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ST东智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16(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40·⚡ 决策 07-16 00:36:32 +35m52s·103.8 天前

*ST东智控制权转让补充协议删除抵扣权条款但不改交易核心条件

控制权拟变更本身此前已披露,本次补充协议仅删除抵扣权约定,不改变14.76%股份、2.90元/股和5.47亿元交易总额。

📄 原文*ST东智↗ 原文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3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做 *ST东智(002175.SZ)
控制权变更核心信息已披露,本次仅删除抵扣权条款且不改变交易核心条件;*ST标的仍有合规确认和过户不确定性,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6-26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控制权拟变更本身此前已披露,本次补充协议仅删除抵扣权约定,不改变14.76%股份、2.90元/股和5.47亿元交易总额。

主要风险

  • 交易仍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和中登过户,且公司为*ST标的,交易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915 字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3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 年6 月26 日,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或“转让
方”或“乙方”)、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或简称“丙方”)与宁夏东泰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能源”或“受让方”或“甲方”)、王建英先生签署了
《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科翔高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东泰能源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188,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本次
股份转让价格为2.90 元/股,对应转让价款总额为546,650,000 元(含税)。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泰能源将持有公司188,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14.76%,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科翔高新变更为东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
李斌先生变更为王建英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
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截至2026 年7
月1 日,东泰能源已累计向科翔高新支付2 亿元人民币(含3000 万元意向金),
同时科翔高新已累计质押给东泰能源185,000,000 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暨控制权转让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3)。截至2026年7月3日,东泰能源已累计向科翔高新支付27,332.50
万元人民币(含3000 万元意向金),同时科翔高新已累计质押给东泰能源
188,500,000 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及再质押暨控制权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2026 年7 月9 日,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翔高新的通知,东泰能源、科翔高新、李斌先生、王建英先生

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7)。
二、控制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翔高新的通知,东泰能源、科翔高新、
李斌先生、王建英先生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充协议(二)》
约定,交易各方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主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抵扣权的补充约定
《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原约定为:“甲方有权从任一期应付未付转让价款中
扣除等额款项用于直接抵扣乙方、丙方应向甲方、上市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
资金占用清偿款、担保解除费用及其他到期应付款项(如有)。”
《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删除主协议第六条全部约定,自本补充协议签
署之日起,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除前述调整外,《补充协议(二)》与《股份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
协议(二)》为准;《补充协议(二)》未约定事项,各方继续按照《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履行。
三、本次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系交易各方对《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抵扣权
约定进行调整,删除该条全部约定,不涉及拟转让股份数量、转让价格、转让价
款总额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公司控制权拟变更安排的调整。
本次《补充协议(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
将变更为东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建英先生。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
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