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长江电力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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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控股股东为100亿元可交换债补充担保登记2153.1万股
三峡集团因G三峡EB2存续和长江电力现金分红安排,将2153.1万股长江电力A股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占总股本0.09%。
📄 原文长江电力↗ 原文
长江电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1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 分本公司A 股股票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不做 长江电力(600900.SH)
控股股东可交换债补充担保登记是技术性安排,占比仅0.09%,不改变控制权或经营基本面,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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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三峡集团因G三峡EB2存续和长江电力现金分红安排,将2153.1万股长江电力A股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占总股本0.09%。
- 该可交换债2022年已发行,规模100亿元、票息0.10%,本次仅为现金分红后的补充担保和信托登记。
主要风险
- 补充担保登记不改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构成要约收购,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利润没有新增影响。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24 字
1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
分本公司A 股股票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6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可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控股股东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以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A 股股票为标的,成功发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G 三峡EB2),实际发行规模100 亿元,
最终票面利率为0.10%。
G 三峡EB2 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中国三峡集团以其
合法拥有的公司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
及信托登记,以保障G 三峡EB2 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G 三峡
EB2 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公司已于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公司拟向截至2026
年7 月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江电力全体A 股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7.90 元(含税)。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约定:
1. 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或配股以及派送现金
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依次进行
换股价格调整。若调整换股价格或者向下修正换股价格后出现预
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G 三峡EB2 全部换股所需股
票的情形,将以公司A 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派送现金股利
事宜作为触发条件,中国三峡集团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即派送现
金股利除息日)之前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
2. G 三峡EB2 存续期内,当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中国三
峡集团有权以公司A 股股票置换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本次置换
现金分红需要补充的股票数量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本次置换完
成后,存续期累计补充的股份,按本次现金分红日前20 个交易
日,公司A 股股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不低于存续
期累计置换的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总额的120%。公司每次实施现
金分红后,中国三峡集团按上述约定条件追加置换股份1 次,确
保累计担保的置换股份按每次现金分红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不低于存续期累计置换
的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总额的12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
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及上述约定,中国三峡集
3
团及中信证券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就G 三峡EB2 补充的担保及信托财产
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
将21,53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公司A 股股票从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划入G 三峡EB2 担保及信
托专户,上述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名义持
有,并以“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 三峡EB2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在G 三峡EB2 存续期间,中国三峡集团委托中信证券作为
受托管人,按照中国三峡集团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但不得损
害G 三峡EB2 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2026年7月16日,中国三峡集团尚直接持有公司106.36
亿股A 股股份(包括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 股股份
21,531,000 股),直接持有的A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
的43.47%(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
股本总数的0.09%)。本次信托担保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三峡集团G 三峡EB2 存续期后续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
分本公司A 股股票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6
月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可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控股股东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以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A 股股票为标的,成功发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G 三峡EB2),实际发行规模100 亿元,
最终票面利率为0.10%。
G 三峡EB2 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中国三峡集团以其
合法拥有的公司A 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
及信托登记,以保障G 三峡EB2 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G 三峡
EB2 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公司已于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公司拟向截至2026
年7 月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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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长江电力全体A 股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7.90 元(含税)。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约定:
1. 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或配股以及派送现金
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依次进行
换股价格调整。若调整换股价格或者向下修正换股价格后出现预
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G 三峡EB2 全部换股所需股
票的情形,将以公司A 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派送现金股利
事宜作为触发条件,中国三峡集团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即派送现
金股利除息日)之前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
2. G 三峡EB2 存续期内,当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中国三
峡集团有权以公司A 股股票置换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本次置换
现金分红需要补充的股票数量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本次置换完
成后,存续期累计补充的股份,按本次现金分红日前20 个交易
日,公司A 股股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不低于存续
期累计置换的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总额的120%。公司每次实施现
金分红后,中国三峡集团按上述约定条件追加置换股份1 次,确
保累计担保的置换股份按每次现金分红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不低于存续期累计置换
的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总额的12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
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及上述约定,中国三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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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及中信证券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就G 三峡EB2 补充的担保及信托财产
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
将21,53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公司A 股股票从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划入G 三峡EB2 担保及信
托专户,上述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名义持
有,并以“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 三峡EB2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在G 三峡EB2 存续期间,中国三峡集团委托中信证券作为
受托管人,按照中国三峡集团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但不得损
害G 三峡EB2 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2026年7月16日,中国三峡集团尚直接持有公司106.36
亿股A 股股份(包括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 股股份
21,531,000 股),直接持有的A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
的43.47%(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
股本总数的0.09%)。本次信托担保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三峡集团G 三峡EB2 存续期后续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