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海思科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23(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00:00:03·⚡ 决策 07-23 00:55:05 +55m02s·96.7 天前
海思科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12.45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59.37元/股,发行20,974,510股,募集资金总额12.45亿元,扣费后净额12.31亿元。
📄 原文海思科↗ 原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代码:002653 股票简称:海思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七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不做 海思科(002653.SZ)
定增完成既补充资金又摊薄股本,且发行流程早已公开,缺少短线超预期交易边界,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发行价格59.37元/股,发行20,974,510股,募集资金总额12.45亿元,扣费后净额12.31亿元。
- 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资金实力,但发行事项自2025年已多次审议并于2026年1月获证监会注册,完成发行不是突发经营催化。
主要风险
- 新增股份6个月限售,短期直接交易含义有限;同时存在股本摊薄。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4,440 字
股票代码:002653 股票简称:海思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七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俊民
严庞科
曹传德
岳琳
乐军
许兵伦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萌
段鹏
王瑞彬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
目 录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2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目录...................................................................................................... 35
二、查阅方式.............................................................................................................. 3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海思
科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
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申购报价单》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购报价单》
《认购邀请书》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分别于2025 年2 月27 日、2025 年4 月3 日、2025 年5 月6 日、2025
年9 月23 日、2026 年1 月16 日、2026 年4 月24 日、2026 年5 月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二)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 年12 月18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1 月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6〕78 号《关于同意海思
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资金到位的情况验资报告》
(XYZH/2026CDAA3B0759),截至2026 年7 月15 日,中信证券实际收到参与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1,245,256,658.70 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6CDAA3B0751),截至2026 年7 月16 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245,256,658.7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14,041,932.61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1,231,214,726.0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974,510.00 元,新增资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6
本公积人民币1,210,240,216.09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7 月8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51.73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37 元/股,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114.77%。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7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525.67 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为“124,525.67 万元/发行底价51.73 元/股”所计算的股数与70,000,000 股的孰
低值,即24,072,234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本次最
终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974,5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45,256,658.70 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
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 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4,072,23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
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 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向
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798
228,799,987.26
6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5,150
217,599,955.50
6 个月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8,093
139,999,981.41
6 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8,703
124,599,997.11
6 个月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0,692
116,999,984.04
6 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8,556
95,499,969.72
6 个月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10,611
59,999,975.07
6 个月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6,517
59,756,914.29
6 个月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2,176
49,999,989.12
6 个月
10
UBS AG
724,271
42,999,969.27
6 个月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897
38,999,974.89
6 个月
12
郭伟松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8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
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合计
20,974,510
1,245,256,658.70
-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
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45,256,658.70 元,扣除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14,041,932.6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1,214,726.0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
资金上限124,525.67 万元。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
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拟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投资者名单包括截
至2026 年6 月30 日发行人前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8 家)、4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6 家证券
公司、20 家保险机构、153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263 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9
(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00 前),共收到7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
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称
1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薛小华
3
陈学赓
4
卢春霖
5
施渊峰
6
杨丽蓉
7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
年7 月7 日至2026 年7 月10 日(T 日)9:00 前,向上述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
请书》。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
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
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6
年7 月10 日9:00-12:0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8 名认购对象递
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除1 名投资者因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
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他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0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
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是否为
有效报
价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98
6,000.00
是
是
55.47
9,990.00
2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9.03
4,000.00
是
是
66.00
4,500.00
63.00
5,000.00
3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睿量电子15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1.91
3,500.00
是
是
4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4.96
3,500.00
是
是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55
13,000.00
不适用
是
54.25
13,700.00
6
杨丽蓉
58.31
3,500.00
是
是
7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59.00
10,000.00
是
是
8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安巨星1 号证券投资基金
55.00
3,500.00
否
否
9
广州粤凯寰宇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8.77
4,500.00
是
是
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58
11,700.00
不适用
是
11
郭伟松
62.73
3,500.00
是
是
57.73
4,000.00
51.73
4,500.00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61
16,200.00
不适用
是
51.86
30,870.00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58
41,510.00
不适用
是
1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1.06
9,550.00
是
是
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1
3,500.00
不适用
是
63.63
12,460.0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1
序
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是否为
有效报
价
56.00
14,960.00
1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18
10,450.00
是
是
53.68
12,560.00
17
UBS AG
61.08
4,300.00
不适用
是
57.28
5,300.00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99
7,500.00
是
是
60.79
14,000.00
58.79
15,700.00
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00
6,000.00
不适用
是
20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5.58
3,500.00
是
是
2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62.20
3,500.00
是
是
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44
4,400.00
是
是
59.37
6,300.00
57.99
10,200.00
23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3
3,900.00
不适用
是
52.89
5,550.00
2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01
5,900.00
不适用
是
65.75
14,200.00
64.56
21,760.00
25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73
3,500.00
是
是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7.33
5,000.00
是
是
27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56.28
18,500.00
是
是
2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99
12,670.00
不适用
是
62.29
16,550.00
60.19
22,880.00
3、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对有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2
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9.37 元/股,发
行股数为20,974,510 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45,256,658.70 元。本次发行对象
