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福事特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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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事特董事长提议以4000万至6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董事长提议回购金额为4000万至6000万元,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属于偏正面的股东回报信号。
📄 原文福事特↗ 原文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1-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6 年7 月22 日,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 到公司董…
不做 福事特(301446.SZ)
常规回购提议且尚需董事会审议,金额与用途不足以形成明确短线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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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董事长提议回购金额为4000万至6000万元,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属于偏正面的股东回报信号。
- 该事项仍为提议阶段,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且不直接注销股份,对每股价值的短期增厚弱于注销式回购。
- 原文未提供当前市值与成交价,无法确认回购金额相对市值是否足以形成短线重定价。
主要风险
- 回购方案尚未审议通过且可在12个月内择机执行,短期买盘确定性不足。
- 用于股权激励而非注销,可能被市场视为常规维护信心动作。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162 字
-1-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6 年7 月22 日,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
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香安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彭香安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香安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22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A 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五)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彭香安先生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彭香安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彭香安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
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6 年7 月22 日,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
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香安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彭香安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香安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 年7 月22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A 股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五)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彭香安先生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彭香安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彭香安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
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