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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公元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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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设置

章程修订主要涉及股东会主持规则、董事会副董事长人数和副总经理人数等治理条款,不直接改变经营、订单、资产或利润。

📄 原文公元股份↗ 原文
章程修订案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不做 公元股份(002641.SZ)
治理条款调整,无法形成短周期收入、利润或估值重定价传导,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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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章程修订主要涉及股东会主持规则、董事会副董事长人数和副总经理人数等治理条款,不直接改变经营、订单、资产或利润。

主要风险

  • 若后续伴随实际高管重大变动或控制权变化,需按新公告重判。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15 字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自身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列示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
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
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
第六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
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
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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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
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
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2 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1 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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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
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4 名,其中常务副总经
理1 名,财务负责人1 名、董事会秘书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由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5 名,其中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