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松发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22(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18·⚡ 决策 07-22 00:55:13 +54m55s·97.9 天前
松发股份完成约70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定增发行47,938,638股、募资总额69.999999亿元,发行价146.02元/股,募集资金用于船舶制造主业项目,增强资本实力。
📄 原文松发股份↗ 原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
不做 松发股份(603268.SH)
定增完成增强资本但已多阶段预披露,当前价155.69元高于146.02元发行价且当日已涨5.62%,新增股本摊薄下追多无明显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2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定增发行47,938,638股、募资总额69.999999亿元,发行价146.02元/股,募集资金用于船舶制造主业项目,增强资本实力。
- 但发行完成前已有董事会、股东会、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等多阶段披露,本次主要是落地确认,且新增股本约4.94%带来摊薄。
- 松发股份最新价155.69元,高于146.02元发行价约6.6%,当日已上涨5.62%,短线继续追多缺少未定价增量。
主要风险
- 六个月限售后存在新增股份解禁压力,且公司近20日已涨9.37%、波动较大。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stock_quote · 日期 2026-07-21 · 影响 weakens
最新价155.69元已高于146.02元发行价,且当日上涨5.62%,追多缺少价格边际。
检索:603268.SH stock_quote full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5,241 字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建华 陈汉伦 王孝海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史玉高 张恩国 王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志文 周波 许浩然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许浩然 李志文 王月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雷 苏天峰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冯宪勇 徐慧敏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1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 34
二、备查地点 .......................................................................................................... 34
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司、松发股份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书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股东会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认购邀请书》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西南
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股
指 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ongfa Ceramics Co.,Ltd.
股票简称
松发股份
证券代码
603268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2 年7 月11 日
上市日期
2015 年3 月19 日
注册资本
97,077.830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注册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财富中心B 区2008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 号维多利亚广场B 楼27 层
邮政编码
116001
董事会秘书
徐慧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07408274093
联系电话
0768-2922603
传真
0768-2922603
电子信箱
sfzqb@songfa.com
经营范围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
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
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制造;纸制
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藤制
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具销
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
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6 年1 月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 年3 月12 日,发行人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及注册
2026 年5 月22 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松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6 月1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8 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15 日15:00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15 家获配投资者将认
购资金汇入西南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合计金额6,999,999,920.76 元。2026 年7
月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6〕8-10 号验
证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6 年7 月17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3084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 年7 月16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0.76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974,311.6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5
币6,941,025,609.0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7,938,638.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893,086,971.08 元。
(五)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
年7 月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19.38 元/股,该价格为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6.02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2.32%。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且符合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
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三)发行数量
6
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 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根据募集资金上限700,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
底价119.38 元/股,对于不足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计算得发行
股数不超过58,636,287 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1,233,490 股(即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两者孰低为58,636,287 股,因此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8,636,287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47,938,63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 家,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
上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徐群华
8,765,922
1,279,999,930.44
6
2
UBS AG
6,033,420
880,999,988.40
6
3
钮丽梅
5,184,221
756,999,950.42
6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2,722
601,999,866.44
6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09,026
599,999,976.52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0,253
459,999,943.06
6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28,379
412,999,901.58
6
8
谈建华
2,465,415
359,999,898.30
6
9
魏巍
2,355,847
344,000,778.94
6
10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12,094
249,999,965.88
6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7,188
222,999,991.76
6
7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06,642
219,999,864.84
6
1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438,159
209,999,977.18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69,675
199,999,943.50
6
15
金德运
1,369,675
199,999,943.50
6
合计
47,938,638
6,999,999,920.76
-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20.76 元,扣除发行费用58,974,311.6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6,941,025,609.08 元。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
他要求,则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 年7 月7 日收盘后,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下,以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共计向128 家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
书》及相关附件,前述投资者包括截至2026 年6 月18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 名
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8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规定的3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19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39 家在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
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和《投资者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
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00 前),有2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
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律师见证下经审慎核查后,向上述投
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上述新增的2 名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
钟革
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
销方案》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
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
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00-12:00,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本次发行共收到34 份《申购报价单》。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
查确认,相关投资者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全部申购文件,除12 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1 家投资者缴纳
保证金但未报价外,其余20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保
证金。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为34 家。全部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为有
效报价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76
26,800
是
135.79
26,800
是
129.83
26,800
是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9
59,300
是
9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为有
效报价
131.32
59,300
是
128.33
71,000
是
3
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0.00
20,000
是
4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1.30
20,000
是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09
20,900
是
124.09
24,000
是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59
20,000
是
7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34.30
20,000
是
8
钮丽梅
160.00
75,700
是
9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5.88
22,500
是
10
徐群华
160.50
128,000
是
11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28.80
20,000
是
12
谈建华
160.70
36,000
是
13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0.00
