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峰测控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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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24.242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数量仅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0.12%,属于常规股权激励执行。
📄 原文华峰测控↗ 原文
华峰测控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不做 华峰测控(688200.SH)
常规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规模仅约0.12%且有股份支付费用,非短线交易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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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授予数量仅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0.12%,属于常规股权激励执行。
- 授予价47.94元/股低于公告测算标的股价447元/股,但股份支付费用9677.53万元将分期摊销,对短线利润反而有费用压力。
主要风险
- 股权激励可能被解读为绑定核心人员,但不是订单、业绩或技术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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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7 月1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2424 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24.2424 万股(调整后),截至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完
毕。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北京华峰测
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
年7 月15 日,以47.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7 月1 日至2025 年7 月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7 月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5-053)。
3、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7 月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
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3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4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日为2026 年7 月15 日,并同意以47.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9 名激励对象
授予24.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7 月15 日
2、授予数量:24.2424 万股
3、授予人数:119 人
4、授予价格:47.9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 月后,且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 日起算,至公告前5 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
5
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量(万股)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总数比例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赵运坤
职工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6280
1.24%
0.01%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8 人)
22.6144
17.21%
0.11%
合计(119 人)
24.2424
18.45%
0.12%
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
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
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对预留授予的24.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
7
了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47 元/股(公司2026 年7 月15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
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7641%、17.1597%(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12 个月、24 个
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1799%。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24.2424
9677.5257
3335.7522
5033.7745
1307.9990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核心团队的稳定
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
业绩和内在价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及调整事项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本激
8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
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7 月1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2424 万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24.2424 万股(调整后),截至本次授予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授予完
毕。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北京华峰测
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
年7 月15 日,以47.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7 月1 日至2025 年7 月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7 月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5-053)。
3、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7 月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7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
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3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4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
予日为2026 年7 月15 日,并同意以47.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9 名激励对象
授予24.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7 月15 日
2、授予数量:24.2424 万股
3、授予人数:119 人
4、授予价格:47.9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 月后,且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 日起算,至公告前5 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
5
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归
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量(万股)
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
总数比例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赵运坤
职工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1.6280
1.24%
0.01%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8 人)
22.6144
17.21%
0.11%
合计(119 人)
24.2424
18.45%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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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
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
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对预留授予的24.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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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47 元/股(公司2026 年7 月15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
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7641%、17.1597%(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12 个月、24 个
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1799%。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24.2424
9677.5257
3335.7522
5033.7745
1307.9990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核心团队的稳定
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
业绩和内在价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及调整事项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本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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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
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