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海亮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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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修订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新增1000万股预留份额
修订后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仍为8063.6089万股、总出资额仍为7.25724801亿元,主要是内部份额结构调整。
📄 原文海亮股份↗ 原文
关于修订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不做 海亮股份(002203.SZ)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属于内部激励条款调整,未形成短周期可量化业绩增量或明确交易 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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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修订后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仍为8063.6089万股、总出资额仍为7.25724801亿元,主要是内部份额结构调整。
- 新增预留份额100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12.40%,但不改变回购股份总规模和受让价格9.00元/股。
主要风险
-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偏治理和激励安排,缺少短周期收入、利润或现金流增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137 字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2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6 年1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6 年1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受让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内容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人员份额及
分配、权益处置进行修订。故同步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三章
员工持
股计划
参加对
象的确
定标准
及分配
情况
一、本员
工持股
计划的
持有人
名单及
股份分
配情况
……
(三)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
数不超过300 人,其中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共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
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
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
行调整。
持有
人
职务
持有
股数
上限
(股)
出资
金额
上限
(元
)
占员
工持
有计
划总
股数
的比
例
王树
光
董事3,600,
000
32,40
0,000
4.46%
吴长
明
董事、
副总裁
3,600,
000
32,40
0,000
4.46%
何文
天
董事3,000,
000
27,00
0,000
3.72%
苏浩
董事3,000, 27,00 3.72%
(四)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
数不超过300 人(不含受让预留
份额的参与对象),其中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7 人,具体参加
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
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
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
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持有
人
职务
持有
股数
上限
(股
)
出资
金额
上限
(元
)
占员
工持
有计
划总
股数
的比
例
王树
光
董事
3,600
,000
32,40
0,000
4.46%
吴长
明
董事、
副总裁
3,600
,000
32,40
0,000
4.46%
何文
天
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苏浩
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000 0,000
罗冲职工代
表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王盛副总裁3,000,
000
27,00
0,000
3.72%
陈东财务总
监
2,400,
000
21,60
0,000
2.98%
童莹
莹
董事会
秘书
2,400,
000
21,60
0,000
2.98%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8
人)
24,00
0,000
216,0
00,00
0
29.76
%
核心骨干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
员(不超过292
人)
56,63
6,089
509,7
24,80
1
70.24
%
合计
80,63
6,089
725,7
24,80
1
100.00
%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包含
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原因主
要系外籍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方
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公司拓展国际
市场、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发挥
着关键力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
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
罗冲职工代
表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陈东财务总
监
2,400
,000
21,60
0,000
2.98%
童莹
莹
董事会
秘书
2,400
,000
21,60
0,000
2.98%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7
人)
21,00
0,000
189,0
00,00
0
26.04
%
核心骨干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
员(不超过
293 人)
49,63
6,089
446,7
24,80
1
61.56
%
预留份额
10,00
0,000
90,00
0,000
12.40
%
合计
80,63
6,089
725,7
24,80
1
100.00
%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包
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原
因主要系外籍员工在公司生产经
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公司拓
展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的国际竞
争力发挥着关键力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
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
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
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
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股数可
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
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
对象名单及其认购股数进行调整。
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
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
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
购股数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
与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
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股
数进行调整或计入预留份额。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
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
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0,000,000 股
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
划股票总数的12.40%,预留份额
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授
予,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
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
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
的其他员工。预留份额在被授予
前,不具备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
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
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
若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在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仍未
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股票权益的
处置事宜。
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参加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获授份额占本员工持
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
第四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资金
来源、股
票来源、
购买价
格和规
模
三、购买
股票价
格
(一)购
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
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9.00 元/
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
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
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9.00
元/股(含预留部分)。
第五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存续
期、锁定
期及业
绩考核
设置
一、员工
持股计
划的存
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
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
则自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公司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
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
止。
第五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存续
期、锁定
期及业
绩考核
设置
二、员工
持股计
划的锁
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
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
30%、40%,其中第一批次、第二
批次到达解锁时点后在12 个月内
一次性解锁出售,第三批次到达解
锁时点后在未来60 个月内分四次
解锁出售,具体如下表所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
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
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
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
30%、40%,其中第一批次、第二
批次到达解锁时点后在12个月内
一次性解锁出售,第三批次到达
解锁时点后在未来60个月内分四
次解锁出售,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存续
期、锁定
期及业
绩考核
设置
三、员工
持股计
划的业
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
模式如下:
……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会
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
及解锁,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业绩
目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
至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
锁的标的股票,则持有人当期不能
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由管
理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
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考核年度为2026-2028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具体业绩考核模式如下:
……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
会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
核及解锁,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
业绩目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
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
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则持有人
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
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
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由管理委
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
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
市场出售、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该
股份所对应的股票用于后续员工
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回购
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
该股份所获资金与所对应的原始
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两
者孰低值为限返还持有人,剩余收
益(如有)返还公司,具体处理方
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
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
核,员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当
年个人绩效与人才评价两个考核
维度,前者反映价值贡献,后者反
映个人素质能力。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
数量。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
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
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
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出售、提请
公司董事会回购该股份所对应的
股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
权激励计划,或回购注销或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该股份所
获资金与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
(指持有人个人自筹出资金额,
下同)加上年化5%的利息(以最
后一笔认购款到持股计划缴款账
户日起算到实际返还出资的期间
计算,下同)之和两者孰低值为
限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
