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锦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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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股份股东会通过补选两名非独立董事的程序性议案
公告内容仅为临时股东会决议及补选非独立董事,未涉及订单、资产重组、业绩、控制权或经营战略变化。
📄 原文华锦股份↗ 原文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华锦股份(000059.SZ)
程序性股东会决议和董事补选公告,无明确经营增量、资产变化或同向交易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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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告内容仅为临时股东会决议及补选非独立董事,未涉及订单、资产重组、业绩、控制权或经营战略变化。
- 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也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属于例行治理程序信息。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新任董事对应重大资产、管理层战略或控股股东安排出现独立披露,应由新信号重新研判。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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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
表股份数量459,078,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7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23,909股,占公司股份
2
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公司股份24,454,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2,915,44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8,470,032股。
1.02
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9,187,80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42,393股。
表决结果:上述2位候选人均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7 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
表股份数量459,078,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7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23,909股,占公司股份
2
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公司股份24,454,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2,915,44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8,470,032股。
1.02
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9,187,80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42,393股。
表决结果:上述2位候选人均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