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康欣新材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1 同一事件
北京时间·🕒 发布 07-28(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8:59:25·⚡ 决策 07-27 19:00:55 +1m30s·92.3 天前
康欣新材回复年报监管问询,林地资产和集装箱地板业务问题仍属存量财务疑点
本次公告是对2025年年报监管问询的回复,不是最终处罚、摘帽、重组获批或新订单等可形成同向交易的硬催化。
📄 原文康欣新材↗ 原文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 03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不做 康欣新材(600076.SH)
监管问询回复属于程序性解释公告,负面经营数据主要是年报存量信息;A股无法裸空,且公告中会计师结论未见重大异常,不形成同向可执行交易。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7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是对2025年年报监管问询的回复,不是最终处罚、摘帽、重组获批或新订单等可形成同向交易的硬催化。
- 公告披露林地相关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约72%、占净资产约133%,但公司和年审会计师结论均为未见重大异常,方向不够单边。
- 集装箱地板业务2025年收入2.89亿元、同比下降41.33%、毛利率-27.50%,属于年报已披露经营压力的补充解释,不构成新的可执行做空事件。
主要风险
- 若后续交易所继续追问、监管处罚或林地资产处置回款不及预期,可能重新形成公司级利空。
- 公司股价近20日已下跌13.91%,当前公告若仅作为存量疑点解释,继续追空也缺少A股可执行工具。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07-27 · 影响 weakens
公告内年审会计师认为林地资产未见重大异常,削弱把问询回复直接当成强利空做空的依据。
检索:康欣新材 2025年年报监管问询函 回复 林地资产 集装箱地板 毛利率 原文 ↗
工具调用 · 历史记录,结果未知(2 种)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 结果未知
- stock_quote · 结果未知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5,478 字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
03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上证公
函【2026】1111 号),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
实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林地资产。
年报显示,截至2025 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34.67
亿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林地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3.33 亿
元。上述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例约72%,占净资产比例约133%。公司
林地经营以一次性买断经营权为主,通过流转取得30 至60 年林地使
用权及林木所有权。2026 年1 月,公司公告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
让位于陕西洋县、西乡、凤县、石泉、留坝、平利等6 个区域合计43.78
万亩林地资产。标的资产总账面价值12.03 亿元(其中林地使用权摊
销后账面价值4.42 亿元、林木资产账面价值7.61 亿元),评估价值
13.13 亿元,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结果确定。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共有10 块林地资产挂牌,其中7 块已收到成交确认书,成交价
格均不低于挂牌底价。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通过流转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
所有权的具体取得方式,包括流转来源、流转价格及定价依据、流转
款项支付情况等;消耗性生物资产34.67 亿元的形成过程,说明林木
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构成,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各主要林区林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剩余年限、取
得成本及摊销方法。(2)本次出售林地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所处
地区、面积、林木蓄积量、生产状况、购买时间及交易对手方、购买
时交易价格、目前账面金额及评估价值等;截至目前的出售进展情况,
已成交林地资产的受让方名称、成交价格、交易款项回收情况、产权
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展等,并核实受让方与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前任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涉及由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情
形。(3)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可变现
净值的确认依据、关键参数等,是否发生减值迹象;结合近年来木材
市场价格走势、采伐政策变化、林木生长状况等因素,说明林地资产
长期挂账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有关消耗性
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公司回复】:
一、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取得方式、成本形成及会计处理