60,000
是
1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45
33,700
是
125.60
76,400
是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36
37,200
是
135.11
37,200
是
125.72
37,200
是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0.00
47,300
是
1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52
60,200
是
142.02
94,700
是
134.16
172,700
是
18
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
130.03
20,000
是
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2.00
20,800
是
134.00
51,200
是
20
UBS AG
147.60
88,100
是
142.90
150,500
是
136.60
296,100
是
2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8.88
20,000
是
2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48.15
22,000
是
134.98
30,000
是
10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为有
效报价
23
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131.66
20,000
是
24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58.20
21,000
是
119.38
40,000
是
25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25,000
是
142.00
30,000
是
133.00
35,000
是
26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00
24,800
是
2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11
40,800
是
28
魏巍
146.02
50,000
是
141.12
70,000
是
136.12
100,000
是
2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35
41,300
是
145.70
67,300
是
138.50
69,500
是
3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1
22,300
是
145.33
37,400
是
142.11
52,800
是
31
金德运
149.00
20,000
是
3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19
35,500
是
146.19
46,000
是
141.49
65,800
是
33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36.33
20,000
是
34
钟革
133.55
20,000
是
3、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46.02 元/股,发行数量为47,938,63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20.76 元。获配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徐群华
8,765,922
1,279,999,930.44
6
11
2
UBS AG
6,033,420
880,999,988.40
6
3
钮丽梅
5,184,221
756,999,950.42
6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2,722
601,999,866.44
6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09,026
599,999,976.52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0,253
459,999,943.06
6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28,379
412,999,901.58
6
8
谈建华
2,465,415
359,999,898.30
6
9
魏巍
2,355,847
344,000,778.94
6
10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12,094
249,999,965.88
6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7,188
222,999,991.76
6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06,642
219,999,864.84
6
1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438,159
209,999,977.18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69,675
199,999,943.50
6
15
金德运
1,369,675
199,999,943.50
6
合计
47,938,638
6,999,999,920.76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
定的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
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承
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
方案》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2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徐群华
姓名
徐群华
住所
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
获配股数(股)
8,765,922
限售期
6 个月
2、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成立日期
1998-06-26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注册地址
Bahnhofstrasse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点
51st Floor Two IFC,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6,033,420
限售期
6 个月
3、钮丽梅
姓名
钮丽梅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
获配股数(股)
5,184,221
限售期
6 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13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3,244.2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粤海金融大厦 52 楼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4,122,722
限售期
6 个月
5、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20C431A
法定代表人
甄庆哲
成立日期
2021-02-07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 号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 年2 月7 日核准筹
建登记;2021 年7 月27 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 号))
获配股数(股)
4,109,026
限售期
6 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成立日期
2006-06-08
14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150,253
限售期
6 个月
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2202N
法定代表人
张东
成立日期
1998-07-13
注册资本
2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 号基金大厦21 层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 号基金大厦21 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股数(股)
2,828,379
限售期
6 个月
8、谈建华
姓名
谈建华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
获配股数(股)
2,465,415
限售期
6 个月
9、魏巍
姓名
魏巍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身份证号码
33022219******
获配股数(股)
2,355,847
15
限售期
6 个月
10、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5MAETQAMN6U
法定代表人
王涛
成立日期
2025-08-13
注册资本
2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 号205 自编63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 号205 自编63 号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
获配股数(股)
1,712,094
限售期
6 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 号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45 楼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股数(股)
1,527,188
限售期
6 个月
12、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3
16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
成立日期
2003-06-05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注册地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l4 4QA England
主要办公地点
36 Flo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1,506,642
限售期
6 个月
13、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1PD8J6Q
法定代表人
吴姚东
成立日期
2019-12-18
注册资本
8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 号2 层201、3 层301、5 层501、6 层60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 号2 层201、3 层301、5 层501、6 层601
经营范围
(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
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四)
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438,159
限售期
6 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成立日期
2005-01-18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17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 号8F 和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 号华泰金融大厦7-8 层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369,675
限售期
6 个月
15、金德运
姓名
金德运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身份证号码
44030119*********
获配股数(股)
1,369,675
限售期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最终配售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本次发行的最
终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8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和养老金参与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
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徐群华、钮丽梅、谈建华、魏巍、金德运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权益类理财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
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19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
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
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
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
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 及以上的投资者
均可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论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徐群华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钮丽梅
C4 普通投资者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谈建华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魏巍
C5 普通投资者
是
10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普通投资者
是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0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金德运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15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我方
承诺:(1)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联席主承销商向我方及
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
获配后在其锁定期内,其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该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如有)。(3)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我方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不
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发行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
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21
机构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 号
法定代表人
姜栋林
电话
010-57631234
传真
010-88091826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白云皓
项目协办人
尹鹰
(二)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电话
0512-62938168
传真
0512-62938500
经办人员
范礼
(三)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 号英皇集团中心8、9、11 层
负责人
乔佳平
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56916450
经办律师
石志远、郭备
