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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嘉立创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16(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40·⚡ 决策 07-16 00:36:32 +35m52s·104.1 天前

嘉立创IPO初步询价公告:拟发行5,556万股,7月24日网上网下申购

公告披露IPO发行安排、战略配售和询价日程,股票尚未上市交易。

📄 原文嘉立创↗ 原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不做 嘉立创(001232.SZ)
股票尚未上市,当前只是IPO询价和申购安排,无二级市场可执行交易价格,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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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1. 2026-07-16官方确认/否认发行公告一手源原文 ↗
    嘉立创披露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5,556万股,T日为2026年7月24日。

关键理由

  • 公告披露IPO发行安排、战略配售和询价日程,股票尚未上市交易。

主要风险

  • 发行价、上市首日表现和流动性都未确定,不能按二级市场事件交易执行。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3,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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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
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
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
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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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
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
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网上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
等信息。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
外投资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
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
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T-3日)9: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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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
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询价日
(2026年7月21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
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
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
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
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
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
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
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
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
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象
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 万股,即网
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
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500.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500.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的48.21%。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其资产规模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
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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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
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 年6
月30 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
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 年7 月14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
计算孰低值。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
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2026 年6 月30 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
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2026 年6 月30 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
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
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参与本次嘉立创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
前将资产证明材料通过主承销商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以下简称“国泰
海通报备系统”)(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提交。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
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
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的出资
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
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
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
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
日(2026年7月21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
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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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
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
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
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文件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
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
细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
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
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
月14日,T-8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泰海通报备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报
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与
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
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
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的估值日为《招
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成立时
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4日(T-8日)
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
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的
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其向主承销商及交易所提交的总资产以及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网下一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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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
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
一个月末(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
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
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5、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
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
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
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
购总量的3%,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
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
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
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
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
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价格如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
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
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深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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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
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
申购。主承销商已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
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
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7、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26年7月17日,T-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
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
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1,000
万元(含)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6,000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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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2026年7月24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
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
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
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6年7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6年7月24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26年7月24日(T日)进行
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7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9、自主表达申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
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
拨机制”。
11、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嘉立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6年7月28日(T+2
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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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
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
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
付时,应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 001232”,未注
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
发行专户,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
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注册登记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
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30日
(T+4日)刊登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
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
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8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2、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
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
见本公告“十、中止发行情况”。
13、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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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
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
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
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主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
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
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
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
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
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
重大事项。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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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
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
业代码为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
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
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主板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
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
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
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
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嘉立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证监许可〔2026〕1306号)。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嘉立创”,股票代码为“00123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
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5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5,556.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3个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
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
超过42,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
则进行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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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11.40 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40 万股,约占扣
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
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
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
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和网
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
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
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
售对象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
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20日(T-4
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
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
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
件”。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
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
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
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

13
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
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
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中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7月23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
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6年7月22日(T-2日)刊登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
演公告》”)。
6、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
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万股的部
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500.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
位为0.01元。
网下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
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
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总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
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
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
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2026年7月28日

