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三孚新科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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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拟以2000万至3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金额2000万至3000万元,按253元/股上限测算仅占总股本0.08%至0.12%。
📄 原文三孚新科↗ 原文
三孚新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1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不做 三孚新科(688359.SH)
回购仅占总股本0.08%-0.12%且用于激励,同时存在潜在减持提示,短线edge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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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2000万至3000万元回购方案,价格上限253元/股。
关键理由
- 回购金额2000万至3000万元,按253元/股上限测算仅占总股本0.08%至0.12%。
- 用途为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不是注销式回购,对每股收益和供需冲击有限。
主要风险
- 公告同时提示控股股东、实控人、董高及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和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计划。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4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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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idate_order · 结果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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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3,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
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2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
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7 月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
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3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
官文龙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3.00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91万股~11.8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0.12%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4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员工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7.91~11.86
0.08~0.12
2,000.00~3,000.00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 个月
内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预计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3.00 元/股进行
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 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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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
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253.0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计算)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99,680,147
100.00
99,601,096
99.92
99,561,570
99.88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账
户
79,051
0.08
118,577
0.12
股份总数
99,680,147
100.00
99,680,147
100.00
99,680,147
100.00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
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3.4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5.90 亿元,流动资产7.06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 万
元测算,分别占以上财务数据的2.24%、5.08%、4.25%,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经营
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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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
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
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维速先生
因公司股权激励行权6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在董事会决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
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
公司股票的计划。如上述主体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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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议
人上官文龙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提议人上官文龙先生在未来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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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如有);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
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
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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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3,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
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2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
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7 月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
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7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董事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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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
官文龙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3.00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7.91万股~11.86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0.12%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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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员工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7.91~11.86
0.08~0.12
2,000.00~3,000.00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 个月
内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预计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53.00 元/股进行
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 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
5
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
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253.0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计算)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99,680,147
100.00
99,601,096
99.92
99,561,570
99.88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账
户
79,051
0.08
118,577
0.12
股份总数
99,680,14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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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99,680,147
100.00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
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3.4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5.90 亿元,流动资产7.06 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3,000 万
元测算,分别占以上财务数据的2.24%、5.08%、4.25%,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经营
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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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
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
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
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期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维速先生
因公司股权激励行权6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在董事会决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
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
公司股票的计划。如上述主体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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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提议
人上官文龙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提议人上官文龙先生在未来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
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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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如有);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
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
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注销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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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