返还公司,具体处理方式由管理
委员会确定。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人才
评定、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
人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首次授
予人员考核年度为2026-2028
年,再分配/预留授予人员个人考
核期同样为三年,按自然年度顺
延,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依
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
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
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解锁的,其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股份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
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
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业绩目标条
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至最后
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锁的标
的股票,则按照其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
之和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
回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
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
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
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
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
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
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
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解锁的,其未解锁的持股计划
权益和股份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
锁,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业绩目
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
至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
锁的标的股票,则按照其所对应
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
化5%的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
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
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
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后
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
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
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
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七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管理
模式
四、股东
会授权
董事会
的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
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
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
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
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
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
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
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
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
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
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
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
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
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内有效。
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内有效。
第八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变更、
终止及
持有人
权益的
处置
六、持有
人权益
处置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
员会决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参
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
计划相应的权益股份:其中,已解
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中截至
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实现
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人继
续按股份享有;已解锁未分配部
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
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按
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的
原始出资额与净值(净值=出售时
股价×对应的解锁股份,考虑除
权、除息调整因素,下同)两者孰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
委员会决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
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
股计划相应的权益股份:其中,
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中
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
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
有人继续按股份享有;已解锁未
分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股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
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
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额与净值(净
值=出售时股价×对应的解锁股
份,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
低值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
回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
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
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
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严重失职、渎职;
(3)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
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
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
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其他因违法犯罪,被公司解
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的,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
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
下同)两者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
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
新增参与人或转入预留份额;如
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
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
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严重失职、渎职;
(3)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
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
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
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4)其他因违法犯罪,被公司解
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
有人继续按股份享有;已解锁未分
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
股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
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
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
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
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
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
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
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
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
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
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1)持有人主动离职;
(2)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到期,不再续聘;
(3)持有人因不胜任岗位工作、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
(4)因公司裁员导致解除劳动合
同;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符
2、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的,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
份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
前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
原持有人继续按股份享有;已解
锁未分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计
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员会有权
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
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
年化5%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
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
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
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转入预
留份额;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
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
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在
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
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
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
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由
管理委员会确定。
(1)持有人主动离职;
(2)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到期,不再续聘;
(3)持有人因不胜任岗位工作、
合持有人资格的行为。
3、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退休且返聘的,持有人股份按原
计划继续持有,参考在职情形执
行。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休但
未返聘的,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
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不受
影响,已解锁未分配部分、未解锁
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员
会有权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
份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
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
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
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
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合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
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
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
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
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
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
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4、存续期内,持股计划持有人因
工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
(4)因公司裁员导致解除劳动合
同;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符
合持有人资格的行为。
3、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退休且返聘的,持有人股份按
原计划继续持有,参考在职情形
执行。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
休但未返聘的,持有人参与持股
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益
部分不受影响,已解锁未分配部
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
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
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化5%的
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
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
新增参与人或转入预留份额;如
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
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
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
