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中油资本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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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资本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并通过薪酬管理办法
公告内容为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选举和薪酬制度表决,未披露资产注入、分红、业绩或金融牌照变化。
📄 原文中油资本↗ 原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中油资本(000617.SZ)
例行股东会换届事项,无明确短周期盈利或估值重定价触发,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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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换届及薪酬办法获通过。
关键理由
- 公告内容为董事会换届、独立董事选举和薪酬制度表决,未披露资产注入、分红、业绩或金融牌照变化。
主要风险
- 央企金融平台本身可能有主题波动,但本公告不提供新的基本面触发。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1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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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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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 号石油金融大厦B 座
四层会议室
3.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放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32 人,代表股份10,287,484,119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749%。其中:现场会议无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表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
决的股东共计932 人,代表股份10,287,484,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1.3749%。
2.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2. 议案审议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汤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2,816,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1,706,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9%。
1.02.候选人:选举何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8,774,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7,664,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54%。
1.03.候选人:选举洪晓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688,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578,3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04%。
1.04.候选人:选举韩凤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647,2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537,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0%。
1.05.候选人:选举周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5,549,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9.786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4,439,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66%。
1.06.候选人:选举车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754,5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644,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6%。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贺颖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551,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441,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
2.02.候选人:选举徐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8,908,0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7,797,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61%。
2.03.候选人:选举陈武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517,1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406,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9%。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137,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6%;反对6,7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618,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400 股),占出
4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9,02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635%;反对6,7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408%;弃权618,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婷、王浩霖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 号石油金融大厦B 座
四层会议室
3.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放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32 人,代表股份10,287,484,119
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749%。其中:现场会议无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表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
决的股东共计932 人,代表股份10,287,484,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1.3749%。
2.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2. 议案审议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汤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2,816,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1,706,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9%。
1.02.候选人:选举何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8,774,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7,664,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54%。
1.03.候选人:选举洪晓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688,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578,3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04%。
1.04.候选人:选举韩凤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647,2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537,0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40%。
1.05.候选人:选举周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5,549,8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9.786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4,439,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66%。
1.06.候选人:选举车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754,5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644,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06%。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贺颖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551,9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441,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93%。
2.02.候选人:选举徐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68,908,0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7,797,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61%。
2.03.候选人:选举陈武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10,274,517,1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3,406,9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9%。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0,137,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6%;反对6,7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618,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400 股),占出
4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39,02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635%;反对6,7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408%;弃权618,6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婷、王浩霖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