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中信金属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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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为子公司新增5亿元及1.8亿美元授信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和1.8亿美元授信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161.31%。
📄 原文中信金属↗ 原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29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中信金属(601061.SH)
授信担保处于既有额度内,虽提示担保比例高但非强看空催化,A股也不裸空,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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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和1.8亿美元授信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净资产161.31%。
主要风险
- 担保总额比例较高且涉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但均为经营贸易融资授信和已审批额度内事项。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564 字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29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
公司
债权本金不超过
18,000 万美元
232.33 万美元
是
否
信金企业发展(上
海)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不超过
5 亿人民币
0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0.00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3,748,554.99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61.3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次实际新发生担保包括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金属)
对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金)提供担保和
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香港)对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
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国际)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信金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上海信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
供担保。
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公司为上海信金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
同的主合同为2026 年4 月9 日至2027 年4 月9 日(包括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
内,上海信金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
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上海信金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本次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2、全资子公司金属香港为全资子公司金属国际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金属国际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
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新加坡)申请总额不超过0.8 亿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长
期有效。2026 年7 月14 日,金属香港与汇丰银行新加坡签订担保协议,由金属
香港为金属国际在主合同项下的贸易融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
的主合同为汇丰银行新加坡与主合同债务人金属国际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
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保证期间为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生
效期间;担保范围为:(1) 无论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到期、所欠或发生的任何币种
的所有款项、义务和责任,无论担保人是否知悉或同意,以及债务人在任何时间
在任何分支行到期、欠下或发生,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无论现在或
将来,以任何身份(包括作为主事人或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2) 截至银
行收到付款之日的利息(包括在任何要求或判决前后的利息),按债务人应支付的
利率计算,或在没有限制或禁止付款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利率计算;(3) 根据担
保合同中的相关赔偿规定应支付的任何金额;以及(4) 银行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
执行本担保所产生或收取的所有开支和费用。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金属国际向法国外贸银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
法外贸新加坡)申请总额不超过1 亿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长期有效。2026 年7
月14 日,金属香港与法外贸新加坡签订担保协议,由金属香港为金属国际在主
合同项下的贸易融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合同为法外贸新
加坡与主合同债务人金属国际所签署就1 亿美元的非承诺性授信额度所签署的
授信合同及补充修订文件(如有)。保证期间为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生效期间;
担保范围为:金属国际依据授信函不时对银行负有的全部过往、现有及将来各类
性质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实际债务、或有债务、连带债务或其他形式债务(包
括银行后续向借款人提供任何新增授信所产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违约利息、费用、成本、收费、佣金,以及为签署、履行及强制执行授信函与本
担保文件所产生的全部成本及开支(含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的
被担保人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前述已审批议案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信金属100%持股
董事
吴献文、王猛、秦超、李士媛、刘颖多
商业登记证号
201803567G
成立时间
2018 年1 月29 日
注册地
新加坡罗敏申路79 号16-03 室
注册资本
5,000 万新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锰矿及其合金的贸易业务、船运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美
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50.87
12,828.66
负债总额
4,320.93
8,065.02
资产净额
4,829.94
4,763.65
营业收入
17,437.54
50,245.44
净利润
66.30
131.72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信金属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
吴献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D8GGQ8XX
成立时间
2023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浩宇路919 号11
幢4 层422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
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
(注:本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差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截至目前,被担保人上海信金及金属国际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保证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 亿元。
2.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上海信金依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担保协议二:
保证人: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最高限额为8,0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
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9,280.42
41,289.41
负债总额
127,979.48
28,925.64
资产净额
11,300.94
12,363.78
营业收入
207,335.74
579,885.61
净利润
-1,089.20
1,337.16
2.担保范围包括(1) 无论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到期、所欠或发生的任何币种的
所有款项、义务和责任,无论担保人是否知悉或同意,以及债务人在任何时间在
任何分支行到期、欠下或发生,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无论现在或将
来,以任何身份(包括作为主事人或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2) 截至银行
收到付款之日的利息(包括在任何要求或判决前后的利息),按债务人应支付的利
率计算,或在没有限制或禁止付款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利率计算;(3) 根据担保
合同中的相关赔偿规定应支付的任何金额;以及(4) 银行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执
行本担保所产生或收取的所有开支和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授信额度生效期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担保协议三:
保证人: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法国外贸银行新加坡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最高限额为10,0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
2.担保范围包括金属国际依据授信函不时对银行负有的全部过往、现有及将
来各类性质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实际债务、或有债务、连带债务或其他形式债
务(包括银行后续向借款人提供任何新增授信所产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违约利息、费用、成本、收费、佣金,以及为签署、履行及强制执行授信
函与本担保文件所产生的全部成本及开支(含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
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授信额度生效期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
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主要担保情况有如下分类:
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
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79.12 亿元及14.24 亿美元,
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1 亿元及7.85 亿美元。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
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0 亿元及18.65 亿美元,截至2026 年6 月
30 日,担保余额为11.92 亿元及0.18 亿美元。
3、对公司联营企业的担保:为联营公司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
其中:(1)保证担保总额为4.92 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01 亿美元。(2)
股权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投资以持有的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为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以上两种
方式担保对应的债务余额为2.01 亿美元。