确定为13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798
228,799,987.26
6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5,150
217,599,955.50
6 个月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8,093
139,999,981.41
6 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8,703
124,599,997.11
6 个月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0,692
116,999,984.04
6 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8,556
95,499,969.72
6 个月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10,611
59,999,975.07
6 个月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6,517
59,756,914.29
6 个月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2,176
49,999,989.12
6 个月
10
UBS AG
724,271
42,999,969.27
6 个月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897
38,999,974.89
6 个月
12
郭伟松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
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合计
20,974,510
1,245,256,658.70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6-08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3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 号18 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53,798
限售期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 号505 室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665,150
限售期
6 个月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01-21
注册资本
782,484.551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住所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4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2,358,093
限售期
6 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住所地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 号6 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98,703
限售期
6 个月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04-13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戈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
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970,692
限售期
6 个月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2-21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 号29 层(实际自然楼层
26 层)2901 单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1,608,556
限售期
6 个月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02-03
注册资本
13,272.422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鲁伟铭
住所地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 号9 楼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6
获配数量(股)
1,010,611
限售期
6 个月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08-18
注册资本
1,762,892.582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06,517
限售期
6 个月
9、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07-30
注册资本
5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锋
住所地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 号B 栋16 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1C6UHW4K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股)
842,176
限售期
6 个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7
10、UBS AG
名称
UBS AG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住所地
Bahnhofstrasse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724,271
限售期
6 个月
1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5-24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毅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 号9 幢320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656,897
限售期
6 个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8
12、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类型
境内自然人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获配数量(股)
589,523
限售期
6 个月
1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11-21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么博
住所地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 号3 层301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
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89,523
限售期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
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9
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郭伟松为境内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
手续。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和UBS AG 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
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易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
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本
次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
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5、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范的私募投
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
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
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海
思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
等级为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风险
等级为C2 及以下,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保荐人(主
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1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C5 普通投资者
是
10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郭伟松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述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
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承诺本次
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2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10-60833992
传真
010-60838352
经办人员
沈子权、邵才捷、赖亦然、杜雨林、唐浩然、胡宇杰、杨子凌、房子梁
(三)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24 层及
27-31 层
电话
0755- 33256666
传真
0755-33206888
经办律师
许志刚、黄佳曼
(四)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9 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22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卓、王庆、顾宏谋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3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9 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22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卓、王庆、顾宏谋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
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股)
限售股股数
(股)
持有比例
1
王俊民
境外自然人
399,550,400
299,662,800
35.68%
2
范秀莲
境外自然人
217,315,600
162,986,700
19.40%
3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4,128,300
115,596,225
13.76%
4
杨飞
境内自然人
42,442,286
-
3.79%
5
申萍
境外自然人
39,252,494
-
3.5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欧医
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24,386,289
-
2.18%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7,211,856
-
1.54%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前沿医疗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00,000
-
1.4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汇添富
创新医药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109,260
-
1.26%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精
准医疗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46,625
-
0.69%
合计
931,843,110
578,245,725
83.21%
注: 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股)
限售股股数
(股)
持有比例
1
王俊民
境外自然人
399,550,400
299,662,800
35.02%
2
范秀莲
境外自然人
217,315,600
162,986,700
19.05%
3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4,128,300
115,596,225
13.51%
4
杨飞
境内自然人
42,442,286
-
3.72%
5
申萍
境外自然人
39,252,494
-
3.44%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欧医
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24,386,289
-
2.14%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7,211,856
-
1.51%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前沿医疗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00,000
-
1.38%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汇添富
创新医药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119,871
1,010,611
1.33%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精
准医疗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46,625
-
0.68%
合计
932,853,721
579,256,336
81.77%
注: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2、上述股东若存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则与新增获配股份合并列示;
3、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6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0,974,51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俊民先生。本次发行
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
俊民先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
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
司运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
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现有的业务关
系和管理关系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后续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上市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报备
义务。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8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各个方
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
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
过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0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沈子权 邵才捷
项目协办人:
杜雨林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许志刚
黄佳曼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卓
顾宏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卓
顾宏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