且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持有
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
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股份不受影
响,由原持有人、合法继承人按原
计划继续持有,对其不再设定个人
层面考核指标,参考在职情形执
行。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因工
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
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实
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股份不
受影响,已解锁未分配部分、未解
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
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
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
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
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
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
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
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
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
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
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
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
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4、存续期内,持股计划持有人因
工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
形且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
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
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股份
不受影响,由原持有人、合法继
承人按原计划继续持有,对其不
再设定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参考
在职情形执行。若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非因工发生丧失劳动能
力、死亡等情形,持有人参与持
股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
益部分和持有股份不受影响,已
解锁未分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
计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员会有
权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份所
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
上年化5%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
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
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
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转入
预留份额;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
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后续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5、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
更的:
(1)若出现升职或平级调动的,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
的股份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
序进行。
(2)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
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
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对其获
授的股份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
行调整,并由公司将差额权益股份
按照其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
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
额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
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
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
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
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
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
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
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
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
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
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委
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司
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5、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
更的:
(1)若出现升职或平级调动的,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
的股份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
序进行。
(2)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
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
未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对
其获授的股份按照降职后对应额
度进行调整,并由公司将差额权
益股份按照其所对应标的股票的
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化5%的利
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理
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分
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
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
增参与人或转入预留份额;如没
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
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6、存续期内,如发生其他未约定
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
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
定。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
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6、存续期内,如发生其他未约定
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第十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会计
处理
……
假设公司于2026 年3 月初将全部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则预计2026 年至203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
如下:
……
假设公司于2026 年3 月初将首次
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则预计2026 年
至2032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
情况测算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上述修订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修订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2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6 年1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6 年1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2026 年7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受让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内容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拟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人员份额及
分配、权益处置进行修订。故同步对《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
第三章
员工持
股计划
参加对
象的确
定标准
及分配
情况
一、本员
工持股
计划的
持有人
名单及
股份分
配情况
……
(三)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
数不超过300 人,其中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共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
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
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
行调整。
持有
人
职务
持有
股数
上限
(股)
出资
金额
上限
(元
)
占员
工持
有计
划总
股数
的比
例
王树
光
董事3,600,
000
32,40
0,000
4.46%
吴长
明
董事、
副总裁
3,600,
000
32,40
0,000
4.46%
何文
天
董事3,000,
000
27,00
0,000
3.72%
苏浩
董事3,000, 27,00 3.72%
(四)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
数不超过300 人(不含受让预留
份额的参与对象),其中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共7 人,具体参加
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
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
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
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持有
人
职务
持有
股数
上限
(股
)
出资
金额
上限
(元
)
占员
工持
有计
划总
股数
的比
例
王树
光
董事
3,600
,000
32,40
0,000
4.46%
吴长
明
董事、
副总裁
3,600
,000
32,40
0,000
4.46%
何文
天
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苏浩
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000 0,000
罗冲职工代
表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王盛副总裁3,000,
000
27,00
0,000
3.72%
陈东财务总
监
2,400,
000
21,60
0,000
2.98%
童莹
莹
董事会
秘书
2,400,
000
21,60
0,000
2.98%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8
人)
24,00
0,000
216,0
00,00
0
29.76
%
核心骨干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
员(不超过292
人)
56,63
6,089
509,7
24,80
1
70.24
%
合计
80,63
6,089
725,7
24,80
1
100.00
%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包含
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为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原因主
要系外籍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方
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公司拓展国际
市场、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发挥
着关键力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
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
罗冲职工代
表董事
3,000
,000
27,00
0,000
3.72%
陈东财务总
监
2,400
,000
21,60
0,000
2.98%
童莹
莹
董事会
秘书
2,400
,000
21,60
0,000
2.98%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7
人)
21,00
0,000
189,0
00,00
0
26.04
%
核心骨干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
员(不超过
293 人)
49,63
6,089
446,7
24,80
1
61.56
%
预留份额
10,00
0,000
90,00
0,000
12.40
%
合计
80,63
6,089
725,7
24,80
1
100.00
%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包
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原
因主要系外籍员工在公司生产经
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公司拓
展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的国际竞
争力发挥着关键力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
购股数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
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
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
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股数可
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
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
对象名单及其认购股数进行调整。
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
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
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
购股数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
与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
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股
数进行调整或计入预留份额。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
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
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0,000,000 股
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
划股票总数的12.40%,预留份额
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授
予,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
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
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
的其他员工。预留份额在被授予
前,不具备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
