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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新华制药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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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实施2025年度A股每10股派1.50元现金红利

本次为已获股东会通过的年度派息实施安排,每10股派1.5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0日。

📄 原文新华制药↗ 原文
2025年度A股派息实施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3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A 股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
不做 新华制药(000756.SZ)
年度派息实施为常规分配事项,不改变收入利润预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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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为已获股东会通过的年度派息实施安排,每10股派1.5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30日。

主要风险

  • 除息日价格会机械除权,现金分红本身不构成新增经营利好。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804 字
1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3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A 股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现金红利金额:每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 元(含税)。若自本派息方案披露至分配方
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A 股股权登记日:2026 年7 月30 日
●A 股除权除息日:2026 年7 月31 日
●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派息方案等情况
1.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5 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通过。
2.自本派息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派息方案与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若在公司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4.本次派息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通过的派息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A 股派息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度A 股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A 股股本501,683,435 股为基数,向A 股股东
每10 股派人民币1.500000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 股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
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A 股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2
本次年度派息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30 日,A 股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31 日。
四、A 股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A 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 股股东。
五、A 股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31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A 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于本公告。有关H 股权益分派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xhzy.com)发
布的相关公告。
八、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 号
咨询联系人:田建华
咨询电话:0533-2196024
传真电话:0533-228750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周年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