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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亚泰集团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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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披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次公告是对7月20日已披露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的专项自查补充,核心债务清偿能力压力并非本次首次披露。

📄 原文亚泰集团↗ 原文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5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不做 亚泰集团(600881.SH)
本次只是重整申请后的专项自查和风险提示,法院尚未受理、无重整获批或计划落地等最终结果;核心事项已在7月20日披露,当前没有可执行同向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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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0 · 扩散 medium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是对7月20日已披露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事项的专项自查补充,核心债务清偿能力压力并非本次首次披露。
  • 自查结论显示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导致丧失重整价值的新增负面事项,但法院尚未受理重整申请,仍属于程序性进展。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亚泰集团(600881.SH)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存在破产及终止上市风险。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463 字
1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65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7 月17 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
省亚泰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长春中院”或“法院”)发来的《通知书》,债权人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吉林金安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福久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
司、大连大仁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和
长春吉兴医药有限公司以公司及前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拯救可能性为由,向长春中院
申请依法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提出预重整申请。
公司已于2026 年7 月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3 号)。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前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尚未收到法院对申
请人申请公司及前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
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受理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2
一、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情形。
二、是否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
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
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导致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涉及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
缺陷导致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
体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
背景
承诺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承诺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吉林亚
泰(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备注1
2021 年4 月
是
作为东
北证券
股东的
整个期
间
是

3
承诺
背景
承诺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承诺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解决关
联交易
吉林亚
泰(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备注2
长期有效
是
长期有
效
是
其他
吉林亚
泰(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备注3
作为东北证
券股东或关
联方的整个
期间
是
作为东
北证券
股东或
关联方
的整个
期间
是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吉林金
塔私募
基金管
理股份
有限公
司
备注4
2015 年4 月
是
自公司
非公开
发行结
束之日
起至股
份全部
转让完
毕
是
备注1:2012 年4 月,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和承诺》,
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保证不经营与东北证券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
经营、参与投资与东北证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保证不利用股东
地位损害东北证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2)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
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
承诺。(3)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并同意赔偿东北证券由于本公司或
附属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公司因违反本承诺
的内容而从中受益,本公司同意将所得收益返还东北证券。(4)本承诺自出具
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2:1、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东北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
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东北证券及

4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子公司亦遵守上
述承诺,公司将促使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备注3:在本公司作为东北证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关联方将不发
生占用东北证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1、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
得要求东北证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
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东北证券通过下列
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
资金给本公司及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公司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公司及
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公司及关联方偿还债
务。
备注4: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
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公司丧
失重整价值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应予关注的事项
1、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行预重整或受
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上述子公
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及上
述子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公司
及上述子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及上
述子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 条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
如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
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如重整未能成
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