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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赛微微电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16(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15·⚡ 决策 07-16 01:04:16 +1h04m·103.7 天前

赛微微电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5.1111%股份,转让价3.96亿元

伟途投资拟协议转让440.265万股,占总股本5.1111%,转让价89.88元/股、总价3.96亿元。

📄 原文赛微微电↗ 原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微微电 股票代码:688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
不做 赛微微电(688325.SH)
控股股东协议减持方向偏空,但此前已预告且受让方锁定、不改控制权;A股默认不裸空,可考虑降低相关多头敞口,不开新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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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伟途投资拟协议转让440.265万股,占总股本5.1111%,转让价89.88元/股、总价3.96亿元。
  • 交易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从31.5621%降至26.4510%,但公告称控制权不变,受让方12个月不减持且36个月不谋求控制权。

主要风险

  • 一阶方向偏空是控股股东减持和未来12个月仍不排除继续增减持,但协议转让引入锁定投资人缓和抛压,不能简单做空。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16 · 影响 weakens
    公告载明受让方12个月不减持、36个月不谋求控制权,且本次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检索:赛微微电 协议转让 受让方 锁定 不谋求控制权 原文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406 字
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微微电
股票代码:688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4 号2 栋501 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4 号2 栋5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舟山微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嵊泗县马迹山港区港航大楼304-525
通讯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嵊泗县马迹山港区港航大楼304-
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71866(集中办公区)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71866(集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蒋燕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赵建华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葛伟国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 变
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9
附表..................................................................................................................................... 25



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伟途投资
指
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舟山微合
指
舟山微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东莞市微
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聚核投资
指
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蒋燕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指
赵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指
葛伟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至六
赛微微电、上市公司
指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武岳峰投资
指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亦合
指
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岭观
指
上海岭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份转让
指
伟途投资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
4,402,65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11%),转让给彭海荣。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项数值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 基本简介
名称
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MAK22A
出资额
3,264.9013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燕波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4号2栋501室
成立日期
2016年3月4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蒋燕波
男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简介
名称
舟山微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MAKB60
出资额
639.0175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建华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嵊泗县马迹山港区港航
大楼304-525

7

成立日期
2016年3月4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开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赵建华
男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简介
名称
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5FJAAXM
出资额
489.7467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蒋燕波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港、澳、台投资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1866(集中办公区)
成立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职务
蒋燕波
男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8

姓名
蒋燕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40301************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方式
13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姓名
赵建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610302************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
通讯方式
18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姓名
葛伟国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510102************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方式
18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9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伟途投资、舟山微合、聚核投资、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为一致行动人。 蒋
燕波、赵建华、葛伟国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共同实际
控制人,聚核投资、舟山微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伟途投资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本次协议转让系伟途投资有限合伙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岭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减持,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间接
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权,一方面可以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引入认可公司
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推动上市公
司战略发展。
二、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公告的交易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减持或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伟途投资
17,610,600
20.4444
13,207,950
15.3333
舟山微合
2,314,266
2.6867
2,314,266
2.6867
聚核投资
4,953,410
5.7505
4,953,410
5.7505
蒋燕波
212,057
0.2462
212,057
0.2462
赵建华
960,600
1.1152
960,600
1.1152
葛伟国
1,136,353
1.3192
1,136,353
1.3192
合计
27,187,286
31.5621
22,784,636
26.45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近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彭海荣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彭海荣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4,402,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89.88
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95,710,182 元。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签约主体
甲方: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彭海荣
2、股份转让对价
甲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将甲方所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4,402,650 股(约占本协
议签署日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5.1111%)的股份转让予乙方。乙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受
让甲方持有的拟转让股份。

12

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9.88 元/股, 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
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80%。本次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为395,710,182 元。
各方同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日后42 个自然日内且本协议约定的上交所确认
意见书已取得的情况下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
197,855,091 元,乙方应在拟转让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的下一工作日向甲方指定
的收款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197,855,091 元。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期间, 如果目标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
调整, 由各方按照下述原则执行: 就拟转让股份因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所产
生或派生的股份, 应构成拟转让股份的一部分, 乙方无需就该等产生或者派送的股
份支付额外对价; 就拟转让股份因派息产生的现金股利或者分红,甲方应当在收取相
关的现金股利或分红后、且在乙方支付完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将相关款项(扣税后)
转予乙方; 在目标公司发生配股的情况下, 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和/或转让数量
应相应调整, 具体操作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3、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违约以致本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 违约引起
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各方均违约, 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需各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等事
宜, 各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 不得拖延, 反之由此造成其他方和目标公司损失的,
应当向其他方和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否则其将被
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 每
逾期一日, 乙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未足额收到股份转让价款的一方
支付逾期利息。乙方逾期超过15 个工作日且经未足额收到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书面
通知后仍未支付的, 该未足额收到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其与乙方之间的股
份转让。自该未足额收到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送达乙方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10 个工
作日内, 各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并配合目标公司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且未足

