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安科生物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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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控股子公司拟向合肥康鼎提供6000万元短期财务借款
6000万元借款用于合肥康鼎收购合肥医工股权,年利率5%,对安科生物体量而言更像资金运用而非主营业务催化。
📄 原文安科生物↗ 原文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做 安科生物(300009.SZ)
6000万元财务借款相对主营和市值影响小,且偿债依赖股权转让进度并存在逾期风险,不构成正向事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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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6000万元借款用于合肥康鼎收购合肥医工股权,年利率5%,对安科生物体量而言更像资金运用而非主营业务催化。
- 借款方净资产仅608.22万元且无营业收入,偿还依赖后续转让合肥医工股权,公告本身提示逾期风险。
主要风险
- 质押合肥医工500万股按上一轮估值约2.55亿元,覆盖借款本息,实际信用风险有一定缓释。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15 · 影响 weakens
公告仅为财务借款安排,并提示借款方可能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
检索:公告原文是否披露主营药品、利润或订单增量 原文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555 字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余良卿”)将在不影响自身
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肥康鼎”)提供6,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借款利率为5.0%(高于同期银
行一年期3%贷款利率),利息按季度支付。
2、履行的审议程序:安科余良卿已根据《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章
程》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可能存在合肥康鼎不能按期、足额偿
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借款存在的相关风险,
谨慎投资。
4、防控措施: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财务借款的风险,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
伙人何广卫先生为合肥康鼎本笔借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双方签署《股权质押
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质押物权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质押合同明确约定逾
期股权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债务逾期等情形,出借方有权启动股权拍卖、变卖程
序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在未受偿债权金额额度范围内要求其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
权按约定价格无条件转让给出借方。
一、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事项概述
1、为解决合肥康鼎的资金需求,安科余良卿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合肥康
鼎提供6,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借款资金专项用于收购合肥医工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医工”)股权。本次提供财务借款资金来源为安
科余良卿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
业务开展及整体资金安排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禁止情形。
为保障公司本次对外财务借款对应的资金本息安全,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
伙人何广卫先生以其自身持有的合肥医工500 万股股权(对应合肥医工的股权
比例为7.7248%)为本笔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依据合肥医工上一轮市场化
融资整体估值33 亿元测算,对应质押股权的公允价值约为25,490 万元人民币,
质押资产价值可足额覆盖本次财务借款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相关费
用。
2、安科余良卿已根据《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经内部决策
程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相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
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采取短期有息借款方式,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借款年利率为5.0%,利息按季度
支付,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安科余良卿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安科余良卿的资金情况全权办理本
次对外财务借款的资金发放、合同签署等全部相关事宜。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802656P
注册资本:609.66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广卫
成立日期:2015 年4 月27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D8 栋集思空间2128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比例
1
何广卫
467.9478
76.7555%
2
佘双博
24.5322
4.0239%
3
刘伟
19.0350
3.1222%
4
吴刚
16.3350
2.6794%
5
储昭兴
16.3350
2.6794%
6
苏峰
16.3350
2.6794%
7
卞学国
12.4200
2.0372%
8
魏萍
12.4200
2.0372%
9
施传奇
5.1300
0.8415%
10
许先梅
4.7250
0.7750%
11
张旭
4.7250
0.7750%
12
吴军
4.3200
0.7086%
13
张强
2.9700
0.4872%
14
代勤
2.4300
0.3986%
合计
609.6600
100.0000%
合肥康鼎系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为合肥医工的员工持股平台,
目前持有合肥医工225.8 万股,持股比例为3.4885%。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查询,合肥康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方认定标准,
合肥康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609.86
609.86
负债总额
1.64
1.64
净资产
608.22
608.22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三、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何广卫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主
任药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双创导师、国家“万人计划”专家、
科技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987 年7 月至1990 年7 月任安徽中医药大学教研室
教师;1996 年至2001 年1 月任合肥医工研究所负责人;2001 年1 月至2018 年
12 月任合肥医工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12 月至今任合肥医工股份董事长、
总经理;2014 年12 月至2016 年4 月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4 月任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广卫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广卫先生自愿以其持有的合肥医工500 万股股权为合肥康鼎本次全部借