14
(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
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本次发行情况、市场沟通情况等,本次发行
将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7月16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嘉立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
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
1306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嘉立创”,股票代码为“001232”,该代码同时用于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
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
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
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
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15
其他法人和组织以及个人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网下
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
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
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5,556.00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56.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为总股本的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
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5,556.00 万股。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2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3个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
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
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
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3、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11.4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40万股,约占扣
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
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
定。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7月28日(T+2日)刊
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16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
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
(https://ipoinvestor.gtht.com)在线提交网下申购承诺函及资格核查文件。网下申
购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26 年7 月16 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主板上
市提示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5 日
2026 年7 月17 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T-4 日
2026 年7 月20 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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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 日
2026 年7 月21 日 周二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
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T-2 日
2026 年7 月22 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 日
2026 年7 月23 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26 年7 月24 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26 年7 月27 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26 年7 月28 日 周二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至16:00)
T+3 日
2026 年7 月29 日 周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26 年7 月30 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募集资金划付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或本次发行定价超出《发行公告》中
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
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
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发行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 年7 月16 日(T-6 日)至2026 年7 月20 日(T-4
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网下推介,
路演推介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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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路演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方式
2026 年7 月16 日(T-6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
2026 年7 月17 日(T-5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
2026 年7 月20 日(T-4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主承销商、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及见证律
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资者发放任何礼品、礼金或礼
券。主承销商对面向两家及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活动将进行全程录音。对网下
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的,主承销商将记录路演推介的时间、地点、双方参与人
及主要内容等,并存档备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3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投资者的
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开资料范围内,具体信息参
阅2026年7月22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3个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
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
超过42,000.00万元。
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6年7月22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
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7月28日(T+2日)公布的《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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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了3个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分别为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
君享嘉立创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3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嘉立
创2号资管计划、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嘉立创资管计划”)。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嘉立创资管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555.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42,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嘉立创1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 年6 月4 日
备案时间:2026 年6 月11 日
产品编码:SATZ75
募集资金规模:28,720.00 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上限:28,720.00 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员工非嘉立创1 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嘉立创1 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体
名单请见附件1。
2)嘉立创2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
设立时间:2026 年6 月4 日
备案时间:2026 年6 月11 日
产品编码:SATY02
募集资金规模:7,940.00 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上限:6,352.00 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员工非嘉立创2 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嘉立创2 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体
名单请见附件2。
3)嘉立创3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3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 年6 月4 日
备案时间:2026 年6 月11 日
产品编码:SAUA51
募集资金规模:8,660.00 万元
认购资金规模上限:6,928.00 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员工非嘉立创3 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嘉立创3 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具体
名单请见附件3。
(三)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
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
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列示如下:

21
序
号
名称
机构类型
拟认购金额
上限(万元)
1
建滔(佛冈)积层板有限公
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12,000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6,000
3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
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5,000
4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5,000
5
思格新能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5,000
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5,000
7
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4,000
合计
42,000
注1: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
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
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向下取整精确至股,配售股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的
申购款项金额/发行价格;
注2: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保T-3日足额缴款,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
价格后确定。
2026 年7 月21 日(T-3 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主承
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
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战略配售投资者,如战略配售投资者获
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6 年7 月23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
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情况
将在2026 年7 月28 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四)限售期限
嘉立创1 号资管计划、嘉立创2 号资管计划、嘉立创3 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2
(五)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
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
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
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2026 年7 月23 日(T-1 日)进行披露。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
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专业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统称“机构投资
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
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
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后(以下简称“CA
证书”),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
作,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同时,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在网下询价和配售过程中相关配售对象处于注册有效期、缴款渠道畅通,且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CA证书、注册的银行账户等申购和缴款必备工具可正常使
用。
4、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6年7月17日,T-5日)为基准日,
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

23
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
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
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
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首发网下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条件;
(3)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其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
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
(4)符合监管部门、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网下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
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同时,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或其直接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注册成
为配售对象的,应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6、个人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公民或者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24
(2)具备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投资交易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五年(含)以上,且具有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
易记录,最近三年持有的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 180 天(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
纪律处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不满三
次;
(4)具备专业证券研究定价能力,应具有科学合理的估值定价方法,能够
自主作出投资决策;
(5)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其风险承受能力
等级应为C4级(含)以上;
(6)具有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独立性,能够独立开展首发证
券研究定价、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
(7)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
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证券公司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等,须在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完成备案。
8、如存在下列情形,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
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25
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限制名单及异常名单的网下投资者或配
售对象;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
目的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9)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
金、年金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
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
年6月30日)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
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4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
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

