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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三花智控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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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拟以2亿至4亿元回购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2亿至4亿元A股,价格上限60元/股,目的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向上属于弱正面。

📄 原文三花智控↗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1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
不做 三花智控(002050.SZ)
回购金额仅2亿至4亿元、占总股本0.08%至0.16%,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非直接注销;对三花智控(002050.SZ)短期供需和基本面增量太小,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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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2亿至4亿元A股,价格上限60元/股,目的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向上属于弱正面。
  • 按公告测算回购股份仅占总股本0.08%至0.16%,且主要用于激励而非直接注销,对每股收益和短期供需的提振很弱。
  • 公告同时披露实控人、董事长此前六个月减持975.6万股,削弱回购信号的短线含金量。

主要风险

  • 回购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仅0.81%、1.23%、1.18%,公司也明确称不会对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 A股盘后明牌回购方案容易在次日高开后缺乏持续买盘,且用于激励的回购不等同于注销式股东回报。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27 · 影响 weakens
    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非立即注销,比例很小,且公告披露实控人、董事长此前六个月减持975.6万股。
    检索:公告全文内回购用途、比例、财务影响、董监高交易情况 原文 ↗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998 字
1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 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4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6,666,666 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1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3,333,33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回购A 股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
授出等风险。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

2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感谢公司管理层和
核心人才长期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激励他们更好地努力工作、再攀高峰,
完善长效的激励机制,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 股股份。
本次回购A 股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应全部予以
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A 股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已发行公
司A 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
元,最终金额将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 元/股,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
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0.00 元/股的条件下,
若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6,666,666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33,33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A 股股份方案之
日起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
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根
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4
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A 股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中国证监会有最新的法规规定,则公司不得回购公司股票期间以最新的
法规规定为准。
4、公司的回购行为须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A 股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可能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以下
变动:
1、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60.00
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6 股。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基础测算,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731,477,535
88.68%
3,731,477,535
88.68%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32,543
0.96%
47,099,209
1.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1,044,992
87.71%
3,684,378,326
87.56%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476,536,400
11.32%
476,536,400
11.32%
三、总股本
4,208,013,935
100.00%
4,208,013,935
100.00%

5
2、本次回购若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人民币60.00
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334 股。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基础测算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731,477,535
88.68%
3,731,477,535
88.68%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32,543
0.96%
43,765,877
1.0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1,044,992
87.71%
3,687,711,658
87.64%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476,536,400
11.32%
476,536,400
11.32%
三、总股本
4,208,013,935
100.00%
4,208,013,93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936,466.4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262,787.98 万元,流动资产为
人民币3,380,591.30 万元,本次回购总资产上限为人民币40,000 万元,占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81%、1.23%、1.18%。因此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6
1、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部分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减持A 股股份9,756,000 股,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和俞蓥奎先生合计减持A 股
股份260,227 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
操纵的行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6 个月亦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
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 股股份
的函》。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感谢公司管
理层和核心人才长期以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激励他们更好地努力工作、勇攀
高峰,完善长效的激励机制,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 股股份,用于
后续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一致行动人张亚波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
前述;提议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回购期间尚无其他明确的增减
持计划,后续,前述主体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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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A 股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
施进度,若回购后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或未能将所回购股份全部授出,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
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
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及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办理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确保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
括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调整实施具体方案,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股票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A 股股份。
(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8
九、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A 股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
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回购A 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
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