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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海泰新光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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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拟5,000万至1亿元回购,回购上限166元但一致行动人仍在减持期

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占最新市值约1.02%,对股价有一定托底但不是强业绩催化。

📄 原文海泰新光↗ 原文
海泰新光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3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海泰新光(688677.SH)
回购上限约占市值1%,但一致行动人仍在减持且股份未来可出售,托底不足以形成正期望,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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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占最新市值约1.02%,对股价有一定托底但不是强业绩催化。

主要风险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回购用途为维护价值且12个月后可出售,信号被对冲。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16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仍未实施完毕,将继续减持,削弱回购利好。
    检索:海泰新光 回购 减持 2026 原文 ↗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851 字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6-032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具
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于2026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行动人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
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奥达”)、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莱特”)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为2026 年6 月23
日至2026 年9 月22 日,内容详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
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

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
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
的政策执行;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目的: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中连续20 个交易日内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的情形。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 号——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9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66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0.12万股~60.2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5%~0.50%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
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
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
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
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
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
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66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60.2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6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约为30.12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
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00 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

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0
0.00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119,877,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1,587,600
1.32
1,888,805
1.58
2,190,010
1.83
股份总数
119,877,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119,877,000
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6.2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13.84 亿元,流动资产10.13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6.15%、7.23%、9.87%,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
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03%,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
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偿债能力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
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行动人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普奥达”)、青岛杰莱特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莱
特”)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间为2026 年6 月23 日至2026 年9 月22 日,内容

详见《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
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计划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
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 个月、未
来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
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
执行。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
和授权期限等内容(如适用)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 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
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
的政策执行;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