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ST洲际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18(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39·⚡ 决策 07-18 00:43:46 +43m07s·101.8 天前
ST洲际补充确认2020至2026年多项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整改
公司补充披露2020至2026年关联交易,2023年4.46亿元、2025年4.84亿元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并包含此前监管责令改正提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原文ST洲际↗ 原文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 洲际 公告编号:2026-060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
不做 ST洲际(600759.SH)
信息方向偏看空治理和内控,但A股不能裸空,且核心监管责令改正已在4月披露;可考虑降低相关已有多头敞口。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4-21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补充披露2020至2026年关联交易,2023年4.46亿元、2025年4.84亿元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并包含此前监管责令改正提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主要风险
- 事件方向偏治理瑕疵与内控风险,A股不适合裸空;公告称资金占用本金及占用费已收回,负面冲击可能已被4月监管措施部分反映。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17 · 影响 weakens
公告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清理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后续不再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交易。
检索:ST洲际 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 已收回 整改 原文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848 字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 洲际
公告编号:2026-060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洲际
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 号),指出公司存在未
披露与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
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收到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问
题进行专项核查的函》。
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补充确认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优福特”及其下属企业、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长沙聚惠永泽”)、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醇醇一
真”)、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东石油”)为公司关联方;
并补充披露2020 年至2026 年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次补充披露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2023 年度、2025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洲际油
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 号),指出公司未披露与
青玉能源等企业的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公司随后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经自查,公司在以往年度存在未识别以下主体为关联方的情形:
1、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海南青玉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涛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龙石油科技工
程公司、哈萨克青玉国际运营集团公司等,以下合称“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
司”);
2、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4、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主体在相应期间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公司现将2020 年至2026 年期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补充确认为
关联交易,并予以补充披露。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中,2023 年、2025 年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需补充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2021 年、2022 年、2024
年、2026 年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达5%,需补充履行
董事会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2025 年洲际油气与香港优福特及下属公司、长
沙聚惠永泽、湖南醇醇一真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
陈新明于2019 年7 月至2022 年5 月同时担任香港优福特全资股东/董事及
公司控股股东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三)项,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
联关系至2023 年5 月终止。刘辉于2023 年4 月至2024 年11 月担任海南青玉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前曾任公司总裁助理、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三)项,青玉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至
2024 年11 月终止。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对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企业决策与运
营形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构
成关联关系。
2、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两家企业决策及运营形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安东石油于2024 年3 月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四)项,安东石油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 条第(一)项,公司与安东石油签署的《债权、债
务转让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优福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注册地:香港
成立时间:2015 年2 月12 日
注册资本:1 万港币(1 万股,每股1 港币)
主营业务:TRADING。
主要股东:BOWEN ENERGY LIMITED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香港优福特的关键管理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交
叉任职、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其形成重大影响,系公司关联方。
2、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玉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6 月24 日
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实缴资本:190 万美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C8829-221、222、
224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海洋天然气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海洋石油开采;
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石油钻采专
用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香港优福特全资子公司,随香港优福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海南青玉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玉科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C8829-223
成立时间:2020 年10 月29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石油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主要股东: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玉科技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北京涛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涛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顺黄路229 号海德商务园北楼3 层301-307
