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亚康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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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实控人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再签补充协议,转让价46.53元/股
祥远至鸿向富德产险及富德科技转让股份的补充协议将转让价格调整为46.53元/股,每笔价款20194.02万元。
📄 原文亚康股份↗ 原文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再次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再次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做 亚康股份(301085.SZ)
协议转让补充协议只调整价格和付款节奏,尚未完成过户且无直接业绩增量,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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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祥远至鸿向富德产险及富德科技转让股份的补充协议将转让价格调整为46.53元/股,每笔价款20194.02万元。
- 本次为支付安排和协议条款进展,交易仍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和中登过户登记。
主要风险
- 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仍存在不确定性,且协议转让本身不直接改善公司经营。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5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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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94 字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再次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5 月28 日,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
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富德
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4,34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5 月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7 月3 日,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最终过户登记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1。同日,祥远至鸿与富德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对原协议中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7 月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一)近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的通知,获悉其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生命保险”)于2026 年7 月2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
丙方: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各方同意,原协议第3.1 条修改为:
3.1 各方确认,标的转让价格为46.5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01,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
2、各方同意,原协议第4.2 条第(2)款修改为:
4.2.(2)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过户登
记(下称“交割”)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72,521,400.00 元(大
写: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
3、各方同意,原协议第4.3 条修改为:
4.3 提前支付安排: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转让确认书》之日后5 个工作日
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从共管账户中向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
100,970,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拾柒万零壹佰元整,下称“提前付
款”)。
各方确认,该提前支付款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组成部分,在最终结算
时,该笔提前支付款将从应付总价款中予以抵减。
4、各方同意,原协议第4.4 条修改为:
4.4 最终支付:自转让完成日起2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各自委派代表在
共管账户所属银行柜台办理共管账户内剩余100,970,1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零玖拾柒万零壹佰元整)的划款手续,将全部剩余款项划转至甲方书面指定
的银行账户。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股份转让价款未在前述期限内划转,则乙方对
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方同意,原协议第10 条增加10.4 款为:
10.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意见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
协议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在合理行为能力范围内勤勉尽责,以
降低此类事件对其他当事人方的影响。
6、各方确认,除本补充协议第1-5 条明确修改的条款外,《补充协议一》的
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让主体确认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1”、丙方系资产管理人并同意全部交易安排、《补充协议一》第2-5 条等)
继续有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7、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
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8、本协议自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祥远至鸿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亦于2026 年7 月21 日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1、原协议第3.1 条修改为:
3.1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46.5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201,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
2、原协议第4.1 条(已于补充协议一修改)在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支付节奏
项下对应分笔转让价款修改为:
4.1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股
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
认书”)之日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6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陆仟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5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3)过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
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86,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肆万零贰佰
元整。为避免疑义,过户之日是指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完毕过户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3、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
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
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再次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5 月28 日,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
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富德
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4,34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5 月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 年7 月3 日,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一)》,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最终过户登记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1。同日,祥远至鸿与富德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对原协议中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7 月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一)近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的通知,获悉其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生命保险”)于2026 年7 月2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
丙方: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各方同意,原协议第3.1 条修改为:
3.1 各方确认,标的转让价格为46.5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01,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
2、各方同意,原协议第4.2 条第(2)款修改为:
4.2.(2)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完成过户登
记(下称“交割”)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支付72,521,400.00 元(大
写: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
3、各方同意,原协议第4.3 条修改为:
4.3 提前支付安排: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转让确认书》之日后5 个工作日
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从共管账户中向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
100,970,1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拾柒万零壹佰元整,下称“提前付
款”)。
各方确认,该提前支付款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组成部分,在最终结算
时,该笔提前支付款将从应付总价款中予以抵减。
4、各方同意,原协议第4.4 条修改为:
4.4 最终支付:自转让完成日起2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各自委派代表在
共管账户所属银行柜台办理共管账户内剩余100,970,1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零玖拾柒万零壹佰元整)的划款手续,将全部剩余款项划转至甲方书面指定
的银行账户。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股份转让价款未在前述期限内划转,则乙方对
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方同意,原协议第10 条增加10.4 款为:
10.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意见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
协议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在合理行为能力范围内勤勉尽责,以
降低此类事件对其他当事人方的影响。
6、各方确认,除本补充协议第1-5 条明确修改的条款外,《补充协议一》的
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让主体确认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1”、丙方系资产管理人并同意全部交易安排、《补充协议一》第2-5 条等)
继续有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7、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
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8、本协议自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祥远至鸿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亦于2026 年7 月21 日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1、原协议第3.1 条修改为:
3.1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46.5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201,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壹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
2、原协议第4.1 条(已于补充协议一修改)在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支付节奏
项下对应分笔转让价款修改为:
4.1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1)在本次股
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
认书”)之日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6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
币陆仟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5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3)过户之日起30 个工作日
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86,940,2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肆万零贰佰
元整。为避免疑义,过户之日是指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完毕过户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
3、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
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为准。
4、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
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二)》。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