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ST长园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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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园股东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仅为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不改变收入、利润、订单或资产价值。
📄 原文ST长园↗ 原文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 长园 公告编号:202605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不做 ST长园(600525.SH)
例行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订,无订单、业绩、资产重组或可量化经营增量,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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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1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仅为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不改变收入、利润、订单或资产价值。
主要风险
- ST公司治理事项可能提示内部治理变化,但本公告没有可量化经营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226 字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 长园
公告编号:202605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7 月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6 栋5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1,585,8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09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由杨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
数董事推举董事韦晓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关天鹉先生、独立董事张宇先生
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顾宁女士列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418,158,672
94.6947
22,880,480
5.1814
546,695
0.123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1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附件<董
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124,601,979
84.1740
22,880,480
15.4567
546,695
0.369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俊、戴余芳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8 日
证券简称:ST 长园
公告编号:202605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7 月17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6 栋5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1,585,8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09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由杨先生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
数董事推举董事韦晓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其中独立董事关天鹉先生、独立董事张宇先生
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顾宁女士列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 股
418,158,672
94.6947
22,880,480
5.1814
546,695
0.123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1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附件<董
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124,601,979
84.1740
22,880,480
15.4567
546,695
0.369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俊、戴余芳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