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目前已完成对应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质押物权合法有
效。
四、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何广卫(以下简称“丙方”)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60,000,000.00)
借款用途:乙方承诺借款用于收购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专款专
用
(二)借款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
2、乙方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
(三)借款利息及支付期限
借款利息按年利率5%计算,自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计息,乙方应于每季度
最后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期利息;若乙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四)本金归还
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尚未支付的利息。
(五)借款担保
1、丙方以其持有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00 万股股权(对应持股比例
为7.7248%)就本协议项下甲方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质
押协议;
2、丙方自愿就本协议项下乙方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期足额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须按借款本金的万分之
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及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五、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合理性
安科余良卿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本次财务借款,在充分保障自身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对闲置资金进行市场化配置,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整体利息收益。
(二)潜在风险说明
合肥康鼎本次还款资金来源为后续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合肥医工股权所得款
项,目前合肥医工正与意向投资机构推进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若股权转让事项
落地进度不及预期,合肥康鼎存在无法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债权逾
期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财务借款存在的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三)风险防控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财务借款的风险,何广卫先生以个人名下持有的部分合
肥医工股权为本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资产价值超过本次财务借款金额,可
足额覆盖全部债权相关支出。双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
质押物权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质押合同明确约定逾期股权处置办法,一旦发生债
务逾期等情形,出借方有权直接启动股权拍卖、变卖程序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在
未受偿债权金额额度范围内要求其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权按约定价格无条件转
让给出借方。
公司及安科余良卿将定期对接合肥康鼎,动态评估现金流回款情况。若股权
转让推进出现滞后现象,公司将第一时间与借款方沟通,提前制定债权保障预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审议认为:安科余良卿此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整体资金收益,不会对安科余良卿整体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安科余良卿已对合肥康鼎的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本次财务借款配套足额股权质押担保措施,质押资
金价值可全额覆盖借款本息;合同明确约定逾期股权处置机制,风险防控手段完
善。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拟向合肥康鼎提供财务借款外,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外财务借款款项逾期未收回
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3、《股权质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4、《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余良卿”)将在不影响自身
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肥康鼎”)提供6,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借款利率为5.0%(高于同期银
行一年期3%贷款利率),利息按季度支付。
2、履行的审议程序:安科余良卿已根据《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章
程》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可能存在合肥康鼎不能按期、足额偿
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借款存在的相关风险,
谨慎投资。
4、防控措施: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财务借款的风险,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
伙人何广卫先生为合肥康鼎本笔借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双方签署《股权质押
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质押物权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质押合同明确约定逾
期股权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债务逾期等情形,出借方有权启动股权拍卖、变卖程
序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在未受偿债权金额额度范围内要求其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
权按约定价格无条件转让给出借方。
一、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事项概述
1、为解决合肥康鼎的资金需求,安科余良卿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合肥康
鼎提供6,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借款,借款资金专项用于收购合肥医工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医工”)股权。本次提供财务借款资金来源为安
科余良卿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
业务开展及整体资金安排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禁止情形。
为保障公司本次对外财务借款对应的资金本息安全,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
伙人何广卫先生以其自身持有的合肥医工500 万股股权(对应合肥医工的股权
比例为7.7248%)为本笔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依据合肥医工上一轮市场化
融资整体估值33 亿元测算,对应质押股权的公允价值约为25,490 万元人民币,
质押资产价值可足额覆盖本次财务借款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全部相关费
用。
2、安科余良卿已根据《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章程》经内部决策
程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相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事
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采取短期有息借款方式,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借款年利率为5.0%,利息按季度