13

额收到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
本及费用, 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存在隐藏权利瑕疵、未披露诉讼冻结等)
导致无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上交所确认、办理拟转让股份过户等手续, 每逾期一
日, 甲方应按其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无法完成相关手续的, 乙方有权解除其与甲方之
间的股份转让。自乙方送达甲方有关解除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 各方应配合办
理相关手续, 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于本次股份转让项下发生的全部成本及费
用, 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拟转让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期间,若因政策变动、不
可抗力、第三方监管部门等不可归责于各方的原因导致交易终止的,任何一方均有权
经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后解除本协议,届时甲方需在1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
款项,乙方需在15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一切使本次股份转让恢复原状的手续,
各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并且乙方
签字后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起生效。
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 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 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
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各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约定。
(二)其他
1、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彭海荣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
日起的12 个月内不减持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受让方彭海荣于2026
年7 月15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36 个月内,彭海荣及与彭海荣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主体不会单独或共同谋求公司控制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4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蒋燕波持有上市公司111,491 股限售流通股,赵建华持有
上市公司500,756 股限售流通股,葛伟国持有上市公司289,031 股限售流通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
形。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无其他附加条
件、无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表决权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方的调查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
了解,确信相关主体合法、资信良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六、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股份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于2025 年3 月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
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聚核投资计划12 个月
内使用银行专项贷款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026 年3
月3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聚核投资完成增持。
时间
名称/姓名
权益变动方
式
变动股数
(股)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
的变动后持股数量
(股)
变动后持
股比例
(%)
上市公司
总股本
2025 年3
月7 日至
2026 年3
月3 日
聚核投资
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
153,411
4,953,410
5.7505
86,139,015
(二)上市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31 日、2025 年12 月17 日披露了《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调整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舟山微合、蒋
燕波、赵建华、葛伟国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26 年2 月14 日,
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减持计划完成。
时间
名称/姓名
权益变动
方式
变动股数
(股)
本次权益变动导
致的变动后持股
数量(股)
变动后持股
比例(%)
上市公司
总股本
2025 年11 月
21 日至2026
年2 月13 日
舟山微合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328,219
2,314,266
2.6867
86,139,015
葛伟国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430,693
1,342,374
1.5584
86,139,015
2026 年1 月9
日至2026 年2
月13 日
蒋燕波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40,000
242,657
0.2817
86,139,015
赵建华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30,000
1,107,881
1.2862
86,139,015
(三)上市公司于2026 年3 月1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26 年7 月8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减持计划完成。

16

时间
名称/姓名
权益变动
方式
变动股数
(股)
本次权益
变动导致
的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变动后持
股比例
(%)
上市公司
总股本
2026 年4 月8 日至
2026 年7 月7 日
蒋燕波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30,600
212,057
0.2462
86,139,015
赵建华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147,281
960,600
1.1152
86,139,015
葛伟国
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
206,021
1,136,353
1.3192
86,139,015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舟山微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章)
蒋燕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签章)
赵建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签章)
葛伟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
股票简称
赛微微电
股票代码
688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人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
园区工业南路4 号2
栋5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舟山微合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人住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
试验区舟山市嵊泗县
马迹山港区港航大楼
304-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人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路6 号105 室-71866
(集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蒋燕波
信息披露义务
人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赵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
人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
葛伟国
信息披露义务
人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
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26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1
持股种类:人民币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7,187,286 股
持股比例:31.56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种类:人民币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22,784,636 股
持股比例:26.451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
注
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是□ 否□
√

注:公司于 2026 年6 月4 日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1.73%,公司本次变动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1.5621%,持股比例变化原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所致。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
√ 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28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9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舟山微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0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1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签章)
蒋燕波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2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签章)
赵建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3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签章)
葛伟国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