(一)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公司林地资产主要分布于湖北、湖南、陕西等区域,购置及流转
时间主要集中于2011 年至2020 年,由子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方式主要通过与林权权利人、林业经营主体、林业大户等
签署林地、林木流转协议等方式获得一定期限内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
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具体协议及权证约定确定,林地经营权期限主
要为30 年至70 年,其中少量林地期限较短。
公司取得林地资产时,通常根据林地所处区域、林地面积、林权
期限、林种结构、林龄、林木蓄积量、林木生长状况、交通运输条件、
采伐利用条件、当地同类林地流转价格及交易双方协商情况等因素综
合确定流转价格。根据公司目前已取得的财务账簿、管理台账、流转
协议、付款凭证及权证资料,公司林地资产相关流转款项已支付完毕。
(二)林木资产初始入账成本构成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形成过程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公司取得林地经营权时一并取得的
林木资产,以及后续与林木培育、管护和形成可销售状态相关的必要
支出。截至2025 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为34.67 亿元。
公司林木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主要包括:取得林木所有权或使用
权所支付的转让价款,以及与取得该等资产直接相关的税费、交易费
用和其他可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状态的必要支出。后续成本主
要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林木培育支出、管护支出、林地使用权摊销
分配、相关基础设施摊销分配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项借款利息等。
公司根据林地资产台账、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流转协议、付款
凭证、林业勘察资料及财务核算资料,对林木资产成本进行归集和分
配。林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权利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三)各主要林区林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剩余年限、取得成本及
摊销方法
公司林地资产主要分布于湖北、湖南、陕西等区域,购置及流转
时间主要集中于2011 年至2020 年。林地经营权期限根据具体协议及
权证约定确定,主要为30 年至70 年,其中少量林地期限较短。公司
对林地使用权按照取得成本入账,并根据相应林地使用权期限采用直
线法摊销。
各主要林区林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以下数据截至到2025 年
末):
省
份
市
县/
区
面积(亩)
取得时间
经营权期限
剩余年限
取得成本
(万元)
累计摊销
(万元)
期末账面价
值(万元)
湖
北
黄
冈
麻城
18,575.00
2011-09-10
35 年
约20.7 年
780.15
319.49
460.66
湖
北
十
堰
郧阳
13,125.30
2019-12-16
44 年
约37.6 年
1,732.54
221.18
1,511.36
湖
北
十
堰
竹溪
204,133.10
2011/10/27-2016/1/20
15 年、30
年、52
年、64
年、70 年
等
约3.0-60.6 年
14,451.78
3,110.38
11,341.40
湖
北
襄
阳
谷城
6,501.70
2014-09-30
52 年
约30.1-53.0
年
315.58
75.86
239.72
湖
北
随
州
广水
9,090.00
2014-09-30
52 年
约37.7-38.3
年
454.50
103.90
350.60
湖
南
株
洲
茶陵
15,937.00
2011-09-13
36 年
约21.7 年
1,147.46
456.86
690.60
陕
西
安
康
平利
17,321.70
2016-06-04
34 年
约24.5-24.6
年
1,735.81
484.83
1,250.98
陕
西
安
康
石泉
41,255.65
2019-03-26
35 年
约28.0 年
5,487.00
1,189.49
4,297.51
陕
西
宝
鸡
凤县
124,206.00
2019/5/9-2019/12/22
35 年
约27.8-34.2
年
16,519.40
2,960.73
13,558.67
陕
西
汉
中
佛坪
137,121.20
2018/10/23-2018/11/5
35 年、40
年、41 年
等
约27.9-33.7
年
19,062.68
3,363.67
15,699.01
陕
西
汉
中
南郑
367,844.40
2018/7/6-2020/9/21
40 年、41
年、46
年、47 年
等
约29.7-39.7
年
49,782.85
7,998.41
41,784.44
陕
西
汉
中
城固
176,038.70
2016/5/20-2018/11/3
40 年、47
年、48 年
等
约25.4-39.8
年
21,698.85
4,551.14
17,147.71
陕
西
汉
中
洋县
68,443.10
2015/4/28-2019/3/23
30 年、40
年、50 年
约30.2-39.3
年
7,748.03
1,636.28
6,111.75
陕
西
汉
中
留坝
66,524.30
2016/8/13-2016/9/15
30 年、32
年、40 年
等
约20.3-30.8
年
7,466.32
1,793.02
5,673.30
陕
西
汉
中
西乡
120,008.75
2016/6/5-2018/7/6
31 年、34
年、38
年、45
年、50
年、61
年、62 年
等
约22.6-52.8
年
16,047.39
2,879.74
13,167.65
合
计
-
-
1,386,125.90
-
-
-
164,430.34
31,144.98
133,285.36
二、本次出售林地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出售进展
1、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公
司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位于陕西洋县、西乡、凤县、
石泉、留坝、平利等6 个区域合计43.78 万亩林地资产,该部分资产
