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永信至诚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17(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50·⚡ 决策 07-17 01:24:52 +1h24m·102.7 天前
永信至诚股东会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获股东会通过属于治理和激励安排落地,不是订单、业绩或产品商业化增量。
📄 原文永信至诚↗ 原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6-02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永信至诚(688244.SH)
股权激励计划通过属于常规治理事项,缺少短期可量化经营增量,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股权激励计划获股东会通过属于治理和激励安排落地,不是订单、业绩或产品商业化增量。
- 公告未披露新增收入、利润或重大客户催化,短期股价传导弱。
主要风险
- 若激励考核目标本身显著超市场预期,需要结合草案另行评估。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98 字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6-02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 号院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普通股股东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567,3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567,3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9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969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0,182
99.8185
97,987
0.1296
39,150
0.0519
2、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0,182
99.8185
97,987
0.1296
39,150
0.0519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6,546
99.8269
91,623
0.1212
39,150
0.051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1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644,999
95.0708 97,987
3.5220 39,150
1.4072
2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2,644,999
95.0708 97,987
3.5220 39,150
1.4072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651,363
95.2995 91,623
3.2933 39,150
1.407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修昕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6-02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 号院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普通股股东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567,3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567,3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9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969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0,182
99.8185
97,987
0.1296
39,150
0.0519
2、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0,182
99.8185
97,987
0.1296
39,150
0.0519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6,546
99.8269
91,623
0.1212
39,150
0.051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1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644,999
95.0708 97,987
3.5220 39,150
1.4072
2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2,644,999
95.0708 97,987
3.5220 39,150
1.4072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651,363
95.2995 91,623
3.2933 39,150
1.407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修昕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