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路维光电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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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募资约10.02亿元并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本次定增发行价83.36元/股、募资总额10.02亿元,新增股份限售6个月。
📄 原文路维光电↗ 原文
路维光电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不做 路维光电(688401.SH)
定增发行结果是此前再融资流程落地,利好资金实力但有股本摊薄,未形成短线明确正向 surpris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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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定增发行价83.36元/股、募资总额10.02亿元,新增股份限售6个月。
- 发行结果是此前再融资流程落地,短期有资金增强但也带来5.85%股本摊薄。
主要风险
- 募投项目效益释放周期较长,短期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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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2,020,153股
发行价格:83.3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01,999,954.08元
募集资金净额:991,702,205.66元
预计上市时间: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新增
12,020,153股股份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
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
司增加12,020,1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武兵。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6年4月13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
2026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9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2,020,153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规定
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16,091,215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
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即11,263,851股),符合董事会、股东会
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6月25日,
T-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
低于人民币62.27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83.36元/股。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10,297,748.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702,205.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本
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3日出具了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6]32679-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2日15:00
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开立的人
民币账户4000029129200448871账号收到本次路维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001,999,954.08元。
2026年7月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把扣除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及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内。
天职国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
年7月3日出具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6]32679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3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97,74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02,205.66元,其中:增加
股本12,020,153.00元,增加资本公积979,682,052.6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
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
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5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
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
定。”。
3、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所涉及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内容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
人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以及章程修改等事宜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2,399,232
199,999,979.52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91,458
140,999,938.88
6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5,489
132,999,963.04
6
4
董友全
1,595,489
132,999,963.04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11,516
125,999,973.76
6
6
董玮
599,808
49,999,994.88
6
7
杨金毛
479,846
39,999,962.56
6
8
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1,880
30,999,916.80
6
9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
同越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59,884
29,999,930.24
6
10
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59,884
29,999,930.24
6
11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9,884
29,999,930.24
6
12
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
359,884
29,999,930.24
6
13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335,899
28,000,540.64
6
合计
12,020,153
1,001,999,954.08
-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下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MA4UU4583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茂亮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
G4974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16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399,232
限售期(月)
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
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691,458
限售期(月)
6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
元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
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
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595,489
限售期(月)
6
4、董友全
姓名
董友全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
身份证号码
510102************
获配股数(股)
1,595,489
限售期(月)
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511,516
限售期(月)
6
6、董玮
姓名
董玮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码
320106************
获配股数(股)
599,808
限售期(月)
6
7、杨金毛
姓名
杨金毛
住所
浙江省德清县******
身份证号码
330521************
获配股数(股)
479,846
限售期(月)
6
8、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K5JT238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101房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71,880
限售期(月)
6
9、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同越五期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同
越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KB430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庞晓莉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8号工勘大厦
6D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0、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81MAK8XAKC3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瑞昌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疏浚大厦16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1、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338784818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小冬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市中心D座办公楼180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2、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名称
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K38ADC8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7,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忠飞
注册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号辰能大厦B栋14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3、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46158672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蔚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佳林路655号1212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1089号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购
并,财务咨询,科技创业投资,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及开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35,899
限售期(月)
6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业务关系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
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1
杜武兵
46,025,900
23.80%
2
肖青
15,454,100
7.99%
3
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
14,714,310
7.61%
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39,196
4.7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507,889