于2015-2019 年期间陆续从林业经营主体、林业大户处购买获得,林
木蓄积量合计444.7 万立方米,总账面价值12.03 亿元。根据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价值为13.13 亿元,公司挂牌价格以不
低于评估结果确定。
本次拟出售林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林地所
在地
面积(亩)
蓄积量
(立方米)
主要林
种/生产
状况
购买/取得时
间
2025 年末
账面金额
(万元)
购买时
交易价格
(万元)
1
陕西省
宝鸡市
凤县
124,206.00
1,302,674.47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9/12/16、
2019/10/19、
2018/10/23、
2019/5/9、
2019/12/22
35,678.33
33,659.83
2
陕西省
汉中市
留坝县
66,524.30
619,992.04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6/8/13、
2016/9/8、
2016/9/15、
2019/3/23
16,016.83
16,178.47
3
陕西省
17,321.70
150,322.24
乔木林
2016/6/4
3,880.90
4,084.25
安康市
平利县
地/用材
林
4
陕西省
安康市
石泉县
41,255.65
463,985.56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9/3/26
10,896.68
11,056.51
5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县
120,008.75
1,232,897.64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7/3/6、
2017/3/12、
2018/7/6、
2016/10/18、
2016/8/15、
2016/6/5、
2016/11/18
36,724.59
31,760.44
6
陕西省
汉中市
洋县
68,443.10
677,137.05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6/12/13、
2016/12/26、
2019/3/23、
2015/4/28
17,070.09
15,168.64
合计
—
437,759.50
4,447,009.00
—
—
120,267.42
111,908.14
2、已成交或已签约林地资产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8 块林地资产已与受让方签订了林地转让
协议,合计签约总面积219,797.30 亩,签约成交总金额为
611,602,695.50 元。相关交易均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成交价格均
不低于挂牌底价,已签约林地资产尚需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交易价款结
算、交易服务费支付、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及林权/不动产权属变更登
记等后续程序,相关程序完成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
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已签约或已成交林地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
林地所
在地
面积
(亩)
蓄积量
(立方米)
成交价格
(元)
款项回收及产权变更
1
江苏阜
农生态
农业科
技有限
公司
陕西省
宝鸡市
凤县
80,797.00
851,447.16
161,089,628.89
价款在江苏产交所项
目账户;产权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2
响水县
陕西省
55,678.00
589,316.70
194,972,713.47
价款在江苏产交所项
正创贸
易有限
公司
汉中市
西乡县
目账户;产权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3
成都鑫
辉邦筑
建设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县
22,270.80
223,015.19
49,846,553.22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26,584.61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49,819,968.61 元;
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
理中。
4
简阳市
新盛林
业投资
发展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县
14,560.00
135,422.73
49,932,743.73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26,630.58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49,906,113.15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5
凤台县
和美村
镇建设
发展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
县、留
坝县
29,474.50
306,277.54
99,688,835.32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53,166.95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99,635,668.37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6
江油瑞
炘远城
再生资
源有限
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留坝县
12,352.00
106,771.81
39,855,081.55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21,255.87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39,833,825.68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7