(四)审计/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负责人
高峰
电话
0571-88879999
22
传真
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韩坚、陈旸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1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43,513,041
35.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3,513,041
2
陈建华
境内自然人
131,338,49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38,490
3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31,338,49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38,490
4
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31,338,49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38,490
5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7,428,000
3.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
境外法人
7,521,335
0.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4,095,154
0.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
魏巍
境内自然人
3,940,860
0.41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
毛幼聪
境内自然人
3,840,172
0.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
徐群华
境内自然人
3,482,431
0.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
合计
797,836,463
82.19
737,528,51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1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343,513,041
33.72
有限售条件股
份
343,513,041
2
陈建华
境内自然
人
131,338,490
12.8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1,338,490
3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1,338,490
12.8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1,338,490
4
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1,338,490
12.8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1,338,490
24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5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37,428,000
3.67
无限售条件股
份
-
6
徐群华
境内自然
人
12,248,353
1.20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8,765,922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
境外法人
9,027,977
0.89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1,506,642
8
UBS AG
境外法人
7,405,117
0.73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6,033,420
9
魏巍
境内自然
人
6,296,707
0.62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2,355,847
10
钮丽梅
境内自然
人
5,564,381
0.55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5,184,221
合计
815,499,046
80.05
761,374,56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
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7,938,638 股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发行数量(股)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37,528,511
75.97
47,938,638
785,467,149
77.1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249,792
24.03
-
233,249,792
22.90
合计
970,778,303
100.00
47,938,638
1,018,716,941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提
25
升,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
围绕提升公司船舶制造核心竞争力开展,属于公司深耕主业的建设项目,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扩大业
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
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
得到提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形成了设置合理、
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结构变化
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
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6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
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
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
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7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已经取得的相关
批准或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
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
以及《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与内容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
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
认购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28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白云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姜栋林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乔佳平
经办律师:
石志远 郭 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026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高 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韩 坚 陈 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高 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韩 坚 陈 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一)发行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 号维多利亚广场B 栋27 层
电话:0768-2922603
传真:0768-2922603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A 座4 层
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之签章页)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建华 陈汉伦 王孝海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史玉高 张恩国 王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志文 周波 许浩然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许浩然 李志文 王月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雷 苏天峰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冯宪勇 徐慧敏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1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6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 34
二、备查地点 .......................................................................................................... 34
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上市公
司、松发股份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书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股东会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认购邀请书》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西南
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股
指 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ongfa Ceramics Co.,Ltd.
股票简称
松发股份
证券代码
603268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2 年7 月11 日
上市日期
2015 年3 月19 日
注册资本
97,077.830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注册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财富中心B 区2008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 号维多利亚广场B 楼27 层
邮政编码
116001
董事会秘书
徐慧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07408274093
联系电话
0768-2922603
传真
0768-2922603
电子信箱
sfzqb@songfa.com
经营范围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
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
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制造;纸制
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藤制
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具销
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
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6 年1 月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 年3 月12 日,发行人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及注册
2026 年5 月22 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松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6 月1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8 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15 日15:00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15 家获配投资者将认
购资金汇入西南证券的发行专用账户,合计金额6,999,999,920.76 元。2026 年7
月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6〕8-10 号验
证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6 年7 月17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3084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6 年7 月16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20.76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974,311.6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5
币6,941,025,609.0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7,938,638.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893,086,971.08 元。
(五)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
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
年7 月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19.38 元/股,该价格为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6.02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2.32%。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且符合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
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三)发行数量
6
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0 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根据募集资金上限700,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
底价119.38 元/股,对于不足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计算得发行
股数不超过58,636,287 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1,233,490 股(即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两者孰低为58,636,287 股,因此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8,636,287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47,938,638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 家,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向
上交所报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徐群华
8,765,922
1,279,999,930.44
6
2
UBS AG
6,033,420
880,999,988.40
6
3
钮丽梅
