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誉辰智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28(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10:10·⚡ 决策 07-27 16:11:13 +1m03s·92.1 天前

誉辰智能拟使用1500万至3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金额仅1500万至3000万元,按公告测算约占总股本0.58%至1.16%,短线资金托底力度有限。

📄 原文誉辰智能↗ 原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
不做 誉辰智能(688638.SH)
常规小额回购预案,金额仅占总股本0.58%至1.16%,且用途为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而非确定注销;盘后明牌公告次日追高胜率不足,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回购金额仅1500万至3000万元,按公告测算约占总股本0.58%至1.16%,短线资金托底力度有限。
  • 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非直接注销或大额资本返还,对每股收益和股东现金回报的即时增量较弱。
  • 公告属于A股盘后明牌回购预案,且实施期限长达12个月,事件窗口内难以形成高确定性重定价。

主要风险

  • 若次日市场按小盘科创板回购题材炒作,可能出现短线高开,但该交易更偏情绪而非可量化基本面催化。
  • 公司提示若股价持续高于46.28元回购上限或外部环境变化,回购可能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870 字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对誉辰智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为83.90 元/股。截至2023 年7 月6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9,000,000.00 元,
减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4,492,919.22 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754,507,080.78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7 月6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00 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中山誉辰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32,801.78
32,801.78
2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2,801.78
42,801.78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07,080.78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326,489,280.78 元。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 月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募集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机会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并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
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
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
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
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46.28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
324,114 股至648,22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至1.16%,具体如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
回购资金总额
(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324,114—648,228
0.58%—1.16%
1,500-3,000
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28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
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份
29,538,978
52.75
29,863,092
53.33
30,187,206
53.91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份
26,461,022
47.25
26,136,908
46.67
25,812,794
46.09
股份总数
56,000,000
100.00
56,000,000
100.00
56,000,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6 年7 月24 日数据,以回购价格上限46.28 元/股测算数据,
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
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264,662.1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80,907.52 万元,流动资产221,602.64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
限3,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13%、3.71%、1.35%。根据公司经
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3,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67.42%,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
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
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

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
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
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
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
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
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可能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
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
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 个月、未来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
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 个月、6 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
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回购股份提议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公司于2026 年7
月23 日收到张汉洪先生发出的《关于提议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人提议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回
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
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
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
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
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
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
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
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7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充分考虑了公司
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