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香江控股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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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对象为并表内全资子公司,金额1000万元且在2026年度31.1亿元担保计划额度内,属于例行融资支持。
📄 原文香江控股↗ 原文
香江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做 香江控股(600162.SH)
并表内全资子公司1000万元例行担保,金额小且在前期授权额度内,无逾期担保或明确净损害事实,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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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担保对象为并表内全资子公司,金额1000万元且在2026年度31.1亿元担保计划额度内,属于例行融资支持。
- 公司披露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5.34亿元、占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44.08%,但均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且无逾期。
- 该事件没有新增订单、利润、资产处置或外部融资改善,也没有确认足以构成短期净损害的新增负面条款。
主要风险
- 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2025年亏损690.64万元,但1000万元规模相对上市公司净资产和既有担保余额较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044 字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江云瀚”)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253,350.71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4.08
特别风险提示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 月22 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
“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
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
江云瀚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
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
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
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
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5,900 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 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市香江永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永
旺”)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香江永旺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黄溥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LT4F6B
成立时间
2017 年4 月18 日
注册地
广州市南沙区香江金融商务中心南沙街金隆37 号1801
房001 号(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
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
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
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
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设备租
赁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办
公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
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
创业空间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未
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1.90
1,261.67
负债总额
997.74
1,038.50
资产净额
124.16
223.17
营业收入
265.17
1,380.31
净利润
-99.01
-690.6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香江云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
利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
至2026 年3 月31 日,香江云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了70%,但其作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
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云瀚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公司拟提供1,0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350.71 万元,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08%。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总额为14,699.79 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并表体系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6-02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江云瀚”)
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253,350.71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4.08
特别风险提示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7 月22 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
“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
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
江云瀚向广州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
主债权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 万元,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6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31.1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
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
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
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5,900 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 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市香江云瀚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深圳市香江永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永
旺”)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持有香江永旺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黄溥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LT4F6B
成立时间
2017 年4 月18 日
注册地
广州市南沙区香江金融商务中心南沙街金隆37 号1801
房001 号(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
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
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
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
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设备租
赁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办
公设备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
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
创业空间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未
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21.90
1,261.67
负债总额
997.74
1,038.50
资产净额
124.16
223.17
营业收入
265.17
1,380.31
净利润
-99.01
-690.6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香江云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州农商银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以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
利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
至2026 年3 月31 日,香江云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了70%,但其作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
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云瀚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瀚公司拟提供1,0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350.71 万元,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08%。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总额为14,699.79 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并表体系外的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上述对象为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