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杰创智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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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创智能披露1500万至3000万元股份回购报告书
回购资金上限3000万元占2026年一季度归母权益约1.99%、占总市值约0.35%,公司也明确称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原文杰创智能↗ 原文
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杰创智能科技股…
不做 杰创智能(301248.SZ)
一手报告书确认的回购上限仅0.17%股本,不足以形成短线正期望;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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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1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回购价不超115.14元/股,实施期限不超3个月。市场反应:301248.SZ当日收57.80元,涨4.03%。
关键理由
- 回购资金上限3000万元占2026年一季度归母权益约1.99%、占总市值约0.35%,公司也明确称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风险
- 回购用途包含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未必直接注销;方案仍存在调整、变更、终止风险。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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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股价或后续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14元/股
(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具体情
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综合考虑,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如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
体情况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20日)收盘价累
计跌幅超过20%,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14元/
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股价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
注销。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3,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
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
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0,2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以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和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3,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0,552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
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管理层同
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
限。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0,2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假
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76,300
26.92%
41,506,576
27.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328,700
73.08%
112,198,424
73.00%
总股本
153,705,000
100.00%
153,705,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0,55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76,300
26.92%
41,636,852
27.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328,700
73.08%
112,068,148
72.91%
总股本
153,705,000
100.00%
153,705,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
响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74,687.93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0,830.31万元,流动资产为295,428.92万元。按
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3,000.00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2%、1.99%、1.02%,占比较低。
2、本次回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
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
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如未来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回
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4、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
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孙超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承诺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拟增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出售,若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出售的部分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
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
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6、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回购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
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将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三)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四)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
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五)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股价或后续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14元/股
(含本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具体情
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3个月。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综合考虑,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出售。本次拟回购股份如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
体情况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20日)收盘价累
计跌幅超过20%,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14元/
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
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股价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
注销。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3,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
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
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0,2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以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和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3,0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0,552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
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经公司管理层同
意,回购方案可视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
限。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0,2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假
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
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76,300
26.92%
41,506,576
27.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328,700
73.08%
112,198,424
73.00%
总股本
153,705,000
100.00%
153,705,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5.14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0,55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376,300
26.92%
41,636,852
27.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328,700
73.08%
112,068,148
72.91%
总股本
153,705,000
100.00%
153,705,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
响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74,687.93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0,830.31万元,流动资产为295,428.92万元。按
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3,000.00万元
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2%、1.99%、1.02%,占比较低。
2、本次回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
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
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如未来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回
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4、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
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回购期间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孙超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承诺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拟增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出售,若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出售的部分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机回购股份,
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
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6、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
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回购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
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将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三)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四)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
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五)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