26
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
个月末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
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
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
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
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
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嘉立创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
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
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材料要求和提交方式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
间内(应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海通报备系统(网
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关联方信息表、网下申购承
诺函、出资人信息表(如需)、私募产品备案函(如需)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和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全套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
要求提交,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网下申购承诺函》要求,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系统递交方式如下:
登录网址https://ipoinvestor.gtht.com,网页右上角可下载操作指南。如有问题
请致电咨询 021-38676888(2026年7月16日(T-6日)至2026年7月17日(T-5日)
的9:00-12:00,13:00-17:00,2026年7月20日(T-4日)的9:00-12:00),具体步骤
如下:
第一步:登录系统(新用户请进行注册后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中的“基

27
本信息”和“联系人信息”进行投资者信息录入,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证明文件,
点击“提交”。
第二步:点击“我的信息”中的“配售对象”和“关联方信息”按照页面要
求逐步真实完整地填写关联方信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不适用请填写
“无”。
第三步:点击“发行项目”,选择“嘉立创”,点击“参与报备”,勾选拟
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如未勾选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无法参加本次
发行,点击“我的信息”—“配售对象”可查看系统已关联的配售对象信息,若
缺少配售对象,需手工添加),在第二部分关联方信息处点击“导出PDF”下载
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和配售对象出资方信息(系统根据投资者填报信息自动生
成),在第三部分参与本次申购的相关资料处点击“模板下载(包括承诺函等)”
下载承诺函。投资者将上述材料打印并签章后将相关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第四步:资产证明材料提交。
① 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
在第三部分点击“下载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模板”,投资者将填写完毕
后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上传至系统。配售对象申购金额
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以提交给主承销商的自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
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成
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7月14日,T-8日)
的资产规模数据为准。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金额也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②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
网下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
件要求如下:
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中填写的
资产数据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PDF盖章版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对
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

28
资产规模报告填写内容须清晰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
证券投资账户、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
行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
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
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配售
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
交易日(2026年7月14日,T-8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产
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
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由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
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
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资
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出具机
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日)
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账户,应由证券公司出具资产规模报
告并加盖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业务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柜台业务专用章)。出
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年6月30
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以及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需确保最近一月末(即
2026年6月30日)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的1‰,且询价前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
金账户总资产的1‰。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
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

29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如拟申购金额超
过前述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
中国证券业协会。
资产规模报告填写内容须清晰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第五步: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
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提供的资产证明金额应与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
细表”数据一致。
特别注意:
如若本次递交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投资者可在2026年7月16日(T-6
日)至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使用应急通道邮件方式提交材料,
具体提交材料和提交方式请登录“ 主承销商业务发行申报平台”
(https://investor.gtht.com/home)查看“嘉立创网下投资者报备材料及资产证明
应急通道提交材料方式”。
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不符
合要求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主承销商将和律师对投资者的
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主承销商
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
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
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等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
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

30
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存在
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
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
1、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的当日即2026年7月16日
(T-6日)把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上传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供网下投资
者和配售对象参考。
2、网下投资者应对本次发行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形成的定价报
告或定价决策会议纪要、报价知悉人员通讯工具管控记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有关文件和资料的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二十年。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等相关资料的系
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
定价依据或者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资料。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提供的报价建议为
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3、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公告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应于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成为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
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
https://eipo.szse.cn,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26年7月21日(T-3日)9:30-15:00。在上述
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
售对象填报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31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7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
(2026年7月21日,T-3日)当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
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
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
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
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询价
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
多填报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
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
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
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
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
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
档备查。
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 万股,拟
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
数量超过2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
不得超过1,500.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21%。配售对象报价的最
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
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 年7 月20 日,T-4 日)上午8:30 至初步
询价日(2026 年7 月21 日,T-3 日)当日上午9:30 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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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
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
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
资产规模明细表》与其提供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文件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
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
细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6 年6 月30
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
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
年7 月14 日,T-8 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
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泰海通报备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报
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与
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
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
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
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总资产金额的估值日为《招
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 年6 月30 日)。配售对象成立
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 年7 月14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
金额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其向主承销商及交易所提交的总资产以及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网下一
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

