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三安光电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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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拟承接6.69亿元债务并取得等额子公司债权以解除控股股东相关担保
交易本质是债权债务置换,6.69亿元约为公司总市值0.94%,且不改变还款利率和期限。
📄 原文三安光电↗ 原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6-06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不做 三安光电(600703.SH)
6.69亿元为存量债务置换且无现金流增量,金额相对市值不足以构成短线重定价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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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公告6.69亿元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解除对控股股东相关担保。
关键理由
- 交易本质是债权债务置换,6.69亿元约为公司总市值0.94%,且不改变还款利率和期限。
- 解除关联担保有治理改善含义,但不带来新增收入、利润或现金流,且关联方财务压力背景可能压制估值。
主要风险
- 若市场重点交易治理改善,可能有短线修复,但近期股价已明显回落且基本面催化不清。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55 字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6-06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鉴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现状,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开基金”)拟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和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安电子”)支付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和投资收益提供的担保。公司将承担
6.69 亿元债务,直接还款给国开基金。作为承接该笔债务的对等交易对价,公
司将无偿取得三安集团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及下简称
“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剩余借款债
权6.69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将不再承担对三安集团的相
关债务的清偿责任。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担保责任解除。
本次交易合计金额6.69 亿元,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三安电子和间接控股
股东三安集团,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
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三安集成和福建晶安发展,与三安集团和三安电
子达成一致意见:国开基金出资16.54 亿元和2 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
该16.54 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2 亿元用于投资福建晶安
项目建设;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
益和分期分批股权回购款;公司为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分期受让国开基金该
18.54 亿元对应的部分股权和投资收益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15 年10 月15 日、2015 年12 月10 日、2015 年12 月30 日、2016
年4 月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和福建晶安按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款
项,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6.69 亿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通过法律途径促成与国开基金达成调解安排,承接
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承担的国开基金投资收益的分期支付义务和控股股东三
安电子承担的国开基金剩余股权回购款6.69 亿元;作为承接该笔债务的对等交
易对价,公司将无偿取得三安集团对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剩余借款债
权合计6.69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将不再承担对三安集团
的相关债务的清偿责任。后续还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归还给
公司,公司再归还给国开基金。本次交易为债权债务整体置换安排,不涉及现金
收付,不改变原交易项下分期还款模式,延续原有还款利率及期限不变。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安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持有三安电子52.69%股权,三安集团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秀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61291852
成立时间:2001 年7 月4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 号创想中心A 座23 楼-2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39,215.00 万元
经营范围:1、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
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
学品)、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产品及软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矿产品。
2、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557507
成立时间:2000 年11 月22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 号创想中心A 座27 楼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51,252.72 万元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2、
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5、未
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效化解为控股股东担保责任,减少公司关联交易,提升公司财务
稳健性与治理水平。本次交易不改变还款核心条款,公司无需一次性偿付款项,
不会对公司当期现金流造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本次交易公平合理,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林志强先生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
有效化解为控股股东担保责任,减少公司关联交易,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与治理
水平,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属于公司对现有资产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3、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董事会
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强先生、林志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6-06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鉴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现状,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开基金”)拟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和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安电子”)支付国开基金股权回购款和投资收益提供的担保。公司将承担
6.69 亿元债务,直接还款给国开基金。作为承接该笔债务的对等交易对价,公
司将无偿取得三安集团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及下简称
“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晶安”)剩余借款债
权6.69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将不再承担对三安集团的相
关债务的清偿责任。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关联担保责任解除。
本次交易合计金额6.69 亿元,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三安电子和间接控股
股东三安集团,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
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三安集成和福建晶安发展,与三安集团和三安电
子达成一致意见:国开基金出资16.54 亿元和2 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
该16.54 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2 亿元用于投资福建晶安
项目建设;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
益和分期分批股权回购款;公司为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分期受让国开基金该
18.54 亿元对应的部分股权和投资收益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15 年10 月15 日、2015 年12 月10 日、2015 年12 月30 日、2016
年4 月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和福建晶安按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款
项,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6.69 亿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通过法律途径促成与国开基金达成调解安排,承接
间接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承担的国开基金投资收益的分期支付义务和控股股东三
安电子承担的国开基金剩余股权回购款6.69 亿元;作为承接该笔债务的对等交
易对价,公司将无偿取得三安集团对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剩余借款债
权合计6.69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将不再承担对三安集团
的相关债务的清偿责任。后续还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福建晶安归还给
公司,公司再归还给国开基金。本次交易为债权债务整体置换安排,不涉及现金
收付,不改变原交易项下分期还款模式,延续原有还款利率及期限不变。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安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三安集团持有三安电子52.69%股权,三安集团
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秀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61291852
成立时间:2001 年7 月4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 号创想中心A 座23 楼-26 楼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39,215.00 万元
经营范围:1、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
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
学品)、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产品及软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矿产品。
2、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557507
成立时间:2000 年11 月22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 号创想中心A 座27 楼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51,252.72 万元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2、
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5、未
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效化解为控股股东担保责任,减少公司关联交易,提升公司财务
稳健性与治理水平。本次交易不改变还款核心条款,公司无需一次性偿付款项,
不会对公司当期现金流造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本次交易公平合理,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四、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以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林志强先生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
有效化解为控股股东担保责任,减少公司关联交易,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与治理
水平,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属于公司对现有资产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3、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董事会
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林志强先生、林志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