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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荣旗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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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拟以2500万至5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并后续出售

回购上限5000万元、预计占总股本0.68%,规模偏小,且用途为维护价值后续出售而非明确注销。

📄 原文荣旗科技↗ 原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不做 荣旗科技(301360.SZ)
小规模维护价值型回购,最高仅占总股本0.68%,且回购股份后续拟出售,不足以形成可交易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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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回购上限5000万元、预计占总股本0.68%,规模偏小,且用途为维护价值后续出售而非明确注销。

主要风险

  • 回购方案可能短线托底情绪,但金额和用途不足以形成明确正期望事件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719 字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
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尚
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5,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数量: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5,000 万元及回
购价格上限10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1,6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68%;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2,500 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06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8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后
续拟实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
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
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
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
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
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二、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6 年7 月15 日)收盘
价跌幅累计超过20%(2026 年6 月17 日收盘价为77.06 元/股,2026 年7 月15
日收盘价为55.31 元/股),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
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
行相应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
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
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上限5,000 万元及回购价格上限10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1,698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8%;按照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2,500 万元及回
购价格上限10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8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或回购期限
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用途
拟回购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出售)
235,850-471,698
0.34%-0.68%
2,500-5,000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顺延后不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
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
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06 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
(含)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235,8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4%;按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
为471,69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
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
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下限)
本次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上限)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
股份
35,731,052
51.20%
35,731,052
51.37%
35,731,052
51.55%
无限售条件
股份
34,054,508
48.80%
33,818,658
48.63%
33,582,810
48.45%
总股本
69,785,560
100.00%
69,549,710
100.00%
69,313,862
100.00%
注:上表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完成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
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53,365,128.6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1,195,180,299.01 元、货币资金214,650,378.15 元,本次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 万元(含)测
算,回购资金分别占前述指标的2.85%、4.18%、23.2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
债务履行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2024 年、2025 年、2026 年1-3 月(未
经审计)的研发费用分别为56,725,734.82 元、63,314,155.63 元、17,655,743.77
元,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研发工作的开展。
综合以上因素,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考虑,公司
认为本次使用人民币2,500 万元(含)至人民币5,000 万元(含)的资金总额进
行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
大影响。
2、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合理平稳运行,优化公司资本市场
形象,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对维持上市地位情况的分析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6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471,69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
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
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
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公司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
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除了公司董事陈雪峰、蒋朝伟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获得
公司股票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在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
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
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
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
1、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
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6 月17 日至2026 年7
月15 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超过20%,董事会召开时点符合《回购指引》的要求。
根据《回购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
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
董事会决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
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
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
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