5,184,221
756,999,950.42
6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2,722
601,999,866.44
6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09,026
599,999,976.52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0,253
459,999,943.06
6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28,379
412,999,901.58
6
8
谈建华
2,465,415
359,999,898.30
6
9
魏巍
2,355,847
344,000,778.94
6
10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12,094
249,999,965.88
6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7,188
222,999,991.76
6
7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06,642
219,999,864.84
6
1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438,159
209,999,977.18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69,675
199,999,943.50
6
15
金德运
1,369,675
199,999,943.50
6
合计
47,938,638
6,999,999,920.76
-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20.76 元,扣除发行费用58,974,311.6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6,941,025,609.08 元。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
他要求,则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 年7 月7 日收盘后,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下,以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共计向128 家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
书》及相关附件,前述投资者包括截至2026 年6 月18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 名
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8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规定的3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19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39 家在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
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发行与承销方案》和《投资者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
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00 前),有2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
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律师见证下经审慎核查后,向上述投
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上述新增的2 名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国泰海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
钟革
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
销方案》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
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
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00-12:00,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本次发行共收到34 份《申购报价单》。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
查确认,相关投资者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全部申购文件,除12 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1 家投资者缴纳
保证金但未报价外,其余20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保
证金。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为34 家。全部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为有
效报价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76
26,800
是
135.79
26,800
是
129.83
26,800
是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79
59,300
是
9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为有
效报价
131.32
59,300
是
128.33
71,000
是
3
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0.00
20,000
是
4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1.30
20,000
是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09
20,900
是
124.09
24,000
是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59
20,000
是
7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34.30
20,000
是
8
钮丽梅
160.00
75,700
是
9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5.88
22,500
是
10
徐群华
160.50
128,000
是
11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28.80
20,000
是
12
谈建华
160.70
36,000
是
13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0.00
60,000
是
1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45
33,700
是
125.60
76,400
是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36
37,200
是
135.11
37,200
是
125.72
37,200
是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0.00
47,300
是
1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52
60,200
是
142.02
94,700
是
134.16
172,700
是
18
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
130.03
20,000
是
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2.00
20,800
是
134.00
51,200
是
20
UBS AG
147.60
88,100
是
142.90
150,500
是
136.60
296,100
是
2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8.88
20,000
是
2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48.15
22,000
是
134.98
30,000
是
10
序
号
发行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为有
效报价
23
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131.66
20,000
是
24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58.20
21,000
是
119.38
40,000
是
25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25,000
是
142.00
30,000
是
133.00
35,000
是
26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00
24,800
是
2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11
40,800
是
28
魏巍
146.02
50,000
是
141.12
70,000
是
136.12
100,000
是
2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35
41,300
是
145.70
67,300
是
138.50
69,500
是
3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1
22,300
是
145.33
37,400
是
142.11
52,800
是
31
金德运
149.00
20,000
是
3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9.19
35,500
是
146.19
46,000
是
141.49
65,800
是
33
西藏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36.33
20,000
是
34
钟革
133.55
20,000
是
3、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46.02 元/股,发行数量为47,938,63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20.76 元。获配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徐群华
8,765,922
1,279,999,930.44
6
11
2
UBS AG
6,033,420
880,999,988.40
6
3
钮丽梅
5,184,221
756,999,950.42
6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2,722
601,999,866.44
6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09,026
599,999,976.52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0,253
459,999,943.06
6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28,379
412,999,901.58
6
8
谈建华
2,465,415
359,999,898.30
6
9
魏巍
2,355,847
344,000,778.94
6
10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12,094
249,999,965.88
6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7,188
222,999,991.76
6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506,642
219,999,864.84
6
1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438,159
209,999,977.18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69,675
199,999,943.50
6
15
金德运
1,369,675
199,999,943.50
6
合计
47,938,638
6,999,999,920.76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
定的35 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
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承
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
方案》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12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徐群华
姓名
徐群华
住所
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
获配股数(股)
8,765,922
限售期
6 个月
2、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成立日期
1998-06-26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注册地址
Bahnhofstrasse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点
51st Floor Two IFC,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6,033,420
限售期
6 个月
3、钮丽梅
姓名
钮丽梅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
获配股数(股)
5,184,221
限售期
6 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13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3,244.20 万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粤海金融大厦 52 楼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4,122,722
限售期
6 个月
5、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20C431A
法定代表人
甄庆哲
成立日期
2021-02-07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 号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
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 年2 月7 日核准筹
建登记;2021 年7 月27 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 号))
获配股数(股)
4,109,026
限售期
6 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成立日期
2006-06-08
14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150,253
限售期
6 个月
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2202N
法定代表人
张东
成立日期
1998-07-13
注册资本
25,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 号基金大厦21 层
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 号基金大厦21 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股数(股)
2,828,379
限售期
6 个月
8、谈建华
姓名
谈建华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身份证号码
32052519******
获配股数(股)
2,465,415
限售期
6 个月
9、魏巍
姓名
魏巍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身份证号码
33022219******
获配股数(股)
2,355,847
15
限售期
6 个月
10、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5MAETQAMN6U
法定代表人
王涛
成立日期
2025-08-13
注册资本
2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 号205 自编63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 号205 自编63 号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
获配股数(股)
1,712,094