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六)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上市公司名称: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 号
电话:028-67250551
联系人:王萌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6
(本页无正文,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七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俊民
严庞科
曹传德
岳琳
乐军
许兵伦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萌
段鹏
王瑞彬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
目 录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2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目录...................................................................................................... 35
二、查阅方式.............................................................................................................. 3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海思
科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方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
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申购报价单》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购报价单》
《认购邀请书》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分别于2025 年2 月27 日、2025 年4 月3 日、2025 年5 月6 日、2025
年9 月23 日、2026 年1 月16 日、2026 年4 月24 日、2026 年5 月6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
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5 年度股东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二)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 年12 月18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1 月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6〕78 号《关于同意海思
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资金到位的情况验资报告》
(XYZH/2026CDAA3B0759),截至2026 年7 月15 日,中信证券实际收到参与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1,245,256,658.70 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6CDAA3B0751),截至2026 年7 月16 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245,256,658.7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14,041,932.61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1,231,214,726.09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974,510.00 元,新增资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6
本公积人民币1,210,240,216.09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7 月8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51.73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37 元/股,与发行
底价的比率为114.77%。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7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525.67 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为“124,525.67 万元/发行底价51.73 元/股”所计算的股数与70,000,000 股的孰
低值,即24,072,234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本次最
终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974,5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45,256,658.70 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
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 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4,072,234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
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 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向
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798
228,799,987.26
6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5,150
217,599,955.50
6 个月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8,093
139,999,981.41
6 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8,703
124,599,997.11
6 个月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0,692
116,999,984.04
6 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8,556
95,499,969.72
6 个月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10,611
59,999,975.07
6 个月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6,517
59,756,914.29
6 个月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2,176
49,999,989.12
6 个月
10
UBS AG
724,271
42,999,969.27
6 个月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897
38,999,974.89
6 个月
12
郭伟松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8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
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合计
20,974,510
1,245,256,658.70
-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
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45,256,658.70 元,扣除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14,041,932.6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1,214,726.0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
资金上限124,525.67 万元。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
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拟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投资者名单包括截
至2026 年6 月30 日发行人前20 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8 家)、46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6 家证券
公司、20 家保险机构、153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263 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9
(2026 年7 月10 日上午9:00 前),共收到7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
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称
1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薛小华
3
陈学赓
4
卢春霖
5
施渊峰
6
杨丽蓉
7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
年7 月7 日至2026 年7 月10 日(T 日)9:00 前,向上述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
请书》。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
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
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6
年7 月10 日9:00-12:0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8 名认购对象递
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除1 名投资者因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
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他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0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
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是否为
有效报
价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98
6,000.00
是
是
55.47
9,990.00
2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9.03
4,000.00
是
是
66.00
4,500.00
63.00
5,000.00
3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睿量电子15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1.91
3,500.00
是
是
4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4.96
3,500.00
是
是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55
13,000.00
不适用
是
54.25
13,700.00
6
杨丽蓉
58.31
3,500.00
是
是
7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59.00
10,000.00
是
是
8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安巨星1 号证券投资基金
55.00
3,500.00
否
否
9
广州粤凯寰宇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58.77
4,500.00
是
是
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58
11,700.00
不适用
是
11
郭伟松
62.73
3,500.00
是
是
57.73
4,000.00
51.73
4,500.00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61
16,200.00
不适用
是
51.86
30,870.00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58
41,510.00
不适用
是
1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1.06
9,550.00
是
是
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1
3,500.00
不适用
是
63.63
12,460.0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1
序
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
(万元)
是否缴
纳保证
金
是否为
有效报
价
56.00
14,960.00
1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18
10,450.00
是
是
53.68
12,560.00
17
UBS AG
61.08
4,300.00
不适用
是
57.28
5,300.00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99
7,500.00
是
是
60.79
14,000.00
58.79
15,700.00
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00
6,000.00
不适用
是
20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55.58
3,500.00
是
是
2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62.20
3,500.00
是
是
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44
4,400.00
是
是
59.37
6,300.00
57.99
10,200.00
23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3
3,900.00
不适用
是
52.89
5,550.00
2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01
5,900.00
不适用
是
65.75
14,200.00
64.56
21,760.00
25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73
3,500.00
是
是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7.33
5,000.00
是
是
27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56.28
18,500.00
是
是
2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99
12,670.00
不适用
是
62.29
16,550.00
60.19
22,880.00
3、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对有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2
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9.37 元/股,发
行股数为20,974,510 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45,256,658.70 元。本次发行对象
确定为13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798
228,799,987.26
6 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5,150
217,599,955.50
6 个月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8,093
139,999,981.41
6 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8,703
124,599,997.11
6 个月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0,692
116,999,984.04
6 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8,556
95,499,969.72
6 个月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10,611
59,999,975.07
6 个月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6,517
59,756,914.29
