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深水海纳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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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拟投建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预处理中心一期总投资约5.12亿元
公司与枣阳市政府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一期总投资约5.12亿元,建设期约12个月。
📄 原文深水海纳↗ 原文
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6-03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6 年7 月16 日召开了…
不做 深水海纳(300961.SZ)
5.12亿元是拟投资额不是订单收入,且合资比例、审批、土地和收益均不确定,短线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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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公司与枣阳市政府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一期总投资约5.12亿元,建设期约12个月。
主要风险
- 这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而非收入合同;合资方、持股比例、公司最终出资金额、审批和土地取得均未确定,短期可能是资本开支压力而非利润增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40 字
1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6-03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6 年7 月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投资建设
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本次拟对外投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6 年7 月16 日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投资
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协议”),
该项目主要从事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理。协议约定,公司在枣阳市设
立出资(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由公司和
项目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公司拟通过合资方式与其他合作方共同设立上述项目公司,鉴于合资比例暂
未确定,公司本次出资金额相应未定,具体合作方、合作方案及持股比例以后续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实际发展需求,按照最终确定
的实际投资金额进行逐步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合作投
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建设等)。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枣阳市人民政府
2、住所:枣阳市朝阳路5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关联关系:枣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约方
甲方:枣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以最终立项备
案名称为准)(含一期、二期项目),主要从事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
理。
2、项目公司:乙方在枣阳市设立出资(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由乙方和项目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
和经营,享受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和权利,共同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乙
方义务和责任。
3、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分两期。一期总投资5.1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
资4.23 亿元,主要包括:建筑以及管网投资0.93 亿元;设备以及安装投资3.3
亿元。具体固定资产投资数额以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结论为准(如有需
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承担的价款部分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投资。二期投资具
体情况另行约定。(项目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投资为准)
4、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枣阳市化工园区内,现隆盛四海一期项目以西、
白鹤湾路以东,项目用地面积约75 亩(实际面积以项目公司规划图和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范围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
让,使用年限为50 年。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项目开工至竣工)为12 个月。(项目建设
期以最终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3
6、违约条款:项目法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环评、能评、核准等批
文权证后6 个月内未动工建设或因乙方及项目公司原因中途无故停工达6 个月的,
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视为违约。非乙方原因导致未动工或停工的,不视为违约;
乙方自身原因无故停工超过6 个月且未书面说明并整改的,甲方可按违约处理。
7、生效条件:《合作协议书》在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成立,
自项目法人企业加盖公章确认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
产业深化布局。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体现了枣阳市人民政府对公司技术能力、项
目经验和综合实力的认可,该投资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未来业务发展
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12 亿元(公司拟通过合资方式与其他合作方共同
设立项目公司,鉴于合资比例暂未确定,公司本次出资金额相应未定,具体合作
方、合作方案及持股比例以后续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拟对外投资资金来
源为公司与合资公司的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投入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实际发
展需求分期投入,相关投入将严格遵循公司整体投资规划有序推进,不会对公司
现金流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合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合资方、合
资比例、公司最终出资金额等事项均尚未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
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等需要一定的时间,
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
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
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法定“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
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
4、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上述不确定因素的综合
影响,可能面临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
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
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
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若后续公司实际出资金额达到相关
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6-034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6 年7 月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投资建设
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本次拟对外投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6 年7 月16 日与枣阳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投资
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以下简称“本协议”),
该项目主要从事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理。协议约定,公司在枣阳市设
立出资(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由公司和
项目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公司拟通过合资方式与其他合作方共同设立上述项目公司,鉴于合资比例暂
未确定,公司本次出资金额相应未定,具体合作方、合作方案及持股比例以后续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实际发展需求,按照最终确定
的实际投资金额进行逐步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合作投
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建设等)。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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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枣阳市人民政府
2、住所:枣阳市朝阳路5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关联关系:枣阳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约方
甲方:枣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以最终立项备
案名称为准)(含一期、二期项目),主要从事化工园区内企业废水的集中预处
理。
2、项目公司:乙方在枣阳市设立出资(或合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项目法人企业,由乙方和项目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
和经营,享受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和权利,共同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乙
方义务和责任。
3、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分两期。一期总投资5.1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
资4.23 亿元,主要包括:建筑以及管网投资0.93 亿元;设备以及安装投资3.3
亿元。具体固定资产投资数额以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结论为准(如有需
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承担的价款部分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投资。二期投资具
体情况另行约定。(项目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投资为准)
4、项目用地:项目选址位于枣阳市化工园区内,现隆盛四海一期项目以西、
白鹤湾路以东,项目用地面积约75 亩(实际面积以项目公司规划图和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范围图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
让,使用年限为50 年。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项目开工至竣工)为12 个月。(项目建设
期以最终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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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约条款:项目法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环评、能评、核准等批
文权证后6 个月内未动工建设或因乙方及项目公司原因中途无故停工达6 个月的,
且未在限期内整改的视为违约。非乙方原因导致未动工或停工的,不视为违约;
乙方自身原因无故停工超过6 个月且未书面说明并整改的,甲方可按违约处理。
7、生效条件:《合作协议书》在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成立,
自项目法人企业加盖公章确认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的
产业深化布局。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体现了枣阳市人民政府对公司技术能力、项
目经验和综合实力的认可,该投资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未来业务发展
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12 亿元(公司拟通过合资方式与其他合作方共同
设立项目公司,鉴于合资比例暂未确定,公司本次出资金额相应未定,具体合作
方、合作方案及持股比例以后续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拟对外投资资金来
源为公司与合资公司的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投入将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实际发
展需求分期投入,相关投入将严格遵循公司整体投资规划有序推进,不会对公司
现金流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合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合资方、合
资比例、公司最终出资金额等事项均尚未确定,具体以后续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
为准,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等需要一定的时间,
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的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
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
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法定“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土
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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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上述不确定因素的综合
影响,可能面临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能
否达到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合作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周期等
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司将根据经营计
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若后续公司实际出资金额达到相关
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投资建设枣阳化工园区废水集中预处理中心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