3.88%
6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
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
5,468,662
2.83%
7
周立玲
3,733,792
1.93%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匠心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72,007
1.74%
9
柳灵
2,479,085
1.28%
10
董友全
2,475,123
1.28%
合计
110,470,064
57.12%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5,369,700股,截
至2026年7月14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性质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
1
杜武兵
46,025,900
22.41%
A股流通股
-
2
肖青
15,454,100
7.53%
A股流通股
-
3
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
14,714,310
7.16%
A股流通股
-
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7,305,715
3.56%
A股流通股
-
5
董友全
4,070,612
1.98%
A股部分流
通股、部分
限售股
1,595,489
6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
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
3,966,313
1.93%
A股流通股
-
7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2,399,232
1.17%
A股部分流
通股、部分
限售股
2,399,232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2,196,620
1.07%
A股流通股
-
9
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2,000,000
0.97%
A股流通股
-
10 周立玲
1,780,000
0.87%
A股流通股
-
合计
99,912,802
48.65%
3,994,721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仍为杜武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
直接持有公司46,0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80%,江苏路维兴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兴投资”)持有公司14,714,310股,持股比例为
7.61%。杜武兵持有路维兴投资53.19%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通过路维兴投资间接
控制公司7.61%的股份,因此,杜武兵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1.41%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6年7月14日,杜武兵及路维兴投资持股数量未发
生变化,杜武兵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由31.41%稀释至29.58%,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跨越1%刻度及5%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
量(股)
变动前持
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
量(股)
变动后持
股比例
1
杜武兵
46,025,900
23.80%
46,025,900
22.41%
2
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
14,714,310
7.61%
14,714,310
7.16%
合计
60,740,210
31.41%
60,740,210
29.58%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2,020,1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量
(股)
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占比
股份数量
(股)
股份占比
限售流通
股
-
12,020,153
5.85%
非限售流
通股
193,349,547
100.00%
12,020,153
193,349,547
94.15%
总股本
193,349,547
100.00%
12,020,153
205,369,700
100.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包括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化数量。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12,020,1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武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提升,有助于增强资本
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后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财务基础。同时,公司总股
本将在发行后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因此
公司的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每年公
司将新增较大折旧摊销费用,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成并达产尚需一定周期,投
产初期净利润可能有所下滑,待达产后净利润持续增长。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产
业政策导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定位。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扩大
优势产品生产规模,优化现有产品组合,并推动技术升级与工艺改进,从而全
面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为非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预计不会产生新的
关联交易类型,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
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王琳、颜利燕
项目协办人:涂玲慧
项目组成员:黄潇锐、朱仝(已于2026年5月离职)、刘诗韵、任苒、熊天
昊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3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德晶
经办律师:黄亚平、杨健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电话:010-66578066
传真:010-66578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子涵、高建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电话:0755-3396096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子涵、高建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电话:0755-33960968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2,020,153股
发行价格:83.3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001,999,954.08元
募集资金净额:991,702,205.66元
预计上市时间: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新增
12,020,153股股份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
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
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
司增加12,020,1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武兵。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6年4月13日,上交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
披露要求。
2026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9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2,020,153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规定
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16,091,215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
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即11,263,851股),符合董事会、股东会
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6月25日,
T-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
低于人民币62.27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为83.36元/股。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10,297,748.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702,205.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对本
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3日出具了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6]32679-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2日15:00
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开立的人
民币账户4000029129200448871账号收到本次路维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001,999,954.08元。
2026年7月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把扣除保荐费(不含增值税)及承销
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内。
天职国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
年7月3日出具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
[2026]32679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3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97,748.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02,205.66元,其中:增加
股本12,020,153.00元,增加资本公积979,682,052.6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
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
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5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
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
定。”。
3、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所涉及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内容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
人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以及章程修改等事宜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2,399,232
199,999,979.52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91,458
140,999,938.88
6
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5,489
132,999,963.04
6
4
董友全
1,595,489
132,999,963.04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11,516
125,999,973.76
6
6
董玮
599,808
49,999,994.88
6
7
杨金毛
479,846
39,999,962.56
6
8
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1,880
30,999,916.80
6
9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
同越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59,884
29,999,930.24
6
10
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59,884
29,999,930.24
6
11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9,884
29,999,930.24
6
12
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
限公司
359,884
29,999,930.24
6
13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
