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奥比中光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2 同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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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调整定增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仅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473.30万元低于原拟投入98,000.00万元而调整募投投入金额,未改变募投用途。
📄 原文奥比中光↗ 原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或“公…
不做 奥比中光(688322.SH)
仅为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低于原拟投入金额后的项目金额调整,未改变用途且差额较小,不形成短线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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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97,473.30万元并调整募投金额。
关键理由
- 本次仅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473.30万元低于原拟投入98,000.00万元而调整募投投入金额,未改变募投用途。
- 调整差额约526.70万元,对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平台和制造基地项目正常实施无实质影响。
主要风险
- 该事项属于募资执行层面的例行调整,不构成短线收入、利润或订单催化。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211 字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 年3 月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
号),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10,103,09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7.00 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979,999,924.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5,266,880.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4,733,043.36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979,999,924.00 元,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4,999,599.64 元(含增值税)后,剩余募集资金
975,000,324.36 元已于2026 年6 月8 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 年6 月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6〕3-29 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2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733,043.36 元,低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未来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调整前)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调整后)
1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
研发平台项目
179,632.49
85,788.10
85,773.30
2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
19,033.12
12,211.90
11,700.00
合计
198,665.62
98,000.00
97,473.3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
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2026 年7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 年度向特定对
3
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思翀
彭昭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 年3 月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
号),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10,103,09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7.00 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979,999,924.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5,266,880.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4,733,043.36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979,999,924.00 元,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4,999,599.64 元(含增值税)后,剩余募集资金
975,000,324.36 元已于2026 年6 月8 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 年6 月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6〕3-29 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2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733,043.36 元,低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未来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
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调整前)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调整后)
1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
研发平台项目
179,632.49
85,788.10
85,773.30
2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
19,033.12
12,211.90
11,700.00
合计
198,665.62
98,000.00
97,473.3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
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 年7 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2026 年7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 年度向特定对
3
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
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思翀
彭昭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