室
成立时间:2019 年9 月3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
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
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
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
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涛铂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青龙石油科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哈青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注册地:哈萨克斯坦,克兹洛达尔州,克兹洛达尔市,热尔托克桑街12 号
楼
成立时间:2006 年12 月28 日
注册资本:11 万坚戈
主营业务:固井、钻井、测井、石油测试、生产测试、贸易。
主要股东:新加坡青龙有限公司SINGAPORE GREEN DRAGON PTE LTD.,持有
哈青龙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哈萨克青玉国际运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青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注册地: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米结乌斯区,卡里亚卡哇大街34/29
栋,2 单元,办公室No.24
成立时间:2021 年2 月2 日
注册资本:10 万坚戈
主营业务: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综合服务,包括项目管理、钻井、固井、水
平井服务、泥浆技术服务和固体材料控制服务、油井准备、石油测试、油藏重建、
地质分析、分析服务、样品采集、返工、回收、维护和地面操作、石油生产、储
存、储存和运输、EOR 解决方案,产量增长,工程和供应链采购服务,石油研发
服务,仪器和备件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股东:新加坡青玉能源有限公司SINGAPORE LOONG SAPPHIRE ENERGY
COMPANY PTE.LTD.,持有哈青玉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4 年12 月10 日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41 号第002 栋308 房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曾志宏持股89.33%,李刚持股10.67%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形成重大影响,系公司关联方。
8、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芙蓉中路466 号(松桂园)海东
青大厦301 室
主营业务:酒、饮料及茶叶批发;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国产酒类零售;茶
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高诗璇持股50%,秦峰持股30%,卜彬持股2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决策和运营形成重大影响。
9、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02-01-28
注册资本:24802.89 万美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9 号楼02 层201 至03 层301、302、
305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
务;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销
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安东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5%,安东(北京)新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5%
关联关系:安东石油为公司5%以上股东,系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标的主要为石油勘探开发服务、办公场地租赁及装
修服务、餐饮服务、资金拆借、股权收购等,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2020 年至2026 年期间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发生年份
交易金额(元)
2020
460,450.00
2021
47,596,090.67
2022
63,705,266.73
2023
445,514,758.31
2024
250,913,593.28
2025
483,602,047.57
2026(已发生+预计)
236,302,951.01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
1、马腾公司、克山公司与哈青龙、哈青玉的采购及租赁
2021 年至2026 年(2026 年为已发生金额加预计金额),公司子公司马腾公
司、克山公司向哈青龙、哈青玉采购金额合计约1.08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6
亿元),同时向上述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合计约1,013.02 万元人民币。
2、哈青龙向马腾公司借款
2024 年9 月、11 月,哈青龙向马腾公司子公司借款合计9.75 亿坚戈(折合
人民币约1,480.18 万元),利率13%,已于2025 年11 月全额偿还本息。
3、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香港优福特持有的苏克公司股权
2025 年2 月6 日,Sino-Science Netherlands Energy Group B.V.(洲际
油气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荷兰能源”)与香港优福特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将香港优福特持有的苏克公司2.636% 股权按AIX 挂牌市值作价
27,888,880,000 坚戈(折合52,861,897 美元),转让给中科荷兰能源。
2025 年6 月20 日,经交易双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香港优福特与中科荷兰
能源对原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的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洲际油气对苏克公司历史入账价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交易价
格变更为44,812,000 美元。
2025 年6 月4 日,香港优福特与中科荷兰能源签署《股权质押协议》,香港
优福特将其持有的苏克公司4.636%的股权全部质押给中科荷兰能源以保证股权
转让交易的完成。
4、与青玉能源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3 年12 月,公司通过预付工程款方式向青玉能源支付合计27,546.68 万
元,青玉能源于2024 年5 月全额返还,并按年化6%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已于
2025 年12 月支付)。
5、与北京涛铂的租赁、餐饮及借款
2021 年至2025 年,公司向北京涛铂支付办公室租赁及装修费约1,851.76
万元、餐费约432.40 万元;2022 年4 月至5 月,公司向北京涛铂借款240 万元,
并于2022 年6 月全额归还。
6、向青玉能源提供技术服务
2023 年11 月,公司子公司为青玉能源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交易金额108 万
元。
(二)与长沙聚惠永泽的交易
2020 年至2026 年,公司与长沙聚惠永泽发生短期资金往来合计3,631.14
万元,截至公告日无往来余额,未形成资金占用。
(三)与湖南醇醇一真的交易
1、2020 年至2025 年,公司向其采购白酒合计537.23 万元;
2、2025 年5 月,公司向其拆借资金190 万元,已于2025 年7 月前全额归
还。
上述关联交易经核查,未发现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与
青玉能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收回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四)与安东石油的交易
2024 年9 月,公司、中工国际、安东石油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安东石油同意承接中工国际对公司的债务1,163.52 万美元。
五、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中:
采购与租赁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商品采购等主要参考市场价格或招投标结
果确定;
股权收购交易以苏克公司在AIX 挂牌市值及公司对苏克公司历史入账价格
为参考,经双方协商调整;
资金拆借参考市场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年化6%);
办公室租赁及餐饮服务参照周边市场价格。
整体而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生产经营性交易(如采购、租赁、技术服务等)主要发生
在公司哈萨克斯坦子公司与当地服务商之间,具有一定的业务合理性和地域特殊
性,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起到一定支撑作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于报告期内清
理完毕,并收取了合理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消除关联交易违规影响并防范再次发生:
1、已解除与北京涛铂的租赁协议,直接与产权方签署合同;
2、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再对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的管理决策施加任何影