335,899
28,000,540.64
6
合计
12,020,153
1,001,999,954.08
-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下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MA4UU4583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茂亮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
G4974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16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2,399,232
限售期(月)
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
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691,458
限售期(月)
6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
元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
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
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595,489
限售期(月)
6
4、董友全
姓名
董友全
住所
成都市成华区******
身份证号码
510102************
获配股数(股)
1,595,489
限售期(月)
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511,516
限售期(月)
6
6、董玮
姓名
董玮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身份证号码
320106************
获配股数(股)
599,808
限售期(月)
6
7、杨金毛
姓名
杨金毛
住所
浙江省德清县******
身份证号码
330521************
获配股数(股)
479,846
限售期(月)
6
8、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广州穗开智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K5JT238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3101房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71,880
限售期(月)
6
9、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同越五期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鹿驰南疆同
越五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KB430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庞晓莉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8号工勘大厦
6D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0、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瑞昌市金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81MAK8XAKC37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瑞昌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疏浚大厦16楼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1、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338784818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小冬
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市中心D座办公楼180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2、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名称
黑龙江辰能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K38ADC8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7,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忠飞
注册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号辰能大厦B栋14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
获配股数(股)
359,884
限售期(月)
6
13、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46158672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蔚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佳林路655号1212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1089号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购
并,财务咨询,科技创业投资,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及开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35,899
限售期(月)
6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业务关系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
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
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1
杜武兵
46,025,900
23.80%
2
肖青
15,454,100
7.99%
3
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
14,714,310
7.61%
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39,196
4.7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507,889
3.88%
6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
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
5,468,662
2.83%
7
周立玲
3,733,792
1.93%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匠心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72,007
1.74%
9
柳灵
2,479,085
1.28%
10
董友全
2,475,123
1.28%
合计
110,470,064
57.12%
注: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5,369,700股,截
至2026年7月14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性质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
1
杜武兵
46,025,900
22.41%
A股流通股
-
2
肖青
15,454,100
7.53%
A股流通股
-
3
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
14,714,310
7.16%
A股流通股
-
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7,305,715
3.56%
A股流通股
-
5
董友全
4,070,612
1.98%
A股部分流
通股、部分
限售股
1,595,489
6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
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
3,966,313
1.93%
A股流通股
-
7
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
2,399,232
1.17%
A股部分流
通股、部分
限售股
2,399,232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2,196,620
1.07%
A股流通股
-
9
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2,000,000
0.97%
A股流通股
-
10 周立玲
1,780,000
0.87%
A股流通股
-
合计
99,912,802
48.65%
3,994,721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仍为杜武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武兵
直接持有公司46,0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80%,江苏路维兴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兴投资”)持有公司14,714,310股,持股比例为
7.61%。杜武兵持有路维兴投资53.19%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通过路维兴投资间接
控制公司7.61%的股份,因此,杜武兵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1.41%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26年7月14日,杜武兵及路维兴投资持股数量未发
生变化,杜武兵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由31.41%稀释至29.58%,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跨越1%刻度及5%刻度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
量(股)
变动前持
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
量(股)
变动后持
股比例
1
杜武兵
46,025,900
23.80%
46,025,900
22.41%
2
江苏路维兴投资有限公司
14,714,310
7.61%
14,714,310
7.16%
合计
60,740,210
31.41%
60,740,210
29.58%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2,020,1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量
(股)
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股份占比
股份数量
(股)
股份占比
限售流通
股
-
12,020,153
5.85%
非限售流
通股
193,349,547
100.00%
12,020,153
193,349,547
94.15%
总股本
193,349,547
100.00%
12,020,153
205,369,700
100.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总数包括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本变化数量。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12,020,15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武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提升,有助于增强资本
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后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财务基础。同时,公司总股
本将在发行后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因此
公司的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每年公
司将新增较大折旧摊销费用,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成并达产尚需一定周期,投
产初期净利润可能有所下滑,待达产后净利润持续增长。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产
业政策导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定位。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扩大
优势产品生产规模,优化现有产品组合,并推动技术升级与工艺改进,从而全
面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为非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预计不会产生新的
关联交易类型,也不会新增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
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王琳、颜利燕
项目协办人:涂玲慧
项目组成员:黄潇锐、朱仝(已于2026年5月离职)、刘诗韵、任苒、熊天
昊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3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德晶
经办律师:黄亚平、杨健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电话:010-66578066
传真:010-66578016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子涵、高建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电话:0755-3396096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子涵、高建亮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电话:0755-33960968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