重庆丰
发建设
工程有
限公司
陕西省
宝鸡市
凤县
2,430.00
24,044.50
8,283,144.56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4,417.64 元,公司
账户实际到账
8,278,726.92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8
重庆丰
发建设
工程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洋县
2,235.00
22,078.10
7,933,994.75
价款在江苏产交所项
目账户;产权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3、受让方关联关系及资金来源核查情况
关于受让方关联关系及资金来源核查,公司已组织交易实施主体
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已签约受让方开展核查,并向相关受让
方发送确认函,要求其确认是否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前任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由公司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签约受让方均已配合回函,回复称受让方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前任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涉及由关联
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
1、减值测试方法及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公司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时,主要结合林木蓄积量、林龄、树种、郁闭
度、生长状态、可采伐状态、木材市场价格、预计采伐成本、运输费
用、税费、处置费用、采伐政策、林业勘察报告及第三方评估结果等
因素,测算相关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对于不同类型和不同生长阶段的林木资产,公司结合林业资产特
征采用不同测算方法。对于尚未达到采伐条件或处于培育阶段的林木,
重点结合林龄、郁闭度、蓄积量、生长状态、后续培育支出及预计未
来收益进行测算;对于成熟林、近熟林等具备较强市场可比性的林木,
重点结合木材市场价格、可采伐蓄积量、采伐运输成本、税费及处置
费用等因素进行测算;对于拟处置林地资产,公司同时参考评估价值、
公开挂牌价格及实际成交价格等外部市场信息。
2、关键参数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
(1)林木资源基础数据,包括林地面积、林种、树种、林龄、郁
闭度、蓄积量、生长状态、可采伐状态等;
(2)市场价格参数,包括主要木材品种的市场价格、区域市场
交易价格、公开挂牌价格、成交价格等;
(3)成本费用参数,包括预计采伐成本、运输费用、管护成本、
处置费用、交易税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等;
(4)政策及经营参数,包括采伐政策、林权流转政策、林地用
途限制、采伐指标取得情况、林地经营期限及剩余年限等;
(5)外部评估及市场验证参数,包括林业勘察报告、第三方评
估报告、公开挂牌结果及实际成交情况等。
3、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结合相关资产性质、持有目的、未来处置安排、资产实际状态、评估
结果及市场交易情况,对拟处置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林木资产是否存在
跌价或减值迹象进行了复核判断。
为配合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减值测试需要,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2026]第520095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林地
使用权进行了财务报告目的减值测试。根据上述财务报告目的减值测
试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可变
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整体高于账面价值。同时,公司本次林地资产转
让已签约或已取得成交确认的相关资产成交价格均不低于对应挂牌
底价。相关成交情况能够为已签约或拟处置资产的市场价值提供辅助
参考。
另外,公司在判断是否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时,并非仅依据
评估报告的整体增值结论,而是结合财务报告目的减值测试结果、资
产实际状态、权属资料、林班/小班资料、村组分布情况、资产经营
管理方式、未来处置安排及预计处置费用等因素进行了综合复核。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林业专家林勘方法,参与勘查过程并复核相关勘查结果;
2、了解资产评估机构出具项目价值评估报告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依据,复核价值评估方法、关键参数以及价值测试过程;
3、评价资产评估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4、访谈评估师,并与评估师讨论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关键
参数等:
5、对有关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
查比例:
(1)获取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台账,抽查公司的
购置协议。
项目
账面价值(元)
检查价值(元)
比例
消耗性生物资产
3,466,621,498.41
1,562,097,028.25
45.61%
林地使用权
1,332,853,761.33
1,332,853,761.33
100.00%
(2)核对公司林证权或不动产权证信息与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
权台账信息。
项目
面积(亩)
检查面积(亩)
比例
生物资产
1,386,125.90
1,386,125.90
100.00%[注]
林地使用权
1,386,125.90
1,386,125.90
100.00%
[注]公司的绿化苗木无权证。
