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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圆通速递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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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拟以3000万至5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回购金额仅3000万至5000万元,按上限价格25元测算占总股本0.04%-0.06%。

📄 原文圆通速递↗ 原文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4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不做 圆通速递(600233.SH)
回购金额和占比过小,且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不是市值级利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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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回购金额仅3000万至5000万元,按上限价格25元测算占总股本0.04%-0.06%。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非明确注销,直接提升每股价值的力度有限。

主要风险

  • 回购可能对情绪有轻微支撑,但规模过小,难以驱动圆通速递短线重定价。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422 字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6-04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以
口头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6 年7 月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
《董事局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已于会议上就通知方式及时间等
作出相关说明。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圆通速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
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稳定投资者预期,
提振市场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及人员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推进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股票
价值合理回归,综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局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局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5 元/股,未超过董事局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董事局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且不超过5,000.00 万元,用途为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总数不低于
120.00 万股且不超过20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04%-0.0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提请公司董事局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决定具体的
回购时机、金额、价格和数量等;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局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册资本变更、工商变更
登记等事宜;

5、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及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6、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6 年7 月21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