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朗坤科技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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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董事长提议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朗坤科技回购事项仅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需董事会审议后才可能实施。
📄 原文朗坤科技↗ 原文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不做 朗坤科技(301305.SZ)
回购只是董事长提议且尚需审议,5000万元至1亿元未构成强基本面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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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0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朗坤科技回购事项仅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需董事会审议后才可能实施。
- 回购资金5000万元至1亿元且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属于常规维稳和激励安排,短线业绩量级不构成强催化。
主要风险
- 公告明确提示回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后续若转为股权激励用途,对存量股东的即时增厚有限。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421 字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 月
2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陈建湘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20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
资信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
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
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
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其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
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
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
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
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 月
2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陈建湘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20 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
资信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湘先
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
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
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其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建湘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
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
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
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
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