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益坤电气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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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坤电气因IPO募资净额低于计划,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
调整原因是实际募资净额1.04亿元低于原拟投入1.55亿元,属于IPO后募投资金分配的机械调整。
📄 原文益坤电气↗ 原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坤电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不做 益坤电气(920222.BJ)
募资不足后的募投金额调整不构成短期正向催化,且投入额下调对扩产弹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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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调整原因是实际募资净额1.04亿元低于原拟投入1.55亿元,属于IPO后募投资金分配的机械调整。
主要风险
- 扩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1.06亿元降至7902.70万元,研发中心由4991.20万元降至2500万元,对成长预期反而偏约束。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02 字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坤电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的要求,对益坤电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 月29 日获得《关于同意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5 号),2026 年6 月
2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698 号),公司股票于2026 年6 月30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10.09 元/股,发行股数12,847,1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29,627,239.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25,600,268.59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26,970.41 元。
截至2026 年6 月2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77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2.70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542.77 万元,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
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募集资
金投资额
调整后拟募集资
金投资额
1
绝缘保护电气系列产
品扩产项目
10,551.57
10,551.57
7,902.7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91.20
4,991.20
2,500.00
合计
15,542.77
15,542.77
10,402.70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决策程序
2026 年7 月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7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坤电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的要求,对益坤电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 月29 日获得《关于同意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5 号),2026 年6 月
25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698 号),公司股票于2026 年6 月30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10.09 元/股,发行股数12,847,1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29,627,239.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25,600,268.59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26,970.41 元。
截至2026 年6 月2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77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2.70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542.77 万元,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
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募集资
金投资额
调整后拟募集资
金投资额
1
绝缘保护电气系列产
品扩产项目
10,551.57
10,551.57
7,902.7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91.20
4,991.20
2,500.00
合计
15,542.77
15,542.77
10,402.70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决策程序
2026 年7 月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 年7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