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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上峰材料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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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材料股东会通过新增对外担保额度议案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通过是融资支持类治理事项,不是订单、业绩或资产注入。

📄 原文上峰材料↗ 原文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4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上峰材料(000672.SZ)
新增担保额度不是明确利好,且存在或有负债风险,方向不清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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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0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通过是融资支持类治理事项,不是订单、业绩或资产注入。

主要风险

  • 担保额度增加可能提高或有负债关注度,偏风险而非做多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17 字
1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4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
园1 幢E 单元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5、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20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俞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2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5 人,代表股份550,982,2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7.7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543,242,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6.9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 人,代表股份7,739,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1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 人,代表股份7,739,34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2 人,代表股份7,739,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118%。
除上述股东(或其代理人)外,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49,771,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2%;
反对1,20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8%;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8,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548%;反对1,20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5057%;弃权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3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5%。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
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张帆影、郑宇呈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甘肃上
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