响;
3、后续不再与长沙聚惠永泽、湖南醇醇一真发生关联交易;
4、全面完善关联方识别、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监督检查机制。
本次补充确认及补充披露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未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和补充披露符合实际情况,交
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履行补充披露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和补充披
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希望公司进一步完
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
年、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证券简称:ST 洲际
公告编号:2026-060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洲际
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 号),指出公司存在未
披露与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
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于2026 年5 月8 日收到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问
题进行专项核查的函》。
经公司全面自查,公司补充确认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优福特”及其下属企业、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长沙聚惠永泽”)、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醇醇一
真”)、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东石油”)为公司关联方;
并补充披露2020 年至2026 年期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次补充披露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2023 年度、2025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洲际油
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 号),指出公司未披露与
青玉能源等企业的关联关系,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公司随后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经自查,公司在以往年度存在未识别以下主体为关联方的情形:
1、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括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海南青玉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涛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龙石油科技工
程公司、哈萨克青玉国际运营集团公司等,以下合称“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
司”);
2、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4、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主体在相应期间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公司现将2020 年至2026 年期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补充确认为
关联交易,并予以补充披露。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中,2023 年、2025 年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需补充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2021 年、2022 年、2024
年、2026 年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但未达5%,需补充履行
董事会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2025 年洲际油气与香港优福特及下属公司、长
沙聚惠永泽、湖南醇醇一真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
陈新明于2019 年7 月至2022 年5 月同时担任香港优福特全资股东/董事及
公司控股股东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三)项,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
联关系至2023 年5 月终止。刘辉于2023 年4 月至2024 年11 月担任海南青玉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前曾任公司总裁助理、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三)项,青玉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至
2024 年11 月终止。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对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企业决策与运
营形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构
成关联关系。
2、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
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两家企业决策及运营形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安东石油于2024 年3 月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四)项,安东石油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 条第(一)项,公司与安东石油签署的《债权、债
务转让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优福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注册地:香港
成立时间:2015 年2 月12 日
注册资本:1 万港币(1 万股,每股1 港币)
主营业务:TRADING。
主要股东:BOWEN ENERGY LIMITED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香港优福特的关键管理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存在交
叉任职、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其形成重大影响,系公司关联方。
2、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玉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6 月24 日
注册资本:800 万美元,实缴资本:190 万美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C8829-221、222、
224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海洋天然气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海洋石油开采;
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石油钻采专
用设备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优福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香港优福特全资子公司,随香港优福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海南青玉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玉科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C8829-223
成立时间:2020 年10 月29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石油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主要股东: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玉科技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北京涛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涛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顺黄路229 号海德商务园北楼3 层301-307
室
成立时间:2019 年9 月3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
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
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
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
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海南青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涛铂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青龙石油科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哈青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注册地:哈萨克斯坦,克兹洛达尔州,克兹洛达尔市,热尔托克桑街12 号
楼
成立时间:2006 年12 月28 日
注册资本:11 万坚戈