33
近一月末(即2026 年6 月30 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
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2026 年6 月30 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
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
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
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
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
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
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
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
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
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
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500.00 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
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
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
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
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
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6、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26年7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完成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
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500.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34
(4)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符合2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
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资产规模申购的,则
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限制名单及异常名单的网下投资者或配
售对象;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未
能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7、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
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
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8、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
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销
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的;
3、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4、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
者报价,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的;

35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的;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的;
7、故意压低、抬高或者未审慎报价的;
8、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9、接受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
等;
10、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的;
11、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12、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无定价依据的;
13、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的;
14、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15、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的;
16、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
17、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18、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申购或者缴款失败的;
19、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
一致等情形的;
20、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
形的;
21、其他以任何形式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
不廉洁等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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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
1、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
剔除不符合“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
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
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
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
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3%,本次
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
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
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
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
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 家。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 年7 月23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
中披露下列信息:
(1)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
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

37
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3、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
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
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
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
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有效拟
申购数量信息将在2026 年7 月23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有
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10
家;少于10 家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
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若网下投资者管理的任意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申报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则该网下投资者被视为有
效报价投资者,方有资格且有义务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
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

38
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
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在2026年7月24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2026年7月28日(T+2日)足额缴纳认
购资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
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主板交易
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
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
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参
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
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
《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6年7月22日(T-2日)前20个
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6年7月24日(T日)申
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2026年7月24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
2026年7月28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
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
申购。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39
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6年7月2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7月24日(T日)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
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6年7月22日
(T-2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
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
回拨至网下发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如果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发行数量不变。
上述回拨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
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网下投资者
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限售的10%的股份,无需扣除。
3、在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
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40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
年7月27日(T+1日)在《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主承销
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
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两类,并对同类别网下投资者采取比例配售方式进行配售,
同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相同,投资者的分类标准为: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为A 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a;
2、所有不属于A 类的网下投资者为B 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b。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a≥b。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 类投资者配售。如
果A 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
剩余部分可向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2、向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主承销商将向B 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A 类
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B 类,即a≥b;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主
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
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 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A 类
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

41
零股分配给B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
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
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
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比例限售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八、投资者缴款
(一)网下投资者缴款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并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
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的获得初步
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6年7月28日(T+2日)8:30-16:00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7月28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
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
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

42
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1232”,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
误将导致划付失败。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
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
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30日(T+4日)刊登的《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
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
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
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
售业务。
(二)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
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
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3
(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
嘉立创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于2026年7月21日(T-3日)
前(含当日)向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战略配售投资者若未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6年7月30日(T+4日)对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未缴款情况处理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网下发行配售对象,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
由主承销商包销。
对于因网上认购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
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不为5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
承销商负责包销。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
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30%。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26年7月30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44
十、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
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5、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
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
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证券数量)计算的总市值;
6、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7、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8、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9、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0、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
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
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

45
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
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江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27层
联系人:彭家辉
联系电话:0755-8345651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46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7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8
附件1: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序
号
姓名
职务
实缴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持
有比例
员工类别
用工合同所
属单位
1
丁会
董事长
16,171
56.31%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
袁江涛
董事、总经理
8,053
28.04%
高级管理人员
嘉立创
3
杨林杰
董事、副总经理
630
2.19%
高级管理人员
立创商城
4
高楚涛
董事、副总经理
277
0.96%
高级管理人员
嘉立创
5
贺定球
副总经理
100
0.35%
高级管理人员
嘉立创
6
张银莹
副总经理
315
1.10%
高级管理人员
立创商城
7
彭家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83
1.33%
高级管理人员
嘉立创
8
修斌
运营总经理
385
1.34%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
王金平
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395
1.38%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
黄翠龙
产品总监
121
0.42%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
帅丹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132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2
刘燕勇
投资负责人
156
0.54%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3
徐波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104
0.3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
张攀
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137
0.48%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
孙德响
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122
0.42%
核心员工
创电优选
16
张建军
管控总监
118
0.41%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7
孙彦国
生产总监
116
0.4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8
杨坚
技术总监
109
0.38%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9
何森
人力行政中心高级总监
109
0.38%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0
李宏坤
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105
0.37%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1
宋科科
商品应用中心负责人
139
0.48%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22
余炜
业务线负责人
109
0.38%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23
姚精强
业务线负责人
121
0.42%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24
周明
销售经理
106
0.37%
核心员工
捷而瑞科技
25
张瑀
部门经理
104
0.36%
核心员工
技新电子
26
罗林芝
部门经理
103
0.3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合计
28,720
100.00%
-
-
注1:表中“创电优选”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电优选科技有限公司,“技新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技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捷
而瑞科技”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而瑞科技有限公司,“金悦通”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悦通电子
(翁源)有限公司,“立创软件”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立创商城”系指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
署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嘉立创1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100%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
款。