综上,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已
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
109.12 亿元及37.81 亿美元(不含股权质押,以股权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可能承
担的债务最大不超过股权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1.31%(美元部分按照2025 年12 月31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1:7.0288 计算,下同)。上述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23.13 亿元、10.04 亿
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6-029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
公司
债权本金不超过
18,000 万美元
232.33 万美元
是
否
信金企业发展(上
海)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不超过
5 亿人民币
0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0.00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3,748,554.99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61.3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次实际新发生担保包括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金属)
对全资子公司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金)提供担保和
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香港)对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
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国际)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信金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上海信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
供担保。
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公司为上海信金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合
同的主合同为2026 年4 月9 日至2027 年4 月9 日(包括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
内,上海信金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
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上海信金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本次担
保不存在反担保。
2、全资子公司金属香港为全资子公司金属国际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金属国际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
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新加坡)申请总额不超过0.8 亿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长
期有效。2026 年7 月14 日,金属香港与汇丰银行新加坡签订担保协议,由金属
香港为金属国际在主合同项下的贸易融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
的主合同为汇丰银行新加坡与主合同债务人金属国际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
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保证期间为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生
效期间;担保范围为:(1) 无论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到期、所欠或发生的任何币种
的所有款项、义务和责任,无论担保人是否知悉或同意,以及债务人在任何时间
在任何分支行到期、欠下或发生,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无论现在或
将来,以任何身份(包括作为主事人或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2) 截至银
行收到付款之日的利息(包括在任何要求或判决前后的利息),按债务人应支付的
利率计算,或在没有限制或禁止付款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利率计算;(3) 根据担
保合同中的相关赔偿规定应支付的任何金额;以及(4) 银行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
执行本担保所产生或收取的所有开支和费用。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金属国际向法国外贸银行新加坡分行(以下简称
法外贸新加坡)申请总额不超过1 亿美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长期有效。2026 年7
月14 日,金属香港与法外贸新加坡签订担保协议,由金属香港为金属国际在主
合同项下的贸易融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合同为法外贸新
加坡与主合同债务人金属国际所签署就1 亿美元的非承诺性授信额度所签署的
授信合同及补充修订文件(如有)。保证期间为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生效期间;
担保范围为:金属国际依据授信函不时对银行负有的全部过往、现有及将来各类
性质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实际债务、或有债务、连带债务或其他形式债务(包
括银行后续向借款人提供任何新增授信所产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违约利息、费用、成本、收费、佣金,以及为签署、履行及强制执行授信函与本
担保文件所产生的全部成本及开支(含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的
被担保人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前述已审批议案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信金属100%持股
董事
吴献文、王猛、秦超、李士媛、刘颖多
商业登记证号
201803567G
成立时间
2018 年1 月29 日
注册地
新加坡罗敏申路79 号16-03 室
注册资本
5,000 万新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锰矿及其合金的贸易业务、船运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美
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50.87
12,828.66
负债总额
4,320.93
8,065.02
资产净额
4,829.94
4,763.65
营业收入
17,437.54
50,245.44
净利润
66.30
131.72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信金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信金属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
吴献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D8GGQ8XX
成立时间
2023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浩宇路919 号11
幢4 层422 室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
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
(注:本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差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二)截至目前,被担保人上海信金及金属国际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
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一:
保证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 亿元。
2.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上海信金依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担保协议二:
保证人: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最高限额为8,0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
咨询;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3 月31 日
/2026 年1-3 月(未经
审计)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9,280.42
41,289.41
负债总额
127,979.48
28,925.64
资产净额
11,300.94
12,363.78
营业收入
207,335.74
579,885.61
净利润
-1,089.20
1,337.16
2.担保范围包括(1) 无论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到期、所欠或发生的任何币种的
所有款项、义务和责任,无论担保人是否知悉或同意,以及债务人在任何时间在
任何分支行到期、欠下或发生,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联合,无论现在或将
来,以任何身份(包括作为主事人或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的;(2) 截至银行
收到付款之日的利息(包括在任何要求或判决前后的利息),按债务人应支付的利
率计算,或在没有限制或禁止付款的情况下本应支付的利率计算;(3) 根据担保
合同中的相关赔偿规定应支付的任何金额;以及(4) 银行在全额赔偿的基础上执
行本担保所产生或收取的所有开支和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授信额度生效期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担保协议三:
保证人: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法国外贸银行新加坡分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最高限额为10,000 万美元的银行借款。
2.担保范围包括金属国际依据授信函不时对银行负有的全部过往、现有及将
来各类性质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实际债务、或有债务、连带债务或其他形式债
务(包括银行后续向借款人提供任何新增授信所产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违约利息、费用、成本、收费、佣金,以及为签署、履行及强制执行授信
函与本担保文件所产生的全部成本及开支(含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
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授信额度生效期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
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主要担保情况有如下分类:
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
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79.12 亿元及14.24 亿美元,
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1 亿元及7.85 亿美元。
2、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
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30 亿元及18.65 亿美元,截至2026 年6 月
30 日,担保余额为11.92 亿元及0.18 亿美元。
3、对公司联营企业的担保:为联营公司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
其中:(1)保证担保总额为4.92 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01 亿美元。(2)
股权质押: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投资以持有的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为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以上两种
方式担保对应的债务余额为2.01 亿美元。
综上,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已
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
109.12 亿元及37.81 亿美元(不含股权质押,以股权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可能承
担的债务最大不超过股权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1.31%(美元部分按照2025 年12 月31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1:7.0288 计算,下同)。上述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23.13 亿元、10.04 亿
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