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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北方长龙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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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股东会通过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治理制度议案

公告为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事项是经营范围、章程和治理制度修订。

📄 原文北方长龙↗ 原文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第1 页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6-057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
不做 北方长龙(301357.SZ)
股东会通过经营范围和治理制度修订,缺少订单、牌照或业绩量级,方向不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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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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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播链

  1. 2026-07-15官方确认/否认巨潮资讯/北方长龙公告一手源原文 ↗
    股东会通过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修订治理制度。

关键理由

  • 公告为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事项是经营范围、章程和治理制度修订。
  • 未披露新订单、资产注入、牌照获批或收入利润量级。

主要风险

  • 经营范围变更若未来对应新业务落地需另行评估,但本公告本身没有可交易增量。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 kb_search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329 字
第1 页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6-057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15 日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7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15 日
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
合材料产业园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2 页
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9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1,573,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819%。其中:
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1,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6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73,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73,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共计173,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5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反对17,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1%。

第3 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9205%;反对17,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2460%;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1,5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反对17,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3.9205%;反对17,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2460%;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3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律师、钱俊婷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
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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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