限售期
6 个月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 号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45 楼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股数(股)
1,527,188
限售期
6 个月
12、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3
16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
成立日期
2003-06-05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注册地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l4 4QA England
主要办公地点
36 Flo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
1,506,642
限售期
6 个月
13、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1PD8J6Q
法定代表人
吴姚东
成立日期
2019-12-18
注册资本
8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 号2 层201、3 层301、5 层501、6 层601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 号2 层201、3 层301、5 层501、6 层601
经营范围
(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
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四)
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438,159
限售期
6 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成立日期
2005-01-18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17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 号8F 和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 号华泰金融大厦7-8 层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369,675
限售期
6 个月
15、金德运
姓名
金德运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身份证号码
44030119*********
获配股数(股)
1,369,675
限售期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述最终配售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本次发行的最
终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
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18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和养老金参与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
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徐群华、钮丽梅、谈建华、魏巍、金德运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权益类理财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
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19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
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
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
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
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 及以上的投资者
均可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
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论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徐群华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钮丽梅
C4 普通投资者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谈建华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魏巍
C5 普通投资者
是
10
广州云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4 普通投资者
是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0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别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金德运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上述15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我方
承诺:(1)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联席主承销商向我方及
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2)
获配后在其锁定期内,其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该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如有)。(3)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我方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不
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
形,发行对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
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21
机构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 号
法定代表人
姜栋林
电话
010-57631234
传真
010-88091826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白云皓
项目协办人
尹鹰
(二)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电话
0512-62938168
传真
0512-62938500
经办人员
范礼
(三)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 号英皇集团中心8、9、11 层
负责人
乔佳平
电话
010-50867666
传真
010-56916450
经办律师
石志远、郭备
(四)审计/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 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
室
负责人
高峰
电话
0571-88879999
22
传真
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韩坚、陈旸
2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1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43,513,041
35.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3,513,041
2
陈建华
境内自然人
131,338,49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38,490
3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31,338,49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38,490
4
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31,338,490
13.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338,490
5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7,428,000
3.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
境外法人
7,521,335
0.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4,095,154
0.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
魏巍
境内自然人
3,940,860
0.41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
毛幼聪
境内自然人
3,840,172
0.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
徐群华
境内自然人
3,482,431
0.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
合计
797,836,463
82.19
737,528,51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1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343,513,041
33.72
有限售条件股
份
343,513,041
2
陈建华
境内自然
人
131,338,490
12.8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1,338,490
3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1,338,490
12.8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1,338,490
4
苏州恒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31,338,490
12.89
有限售条件股
份
131,338,490
24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股份性质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
5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37,428,000
3.67
无限售条件股
份
-
6
徐群华
境内自然
人
12,248,353
1.20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8,765,922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
境外法人
9,027,977
0.89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1,506,642
8
UBS AG
境外法人
7,405,117
0.73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6,033,420
9
魏巍
境内自然
人
6,296,707
0.62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2,355,847
10
钮丽梅
境内自然
人
5,564,381
0.55
部分有限售条
件股份
5,184,221
合计
815,499,046
80.05
761,374,56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
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7,938,638 股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发行数量(股)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37,528,511
75.97
47,938,638
785,467,149
77.1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249,792
24.03
-
233,249,792
22.90
合计
970,778,303
100.00
47,938,638
1,018,716,941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提
25
升,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
围绕提升公司船舶制造核心竞争力开展,属于公司深耕主业的建设项目,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扩大业
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
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综合竞争力将进一步
得到提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形成了设置合理、
运行有效、权责分明、运作良好的公司治理与经营框架,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结构变化
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
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6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
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
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
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
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7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已经取得的相关
批准或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
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
以及《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与内容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
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
认购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28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白云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姜栋林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乔佳平
经办律师:
石志远 郭 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026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
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高 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韩 坚 陈 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
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高 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韩 坚 陈 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一)发行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 号维多利亚广场B 栋27 层
电话:0768-2922603
传真:0768-2922603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A 座4 层
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之签章页)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