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
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
若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在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仍未
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股票权益的
处置事宜。
预留份额分配完成后,参加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合计获授份额占本员工持
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
第四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资金
来源、股
票来源、
购买价
格和规
模
三、购买
股票价
格
(一)购
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
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9.00 元/
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
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
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9.00
元/股(含预留部分)。
第五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存续
期、锁定
期及业
绩考核
设置
一、员工
持股计
划的存
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
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
则自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公司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
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
止。
第五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存续
期、锁定
期及业
绩考核
设置
二、员工
持股计
划的锁
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
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
30%、40%,其中第一批次、第二
批次到达解锁时点后在12 个月内
一次性解锁出售,第三批次到达解
锁时点后在未来60 个月内分四次
解锁出售,具体如下表所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
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
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
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
30%、40%,其中第一批次、第二
批次到达解锁时点后在12个月内
一次性解锁出售,第三批次到达
解锁时点后在未来60个月内分四
次解锁出售,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存续
期、锁定
期及业
绩考核
设置
三、员工
持股计
划的业
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业绩考核
模式如下:
……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会
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
及解锁,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业绩
目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
至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
锁的标的股票,则持有人当期不能
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由管
理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
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考核年度为2026-2028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具体业绩考核模式如下:
……
若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要求,未解锁部分可由管理委员
会决定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
核及解锁,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
业绩目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
若递延至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
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则持有人
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
股份,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
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由管理委
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
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
市场出售、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该
股份所对应的股票用于后续员工
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回购
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
该股份所获资金与所对应的原始
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两
者孰低值为限返还持有人,剩余收
益(如有)返还公司,具体处理方
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
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
核,员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当
年个人绩效与人才评价两个考核
维度,前者反映价值贡献,后者反
映个人素质能力。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
数量。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
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
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
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
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出售、提请
公司董事会回购该股份所对应的
股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
权激励计划,或回购注销或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该股份所
获资金与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
(指持有人个人自筹出资金额,
下同)加上年化5%的利息(以最
后一笔认购款到持股计划缴款账
户日起算到实际返还出资的期间
计算,下同)之和两者孰低值为
限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
返还公司,具体处理方式由管理
委员会确定。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人才
评定、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持有
人按年度进行综合考评。首次授
予人员考核年度为2026-2028
年,再分配/预留授予人员个人考
核期同样为三年,按自然年度顺
延,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依
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
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
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解锁的,其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股份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
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
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业绩目标条
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至最后
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锁的标
的股票,则按照其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
之和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
回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
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
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
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
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
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
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
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解锁的,其未解锁的持股计划
权益和股份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收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
锁,在下一个解锁期达到业绩目
标条件时按比例解锁。如若递延
至最后一个解锁期仍存在不能解
锁的标的股票,则按照其所对应
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
化5%的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
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
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
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后
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
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
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
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七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管理
模式
四、股东
会授权
董事会
的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
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
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
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
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
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
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
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
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
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
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
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
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
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
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内有效。
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
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内有效。
第八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变更、
终止及
持有人
权益的
处置
六、持有
人权益
处置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
员会决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参
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
计划相应的权益股份:其中,已解
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中截至
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实现
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人继
续按股份享有;已解锁未分配部
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
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按
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的
原始出资额与净值(净值=出售时
股价×对应的解锁股份,考虑除
权、除息调整因素,下同)两者孰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
委员会决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
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
股计划相应的权益股份:其中,
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中
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
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
有人继续按股份享有;已解锁未
分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股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
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
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额与净值(净
值=出售时股价×对应的解锁股
份,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
低值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
回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
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
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
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
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
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
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严重失职、渎职;
(3)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
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
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
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其他因违法犯罪,被公司解
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的,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
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
下同)两者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
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
新增参与人或转入预留份额;如
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
