息。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田
成立时间:2016 年9 月1 日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NEFB1R
注册地址:洪山区和谐路1 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
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 地块)B-03 栋4 层1 号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首茂城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56,828.72 万元、负债总额351,257.25 万元、所有者权益5,571.46
万元、营业收入61,241.61 万元、净利润-23,266.40 万元。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针对首茂城公司到期未还款事项,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与
首茂城公司做好还款事项沟通,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保留采取诉
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首茂城公司追加
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资助对象财务数据、经营情况。本次逾期未收
回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74%,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6-4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茂城公司”)为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侨城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持股33%的参股公司。
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3%。上述其他两方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根据项目合作
协议安排,首茂城公司采用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管控体系、开发项
目管理制度、相关信息系统及“金茂”系列产品和服务。为支持首茂
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首茂城公司三方股东(或股东之关联人)按项目
合作协议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按持股比例向首茂城公司提供股东借
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华侨城对首茂城公司尚未收回剩余本金
106,094.90 万元,该部分本金已于2026 年7 月11 日到期,在到期日
前不计息,到期日后按年化6%计算利息。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田
成立时间:2016 年9 月1 日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NEFB1R
注册地址:洪山区和谐路1 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
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 地块)B-03 栋4 层1 号
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首茂城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56,828.72 万元、负债总额351,257.25 万元、所有者权益5,571.46
万元、营业收入61,241.61 万元、净利润-23,266.40 万元。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针对首茂城公司到期未还款事项,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与
首茂城公司做好还款事项沟通,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保留采取诉
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在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将不再向首茂城公司追加
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被资助对象财务数据、经营情况。本次逾期未收
回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74%,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有关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