49
附件2: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序
号
姓名
职务
实缴金
额(万
元)
资管计划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用工合同所
属单位
1
丁会
董事长
600
7.5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
袁江涛
董事、总经理
400
5.04%
高级管理人员
嘉立创
3
陈文英(CHEN
WENYING)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香港嘉立创
4
阿荣顺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5
白金刚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6
白士伟
开发工程师
56
0.71%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
蔡佳奋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
蔡永信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
曹恒文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0
曹杰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
曹小建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2
曾国强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
曾海霞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
曾浏
研发主管
61
0.77%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
陈安领
管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
陈国滨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
陈国帅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8
陈健锦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9
陈进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0
陈亮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21
陈柳香
生产主管
48
0.6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22
陈龙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3
陈梦奇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4
陈年运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5
陈平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26
陈秋霖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7
陈锐
市场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8
陈爽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9
陈思丹
开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0
陈思骏
项目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1
陈伟民
开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2
陈雪葵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33
陈泽灿
销售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4
邓邦浪
测试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5
邓兵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6
邓兰娇
业务主管
44
0.55%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7
邓仰林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0
38
邓烨
证券事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9
刁亚燕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0
丁华平
研发主管
63
0.79%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1
丁伟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42
丁艳平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3
范超
人力行政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4
范会锋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5
冯金庆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6
冯龙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7
冯相军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江苏嘉立创
48
符汝岩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9
付贾欣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0
谷思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1
管长林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2
韩斌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3
韩文才
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74
0.93%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4
郝征鹏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5
何建深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6
何军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7
何艳球
业务线负责人
87
1.1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8
何屿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9
何月华
运营中心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0
贺富春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韶关嘉立创
61
贺炯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2
贺鹏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3
洪苑港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64
侯召军
销售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5
胡佳聪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6
胡霞潮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7
黄安福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68
黄辉程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69
黄建志
环保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70
黄丽婷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1
黄全荣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2
黄同德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3
黄桐鑫
开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4
黄泽敏
维修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75
姜伟东
生产主管
78
0.98%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6
金季季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7
金智伟
开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8
孔毅刚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79
赖郭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0
蓝珊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51
81
蓝拓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82
乐禄安
实验室主管
41
0.52%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83
雷君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4
黎钦伟
管控经理
74
0.93%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5
黎业杰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6
黎振轩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7
李白云
人力行政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88
李德宏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89
李东昌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0
李东莉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1
李娟娟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江苏嘉立创
92
李明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3
李骞岱
测试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4
李巧玲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5
李世文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76
0.9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6
李思颖
测试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7
李新峰
工厂主管
71
0.89%
核心员工
金悦通
98
李志宏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99
李志强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0
练家和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1
练力
人力行政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2
梁宇湘
研发经理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3
林少鹏
研发主管
78
0.98%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4
林伟林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5
林洋
人力行政经理
79
0.99%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6
林振宏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07
刘碧云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08
刘超
工厂主管
63
0.79%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09
刘朝忙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10
刘传涛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1
刘迪元
工厂主管
80
1.01%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12
刘海峰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13
刘建军
售后工程师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4
刘将军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15
刘金花
人力行政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6
刘金泽
证券事务代表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7
刘男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8
刘琦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9
刘巧来
业务经理
50
0.63%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20
刘莎
市场主管
51
0.64%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21
刘泰华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22
刘添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23
刘小云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2
124
刘阳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25
刘悦
工艺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26
卢积龙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27
卢奕坚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28
罗维山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韶关嘉立创
129
罗永帅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0
骆学成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31
麻红远
运营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2
毛海燕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3
蒙林
生产主管
45
0.57%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34
莫志宏
运营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5
宁进勇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6
欧资俊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37
庞忠迅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8
彭元正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韶关嘉立创
139
彭珍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0
彭自岸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41
邱春霞
产品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2
邱浩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3
邱敏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4
邱清灯
生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45
冉秀美
销售主管
41
0.52%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6
荣乐靖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7
商雪珂
销售主管
44
0.55%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8
施恩萍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9
石海慧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韶关嘉立创
150
宋根灵
开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1
宋俊荣
销售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2
孙惠宁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3
覃以丹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4
谭子豪
工厂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55
汤建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6
汤亮
公共部门经理
87
1.10%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57
陶慧敏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69
0.87%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8
陶素
销售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9
田诚实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0
田春燕
业务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1
万杰
研发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2
汪刚
管控主管
40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合计
7,940.00
100.00%