支付,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安科余良卿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安科余良卿的资金情况全权办理本
次对外财务借款的资金发放、合同签署等全部相关事宜。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802656P
注册资本:609.66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广卫
成立日期:2015 年4 月27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一期D8 栋集思空间2128 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比例
1
何广卫
467.9478
76.7555%
2
佘双博
24.5322
4.0239%
3
刘伟
19.0350
3.1222%
4
吴刚
16.3350
2.6794%
5
储昭兴
16.3350
2.6794%
6
苏峰
16.3350
2.6794%
7
卞学国
12.4200
2.0372%
8
魏萍
12.4200
2.0372%
9
施传奇
5.1300
0.8415%
10
许先梅
4.7250
0.7750%
11
张旭
4.7250
0.7750%
12
吴军
4.3200
0.7086%
13
张强
2.9700
0.4872%
14
代勤
2.4300
0.3986%
合计
609.6600
100.0000%
合肥康鼎系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为合肥医工的员工持股平台,
目前持有合肥医工225.8 万股,持股比例为3.4885%。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查询,合肥康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方认定标准,
合肥康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6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609.86
609.86
负债总额
1.64
1.64
净资产
608.22
608.22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三、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何广卫先生,中国国籍,1966 年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主
任药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双创导师、国家“万人计划”专家、
科技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987 年7 月至1990 年7 月任安徽中医药大学教研室
教师;1996 年至2001 年1 月任合肥医工研究所负责人;2001 年1 月至2018 年
12 月任合肥医工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12 月至今任合肥医工股份董事长、
总经理;2014 年12 月至2016 年4 月任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4 月任合肥康鼎执行事务合伙人。何广卫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广卫先生自愿以其持有的合肥医工500 万股股权为合肥康鼎本次全部借
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目前已完成对应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质押物权合法有
效。
四、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何广卫(以下简称“丙方”)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60,000,000.00)
借款用途:乙方承诺借款用于收购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专款专
用
(二)借款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
2、乙方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止。
(三)借款利息及支付期限
借款利息按年利率5%计算,自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计息,乙方应于每季度
最后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期利息;若乙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四)本金归还
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尚未支付的利息。
(五)借款担保
1、丙方以其持有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00 万股股权(对应持股比例
为7.7248%)就本协议项下甲方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质
押协议;
2、丙方自愿就本协议项下乙方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为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期足额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每逾期一日须按借款本金的万分之
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及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五、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合理性
安科余良卿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本次财务借款,在充分保障自身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对闲置资金进行市场化配置,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整体利息收益。
(二)潜在风险说明
合肥康鼎本次还款资金来源为后续对外转让其持有的合肥医工股权所得款
项,目前合肥医工正与意向投资机构推进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若股权转让事项
落地进度不及预期,合肥康鼎存在无法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债权逾
期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财务借款存在的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三)风险防控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本次财务借款的风险,何广卫先生以个人名下持有的部分合
肥医工股权为本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资产价值超过本次财务借款金额,可
足额覆盖全部债权相关支出。双方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
质押物权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质押合同明确约定逾期股权处置办法,一旦发生债
务逾期等情形,出借方有权直接启动股权拍卖、变卖程序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在
未受偿债权金额额度范围内要求其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权按约定价格无条件转
让给出借方。
公司及安科余良卿将定期对接合肥康鼎,动态评估现金流回款情况。若股权
转让推进出现滞后现象,公司将第一时间与借款方沟通,提前制定债权保障预案。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审议认为:安科余良卿此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整体资金收益,不会对安科余良卿整体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安科余良卿已对合肥康鼎的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本次财务借款配套足额股权质押担保措施,质押资
金价值可全额覆盖借款本息;合同明确约定逾期股权处置机制,风险防控手段完
善。本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拟向合肥康鼎提供财务借款外,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借款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外财务借款款项逾期未收回
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3、《股权质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4、《合肥康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