主营业务:固井、钻井、测井、石油测试、生产测试、贸易。
主要股东:新加坡青龙有限公司SINGAPORE GREEN DRAGON PTE LTD.,持有
哈青龙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哈萨克青玉国际运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青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注册地: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米结乌斯区,卡里亚卡哇大街34/29
栋,2 单元,办公室No.24
成立时间:2021 年2 月2 日
注册资本:10 万坚戈
主营业务: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综合服务,包括项目管理、钻井、固井、水
平井服务、泥浆技术服务和固体材料控制服务、油井准备、石油测试、油藏重建、
地质分析、分析服务、样品采集、返工、回收、维护和地面操作、石油生产、储
存、储存和运输、EOR 解决方案,产量增长,工程和供应链采购服务,石油研发
服务,仪器和备件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股东:新加坡青玉能源有限公司SINGAPORE LOONG SAPPHIRE ENERGY
COMPANY PTE.LTD.,持有哈青玉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青玉能源全资子公司,随青玉能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长沙聚惠永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4 年12 月10 日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41 号第002 栋308 房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曾志宏持股89.33%,李刚持股10.67%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形成重大影响,系公司关联方。
8、湖南醇醇一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芙蓉中路466 号(松桂园)海东
青大厦301 室
主营业务:酒、饮料及茶叶批发;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国产酒类零售;茶
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高诗璇持股50%,秦峰持股30%,卜彬持股2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决策和运营形成重大影响。
9、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02-01-28
注册资本:24802.89 万美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9 号楼02 层201 至03 层301、302、
305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
务;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销
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安东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持股95%,安东(北京)新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5%
关联关系:安东石油为公司5%以上股东,系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标的主要为石油勘探开发服务、办公场地租赁及装
修服务、餐饮服务、资金拆借、股权收购等,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2020 年至2026 年期间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发生年份
交易金额(元)
2020
460,450.00
2021
47,596,090.67
2022
63,705,266.73
2023
445,514,758.31
2024
250,913,593.28
2025
483,602,047.57
2026(已发生+预计)
236,302,951.01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
1、马腾公司、克山公司与哈青龙、哈青玉的采购及租赁
2021 年至2026 年(2026 年为已发生金额加预计金额),公司子公司马腾公
司、克山公司向哈青龙、哈青玉采购金额合计约1.08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56
亿元),同时向上述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合计约1,013.02 万元人民币。
2、哈青龙向马腾公司借款
2024 年9 月、11 月,哈青龙向马腾公司子公司借款合计9.75 亿坚戈(折合
人民币约1,480.18 万元),利率13%,已于2025 年11 月全额偿还本息。
3、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香港优福特持有的苏克公司股权
2025 年2 月6 日,Sino-Science Netherlands Energy Group B.V.(洲际
油气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荷兰能源”)与香港优福特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将香港优福特持有的苏克公司2.636% 股权按AIX 挂牌市值作价
27,888,880,000 坚戈(折合52,861,897 美元),转让给中科荷兰能源。
2025 年6 月20 日,经交易双方协商并报相关部门,香港优福特与中科荷兰
能源对原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的交易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洲际油气对苏克公司历史入账价格作为交易价格依据,交易价
格变更为44,812,000 美元。
2025 年6 月4 日,香港优福特与中科荷兰能源签署《股权质押协议》,香港
优福特将其持有的苏克公司4.636%的股权全部质押给中科荷兰能源以保证股权
转让交易的完成。
4、与青玉能源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2023 年12 月,公司通过预付工程款方式向青玉能源支付合计27,546.68 万
元,青玉能源于2024 年5 月全额返还,并按年化6%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已于
2025 年12 月支付)。
5、与北京涛铂的租赁、餐饮及借款
2021 年至2025 年,公司向北京涛铂支付办公室租赁及装修费约1,851.76
万元、餐费约432.40 万元;2022 年4 月至5 月,公司向北京涛铂借款240 万元,
并于2022 年6 月全额归还。
6、向青玉能源提供技术服务
2023 年11 月,公司子公司为青玉能源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交易金额108 万
元。
(二)与长沙聚惠永泽的交易
2020 年至2026 年,公司与长沙聚惠永泽发生短期资金往来合计3,631.14
万元,截至公告日无往来余额,未形成资金占用。
(三)与湖南醇醇一真的交易
1、2020 年至2025 年,公司向其采购白酒合计537.23 万元;
2、2025 年5 月,公司向其拆借资金190 万元,已于2025 年7 月前全额归
还。
上述关联交易经核查,未发现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与
青玉能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收回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四)与安东石油的交易
2024 年9 月,公司、中工国际、安东石油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安东石油同意承接中工国际对公司的债务1,163.52 万美元。
五、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补充披露的关联交易中:
采购与租赁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商品采购等主要参考市场价格或招投标结
果确定;
股权收购交易以苏克公司在AIX 挂牌市值及公司对苏克公司历史入账价格
为参考,经双方协商调整;
资金拆借参考市场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年化6%);
办公室租赁及餐饮服务参照周边市场价格。
整体而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生产经营性交易(如采购、租赁、技术服务等)主要发生
在公司哈萨克斯坦子公司与当地服务商之间,具有一定的业务合理性和地域特殊
性,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起到一定支撑作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于报告期内清
理完毕,并收取了合理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消除关联交易违规影响并防范再次发生:
1、已解除与北京涛铂的租赁协议,直接与产权方签署合同;
2、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再对香港优福特及其下属公司的管理决策施加任何影
响;
3、后续不再与长沙聚惠永泽、湖南醇醇一真发生关联交易;
4、全面完善关联方识别、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监督检查机制。
本次补充确认及补充披露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未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以前年度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暨补充披露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和补充披露符合实际情况,交
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履行补充披露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和补充披
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希望公司进一步完
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
年、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