注1:表中“江苏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悦通”系指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司,“韶关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先进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先进电子(珠海)有限公司,“香港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嘉立

53
创(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劳务
合同,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嘉立创2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80%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剩余资产进行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投资,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4

附件3: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
序
号
姓名
职务
实缴金额
(万元)
资管计划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用工合同所属单
位
1
丁会
董事长
600
6.93%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
袁江涛
董事、总经理
400
4.62%
高级管理人员
嘉立创
3
余旸
技术研发管理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
申静
部门经理
90
1.04%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5
晏星宁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69
0.80%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6
孙华筝
部门经理
82
0.95%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7
张明
工程经理
72
0.83%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8
杜丽娟
商品渠道运营经理
87
1.00%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
房佳晴
部门经理
74
0.85%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
李明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1
王海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深圳
分公司
12
王婕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3
王凯
产品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4
王荣欣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
王盛
开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
王铁强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
王榆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8
危昭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9
韦宾宝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20
温志想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1
吴才成
业务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2
吴翠芳
客服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3
吴力达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4
吴龙杰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5
吴秋菊
运营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6
吴水华
开发经理
45
0.52%
核心员工
嘉立创
27
吴望龙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28
夏峰伟
生产经理
88
1.02%
核心员工
金悦通
29
夏刚周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30
夏汉秋
研发主管
46
0.53%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1
夏绪波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嘉立创
32
肖华为
产品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3
肖俊
业务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4
谢东璇
开发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5
谢繁隆
工厂主管
42
0.48%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36
谢磊磊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7
谢宇浪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5
38
幸仁杰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39
徐思晨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0
徐玉环
法务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1
徐竹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2
许雷雷
运营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3
许玉玲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4
薛刚林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45
严勇
生产主管
44
0.51%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46
晏性平
市场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7
阳力柱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48
杨斌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韶关嘉立创
49
杨帆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0
杨光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1
杨慧惠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2
杨梅
仓储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53
杨盛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嘉立创
54
杨卫清
业务经理
63
0.73%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5
杨文标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56
杨文豪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7
叶东杰
研发主管
66
0.7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8
游建
开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9
于松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0
余承涛
业务经理
59
0.68%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1
余国波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62
张百成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韶关嘉立创
63
张朝坤
安环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64
张陈晓
月
审计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5
张海洋
研发主管
68
0.79%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6
张金保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67
张宁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68
刘川
开发工程师
47
0.54%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69
谢康
开发工程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70
庄俊浩
产品经理
41
0.47%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71
杨欣欣
开发工程师
45
0.52%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72
王磊
数据分析师
44
0.51%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73
刘雯
法务核心人员
48
0.55%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74
郑佳权
数据分析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75
曾灿辉
开发工程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76
赵永昌
数据分析师
47
0.54%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77
宾慧芳
开发工程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78
艾玉娟
测试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79
龚佑东
开发工程师
47
0.54%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56
80
曾龙妮
市场策划
42
0.48%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81
黄泽杰
部门主管
42
0.48%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82
何伟燃
产品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83
何东旭
产品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84
彭欣鑫
活动策划
45
0.52%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85
魏鹏
开发工程师
45
0.52%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86
高田
测试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87
张爱贞
测试工程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88
吴美婵
招聘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89
王树声
数据分析师
44
0.51%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0
李祥
设计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91
程苹苹
部门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2
苏少雄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93