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
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严重失职、渎职;
(3)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
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
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
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4)其他因违法犯罪,被公司解
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
有人继续按股份享有;已解锁未分
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
股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
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
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
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
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
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
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
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
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
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
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1)持有人主动离职;
(2)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到期,不再续聘;
(3)持有人因不胜任岗位工作、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
(4)因公司裁员导致解除劳动合
同;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符
2、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的,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
份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
前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
原持有人继续按股份享有;已解
锁未分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计
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员会有权
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
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
年化5%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
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
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
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转入预
留份额;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
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
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在
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
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
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
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由
管理委员会确定。
(1)持有人主动离职;
(2)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到期,不再续聘;
(3)持有人因不胜任岗位工作、
合持有人资格的行为。
3、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退休且返聘的,持有人股份按原
计划继续持有,参考在职情形执
行。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休但
未返聘的,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
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不受
影响,已解锁未分配部分、未解锁
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员
会有权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
份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
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
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
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
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合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
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
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
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
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
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
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4、存续期内,持股计划持有人因
工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
(4)因公司裁员导致解除劳动合
同;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不符
合持有人资格的行为。
3、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退休且返聘的,持有人股份按
原计划继续持有,参考在职情形
执行。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
休但未返聘的,持有人参与持股
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益
部分不受影响,已解锁未分配部
分、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
份,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
按照未解锁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
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化5%的
利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
理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
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
新增参与人或转入预留份额;如
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
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
公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
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
且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持有
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
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股份不受影
响,由原持有人、合法继承人按原
计划继续持有,对其不再设定个人
层面考核指标,参考在职情形执
行。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因工
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
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实
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股份不
受影响,已解锁未分配部分、未解
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
员会有权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
股份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
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额
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
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
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符
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
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
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
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
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
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4、存续期内,持股计划持有人因
工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
形且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
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已
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和持有股份
不受影响,由原持有人、合法继
承人按原计划继续持有,对其不
再设定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参考
在职情形执行。若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非因工发生丧失劳动能
力、死亡等情形,持有人参与持
股计划的资格、已实现的现金收
益部分和持有股份不受影响,已
解锁未分配部分、未解锁的持股
计划权益和股份,管理委员会有
权予以收回并按照未解锁股份所
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
上年化5%的利息之和的金额返
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股
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
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转入
预留份额;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
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用于后续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5、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
更的:
(1)若出现升职或平级调动的,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
的股份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
序进行。
(2)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
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未
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对其获
授的股份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
行调整,并由公司将差额权益股份
按照其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
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的金
额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在收回
股份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
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如没有
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
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回购
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
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
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
体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
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
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由管理委
员会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归公司
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具体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5、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
更的:
(1)若出现升职或平级调动的,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所持有
的股份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
序进行。
(2)若出现降职或免职的,管理
委员会对已解锁部分不作处理;
未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对
其获授的股份按照降职后对应额
度进行调整,并由公司将差额权
益股份按照其所对应标的股票的
原始出资金额加上年化5%的利
息之和的金额返还持有人。管理
委员会在收回股份后,可以部分
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
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
增参与人或转入预留份额;如没
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
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
司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
6、存续期内,如发生其他未约定
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
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
定。
股权激励计划,或在对应批次标
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
得的资金由管理委员会分配给其
他持有人或归公司所有,或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
应标的股票,具体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6、存续期内,如发生其他未约定
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
确定。
第十章
员工持
股计划
的会计
处理
……
假设公司于2026 年3 月初将全部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则预计2026 年至203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
如下:
……
假设公司于2026 年3 月初将首次
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则预计2026 年
至2032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
情况测算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上述修订事项在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修订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3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