(3)向国家权证登记部门查询公司的林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信息。
项目
面积(亩)
检查面积(亩)
比例
生物资产
1,386,125.90
1,106,855.85
79.85%
林地使用权
1,386,125.90
1,106,855.85
79.85%
(4)获取公司森林资源调查方案,询问了解林业专家林勘方法
的具体运用,并参与林业小班调查现场工作。
项目
面积(亩)
检查面积(亩)
比例
生物资产
1,386,125.90
24,057.41
1.74%
林地使用权
1,386,125.90
24,057.41
1.74%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大于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林地资产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充
分。公司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未见重大异常。
二、关于集装箱地板业务。
2025 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9 亿元,同比下
降41.33%,毛利率为-27.50%,同比下降18.10 个百分点。公司集装
箱地板自产产量达71,704.47 立方米,较2024 年增长245.3%。此外,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7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81.51%;前五名供
应商采购额1.78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2.78%。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
说明2025 年度自产产量、OEM 采购量、对外销售量及期末库存量,并
与2024 年度数据进行同口径对比分析,说明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包括自产与OEM 比例变动情况;列示OEM 业务对应的收入、成
本及毛利率,以及OEM 业务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情况,结合公司在
OEM 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以及在该业务中是否承
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自主权、是否承担信用风险等因素,论证
OEM 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合规性。(2)结合产品售价、单位成本变
动情况等,说明自产产品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集装箱底板业务毛利率
为负且进一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按自产产品和OEM 产品分别列
示各自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并说明公司大幅扩大自产产能的商业合理
性及经济性依据。(3)集装箱地板业务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
括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及单价、产品类型、付
款方式与结算周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主
要客户较上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4)集装箱地板业务前十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
关联关系、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产品类型、付款方式与结算周期、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等,并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是否发生
变化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关于集装箱地板业务经营模式、自产/OEM 比例变动及OEM 总
额法核算
1、集装箱地板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主要面向集装箱制造企业、箱东、箱厂及其
他特种箱、铁路箱相关客户,产品主要包括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COSB
集装箱地板等。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以订单获取、生产或组织供货、
质量检验、交付验收、结算回款及售后服务为核心流程。
公司通常通过询价报价、商务谈判、投标等方式取得订单,根据
客户对产品类型、规格型号、工艺结构、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交付
周期等要求,结合自有产能、库存情况、生产排期、运输半径、供应
商资源及产品成本等因素,组织自产或OEM 协作供货。公司对产品质
量、交付进度、客户验收、售后质保和回款风险承担责任。
2024 年度,受集装箱市场阶段性复苏及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需
求快速增加影响,公司订单量明显增加,但当时公司竹木复合集装箱
地板大规模自产能力尚处于技改和爬坡阶段。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保障交付并维护核心客户供应关系,公司阶段性通过OEM 方式补充供
货。
2025 年度,公司通过设备技改、工艺优化、生产组织调整、人员
结构优化及质量过程管控等方式提升自产能力,集装箱地板自产产量
达71,704.47 立方米,较2024 年度增长245.30%。公司提升自产比
例、减少对OEM 业务依赖,是基于增强质量控制、提高交付稳定性、
提升自有产线利用效率、维护核心客户长期供应关系及增强业务持续
性的考虑。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的基本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变化为自产与OEM 供货结构发生调整,OEM 由2024 年度主要供货
方式逐步调整为产能补充和订单调节方式。
2、2024 年度与2025 年度自产、OEM 及库存情况同口径对比
