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圣诺生物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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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向1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次公告是7月7日股权激励草案经股东会通过后的首次授予落地,内容与已审议激励计划一致,新增预期差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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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不做 圣诺生物(688117.SH)
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属于已披露草案后的程序性落地,未见超预期考核目标或可量化短线增量,方向不够明确,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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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是7月7日股权激励草案经股东会通过后的首次授予落地,内容与已审议激励计划一致,新增预期差有限。
- 授予数量449.00万股、占总股本2.04%,授予价14.88元/股,属于常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安排。
- 公告同时披露预计股份支付总成本4000.49万元并分期摊销,对短线盈利预期没有形成明确同向交易催化。
主要风险
- A股股权激励授予公告常需结合考核目标、摊销影响和折价程度判断,单纯授予落地不足以作为追多依据。
- 该事项已在7月7日草案、7月23日股东会审议链条中铺垫,正式授予公告的新鲜度和预期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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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7 月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49.0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22,034.0369 万股的2.0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2026
年7 月2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4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7 月8 日至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7 月18 日,公
2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
年7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成都圣诺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 年7 月23 日,并同意以14.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7 月23 日,并同意以14.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4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7 月23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49.0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3 人
4、授予价格:14.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
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5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
出全部权
益数量的
比例
占本激励
计划首次
授予时股
本总额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文永均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64%
0.01%
2
余啸海
董事、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经理
3.00
0.64%
0.01%
3
王晓莉
董事、副总经理
5.00
1.07%
0.02%
4
伍利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
理
3.00
0.64%
0.01%
5
马中刚
核心技术人员、副总经理
3.00
0.64%
0.01%
6
饶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0
1.92%
0.04%
7
卢昌亮
副总经理
4.00
0.85%
0.02%
8
杨广林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7.00
1.49%
0.03%
9
曾德志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64%
0.01%
10
董华建
子公司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64%
0.01%
11
郭德文
核心技术人员
7.00
1.49%
0.03%
小计
50.00
10.66%
0.2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2 人)
399.00
85.07%
1.81%
三、预留部分
20.00
4.26%
0.09%
总计
469.00
100.00%
2.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数量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
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
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文永均先生。文永
均先生目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是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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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永均先生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带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
将实际控制人之一文永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
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中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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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
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运用该模
型以首次授予日2026 年7 月23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449.0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36 元/股(2026 年7 月23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14%、17.09%、15.91%(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期限的年化
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375%、1.2649%、1.285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
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总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4,000.49
962.41
1,824.37
895.26
318.45
注:(一)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二)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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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
准。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
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
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7 月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49.0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22,034.0369 万股的2.0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确定2026
年7 月2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4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7 月8 日至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7 月18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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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6
年7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成都圣诺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7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 年7 月23 日,并同意以14.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
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7 月23 日,并同意以14.8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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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日:2026 年7 月23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49.00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3 人
4、授予价格:14.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
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5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
(万股)
占本激励
计划拟授
出全部权
益数量的
比例
占本激励
计划首次
授予时股
本总额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文永均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64%
0.01%
2
余啸海
董事、副董事长、
常务副总经理
3.00
0.64%
0.01%
3
王晓莉
董事、副总经理
5.00
1.07%
0.02%
4
伍利
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
理
3.00
0.64%
0.01%
5
马中刚
核心技术人员、副总经理
3.00
0.64%
0.01%
6
饶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0
1.92%
0.04%
7
卢昌亮
副总经理
4.00
0.85%
0.02%
8
杨广林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7.00
1.49%
0.03%
9
曾德志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64%
0.01%
10
董华建
子公司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64%
0.01%
11
郭德文
核心技术人员
7.00
1.49%
0.03%
小计
50.00
10.66%
0.2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2 人)
399.00
85.07%
1.81%
三、预留部分
20.00
4.26%
0.09%
总计
469.00
100.00%
2.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数量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
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
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文永均先生。文永
均先生目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是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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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永均先生进行股权激励,将有助于带领公司向更长远的目标发展,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
将实际控制人之一文永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
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中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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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
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并运用该模
型以首次授予日2026 年7 月23 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449.0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3.36 元/股(2026 年7 月23 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14%、17.09%、15.91%(采用上证指数对应期限的年化
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375%、1.2649%、1.285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
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
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总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4,000.49
962.41
1,824.37
895.26
318.45
注:(一)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二)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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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
准。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
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成都圣
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
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