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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中洲特材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北京时间·🕒 发布 19:12:06·⟳ 抓取 19:16:36 +4m30s·⚡ 决策 07-15 19:23:55 +7m19s·103.9 天前

中洲特材两名5%以上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1%股份

韩明拟减持不超过458.64万股、占总股本1.00%,徐亮拟减持不超过45.864万股、占0.10%,合计上限1.10%。

📄 原文中洲特材↗ 原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韩明、徐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不做 中洲特材(300963.SZ)
事件方向偏空,但A股个股不能裸空;减持上限1.1%且非实控人,不做多,可考虑降低已有多头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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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15官方确认/否认巨潮资讯/公司公告一手源原文 ↗
    公司披露两名5%以上股东拟于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合计不超过1.1%。
    市场反应:中洲特材最新价11.22元,较前收跌0.53%。

关键理由

  • 韩明拟减持不超过458.64万股、占总股本1.00%,徐亮拟减持不超过45.864万股、占0.10%,合计上限1.10%。

主要风险

  • 减持是明确利空但A股个股不可裸空;减持比例不算极端,且实施数量和价格仍不确定。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15 · 影响 weakens
    公告同时说明两名股东不是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
    检索:中洲特材 减持 1.1% 股东 韩明 徐亮 原文 ↗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350 字
证券代码:300963
证券简称:中洲特材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韩明、徐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34,742,5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8%)的大股东
韩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586,4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0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1”)
2、持有本公司股份23,310,37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8%)的大股东
徐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58,64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1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2”)
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将分别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韩明
34,742,522
7.58
徐亮
23,310,378
5.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1(韩明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4,586,40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2、减持计划2(徐亮先生)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7)拟减持比例及数量:不超过458,640 股(含本数),即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10%。若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3、其他
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将分别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股份做同等处理。
韩明先生、徐亮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在公司《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所持股份承诺如下:
(一)公司时任董事韩明、时任董事徐亮承诺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在股份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
“2.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仍将遵守前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规
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韩明、徐亮,就上市后持有及减持发行
人股票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
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明先生、徐亮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所有承诺事项,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韩明先生、徐亮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韩明先生、徐亮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将及时督促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韩明先生、徐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