兰京宗
数据分析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4
王芝林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5
肖光清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96
黄成
绩效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7
李苏
测试工程师
44
0.51%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98
张良艳
供应商管理专员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99
邱智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0
辛源源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1
刘永林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2
易小群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3
钟雯琳
部门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4
王飞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5
向波
MRO 资料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6
李嘉盛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07
王金艳
MRO 商品运营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8
刘芸玮
商务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09
王正双
品质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10
彭子尧
产品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1
刘小芳
流量运营组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12
陈仟仟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3
曾妙荣
客户体验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14
郭炳舜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5
涂传业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6
廖增江
产品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7
龙健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8
余江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19
林家裕
报关业务组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20
农嘉文
数据分析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21
苏家乐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22
刘溪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57
123
高寿雄
开发工程师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24
刘航
部门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25
周呈
测试工程师
43
0.50%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26
黄淡燕
商品中心产品经理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27
周清洺
网络营销
45
0.52%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28
侯梦婷
开发工程师
46
0.53%
核心员工
立创软件
129
艾晶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30
蔡智盛
部门主管
41
0.47%
核心员工
香港立创
131
李婷婷
海外代购组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32
李学妹
新品开发组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33
张晓莉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1
0.47%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深圳
分公司
134
李慧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飞隆电子
135
向雨
计划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36
王立强
品质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37
罗胜兰
人力行政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38
杨会敏
人力行政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39
杨杰
管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40
向伟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41
赵勇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42
王志远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43
颜廷凯
工程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
144
郭勇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西中信华
145
杨丽
市场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深圳
分公司
146
李晓龙
运营组长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中信华深圳
分公司
147
吴春草
高级销售
45
0.52%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48
屈玲玲
高级销售
45
0.52%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49
张强
业务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0
艾孟
高级商品运营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51
范海萍
高级商品运营
46
0.53%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52
黄艳玲
高级商品运营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53
刘楚
高级商品运营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54
蒋德意
高级商品运营
40
0.46%
核心员工
立创商城
155
张淞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56
张晓廷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7
张新亮
运营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8
张有成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59
张志伟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0
章如月
核心业务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1
赵枫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2
赵庆振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58
163
赵智勇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64
郑少聪
测试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5
钟少卿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6
周传皇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江苏嘉立创
167
周浩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先进电子
168
周金明
客服经理
43
0.50%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69
周君
开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0
周丽英
运营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1
周林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2
周炜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3
周茁成
研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4
朱洪民
开发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5
朱晴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76
朱伟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77
朱志翔
产品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78
字文波
工厂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金悦通
179
邹兴
财务管理核心人员
71
0.82%
核心员工
嘉立创
180
邹杨春
生产主管
40
0.46%
核心员工
嘉立创
合计
8,660.00
100.00%


注1:表中“飞隆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飞隆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江苏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
苏中信华深圳分公司”系指发行人分公司江苏中信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江西中信华”系指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金悦通”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悦通电子(翁源)有限公
司,“立创软件”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立创商城”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立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韶关嘉立创”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
进电子”系指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先进电子(珠海)有限公司,“香港立创”系指发行人孙公司立创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其分公司或其孙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
劳务合同,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合法存续;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嘉立创3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80%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剩余资产进行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等投资,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