6 个月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2,176
49,999,989.12
6 个月
10
UBS AG
724,271
42,999,969.27
6 个月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897
38,999,974.89
6 个月
12
郭伟松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
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9,523
34,999,980.51
6 个月
合计
20,974,510
1,245,256,658.70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6-08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3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 号18 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53,798
限售期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 号505 室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665,150
限售期
6 个月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01-21
注册资本
782,484.551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住所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4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2,358,093
限售期
6 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住所地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 号6 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98,703
限售期
6 个月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04-13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戈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
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970,692
限售期
6 个月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2-21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 号29 层(实际自然楼层
26 层)2901 单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1,608,556
限售期
6 个月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02-03
注册资本
13,272.422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鲁伟铭
住所地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 号9 楼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6
获配数量(股)
1,010,611
限售期
6 个月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08-18
注册资本
1,762,892.582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06,517
限售期
6 个月
9、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07-30
注册资本
5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锋
住所地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 号B 栋16 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1C6UHW4K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股)
842,176
限售期
6 个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7
10、UBS AG
名称
UBS AG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住所地
Bahnhofstrasse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724,271
限售期
6 个月
1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5-24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毅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 号9 幢320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656,897
限售期
6 个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8
12、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类型
境内自然人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获配数量(股)
589,523
限售期
6 个月
1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11-21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么博
住所地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 号3 层301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
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89,523
限售期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
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9
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郭伟松为境内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
手续。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和UBS AG 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
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
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易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
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本
次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
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5、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范的私募投
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
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
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海
思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
等级为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风险
等级为C2 及以下,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保荐人(主
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1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C5 普通投资者
是
10
UBS AG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郭伟松
B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述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
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
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承诺本次
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
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2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10-60833992
传真
010-60838352
经办人员
沈子权、邵才捷、赖亦然、杜雨林、唐浩然、胡宇杰、杨子凌、房子梁
(三)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2-24 层及
27-31 层
电话
0755- 33256666
传真
0755-33206888
经办律师
许志刚、黄佳曼
(四)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9 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22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卓、王庆、顾宏谋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3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9 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22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卓、王庆、顾宏谋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
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股)
限售股股数
(股)
持有比例
1
王俊民
境外自然人
399,550,400
299,662,800
35.68%
2
范秀莲
境外自然人
217,315,600
162,986,700
19.40%
3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4,128,300
115,596,225
13.76%
4
杨飞
境内自然人
42,442,286
-
3.79%
5
申萍
境外自然人
39,252,494
-
3.5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欧医
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24,386,289
-
2.18%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7,211,856
-
1.54%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前沿医疗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00,000
-
1.4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汇添富
创新医药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109,260
-
1.26%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精
准医疗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46,625
-
0.69%
合计
931,843,110
578,245,725
83.21%
注: 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
(股)
限售股股数
(股)
持有比例
1
王俊民
境外自然人
399,550,400
299,662,800
35.02%
2
范秀莲
境外自然人
217,315,600
162,986,700
19.05%
3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4,128,300
115,596,225
13.51%
4
杨飞
境内自然人
42,442,286
-
3.72%
5
申萍
境外自然人
39,252,494
-
3.44%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欧医
疗健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24,386,289
-
2.14%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7,211,856
-
1.51%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前沿医疗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00,000
-
1.38%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汇添富
创新医药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119,871
1,010,611
1.33%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精
准医疗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46,625
-
0.68%
合计
932,853,721
579,256,336
81.77%
注: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2、上述股东若存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则与新增获配股份合并列示;
3、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6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0,974,51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俊民先生。本次发行
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
俊民先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
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
司运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
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现有的业务关
系和管理关系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后续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上市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报备
义务。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8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8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各个方
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
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
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
过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0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沈子权 邵才捷
项目协办人:
杜雨林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许志刚
黄佳曼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卓
顾宏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 卓
顾宏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
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六)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上市公司名称: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 号
电话:028-67250551
联系人:王萌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6
(本页无正文,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