公司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同一统计口径,对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
自产产量、OEM 采购量、自产销量、OEM 销量、对外销售量及期末库
存量列示如下:
单位:立方米
年度
自产产量
OEM 采购量
自产销量
OEM 销量
对外销售量
期末库存
自产/OEM
销售占比
2024
年度
20,765.85
88,161.90
31,657.92
87,376.92
119,034.84
74,891.32
26.60%/73.40%
2025
年度
71,704.47
47,402.23
48,386.70
47,644.68
96,031.38
88,767.34
50.39%/49.61%
变动
50,938.62
-40,759.67
16,728.78
-39,732.24
-23,003.46
13,876.02
自产占比提升
注:上表中自产产量不含OEM 采购量,对外销售量为自产产品销售量与OEM
产品销售量合计,期末库存量按照公司年度报告产销量表统计口径列示。
由上表可见,2025 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自产产量大幅提升,OEM
采购量和OEM 销售量明显下降,自产销售占比由2024 年度的26.60%
提升至2025 年度的50.39%。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为集
装箱地板生产销售及组织交付业务,供货结构发生变化,主要体现为
公司自产能力增强后,逐步降低对OEM 供货的依赖。
2025 年度公司对外销售量较2024 年度下降23,003.46 立方米,
主要系2025 年度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景气度较2024 年度高位回落,
客户订单需求减少,叠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公司销售规模下降。2025
年末库存量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自产能力提升后,部分产品根
据客户订单备货、生产排期及交付节奏形成期末库存,同时市场需求
较2024 年度回落,部分产品销售进度低于生产安排。
3、OEM 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公司OEM 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年度
类型
销量
(立方
米)
收入
(元)
成本
(元)
平均售价
(元/立
方米)
单位成本
(元/立
方米)
毛利率
2024 年
度
OEM
87,376.92
363,601,079.5
0
348,781,081.8
3
4,161.30
3,991.69
4.08%
2025 年
度
OEM
47,644.68
142,348,830.7
9
140,180,283.6
6
2,987.70
2,941.37
1.52%
2025 年度OEM 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较2024 年度均有所下降,
主要系下游集装箱地板市场价格下降、订单需求下降及公司主动降低
OEM 供货比例所致。
从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看,2025 年度OEM 产品平均售价较2024
年度下降1,173.60 元/立方米,单位成本较2024 年度下降1,050.32
元/立方米。公司通过加强OEM 供应商筛选、价格谈判和采购成本控
制,推动OEM 供应商同步降低供货价格,OEM 单位采购成本较2024 年
度明显下降。但由于销售端价格下降幅度高于采购端成本下降幅度,
公司OEM 业务单位价差由2024 年度的169.61 元/立方米下降至2025
年度的46.33 元/立方米,导致OEM 业务毛利率由4.08%下降至1.52%。
因此,2025 年度OEM 毛利率下降,核心原因是市场销售价格下
降压缩公司销售端价差,并非OEM 供应商成本上升或公司采购管控弱
化。相反,公司在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通过供应商议价和采购管理
压降了单位采购成本,使OEM 供应商让利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
销售价格下降对公司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4、OEM 业务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公司OEM 业务主要客户为集装箱制造企业,主要供应商为具备竹
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能力并通过公司准入、样品测试、过程抽检及
质量验收的外部协作厂家。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产品规格、质量标准、
交付地点、交货周期、供应商产能、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格及运距等
因素,自主选择OEM 供应商并组织供货。
5、OEM 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合规性
公司已结合2025 年度主要OEM 业务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供
应商准入资料、质量检验记录、送货单、验收单、结算单据、客户对
账记录、供应商对账记录、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应付账款结算情况,
对OEM 业务的商业实质和公司身份进行了复核。
经复核,公司在OEM 业务中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业务不属于客户
指定供应商后公司简单代理采购或简单贸易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判断因素
公司业务安排
判断结论
供应商选择权
公司根据质量、价格、交期、运距、产能及供
应稳定性自主筛选OEM 供应商,并执行供应商
准入、考察、样品测试及质量管理。
公司具有供应商选择权
产品质量责任
公司向客户承担产品质量、交付验收及售后质
保责任,并通过抽检、到货验收、质量追责等
方式对OEM 供应商进行管理。
公司承担主要质量责任
交付责任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自产或OEM 供货,对客
户承担交付责任,并参与客户验收及售后协
调。
公司承担主要履约责任
存货风险
在产品交付客户前,公司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
业务流程承担相应质量、交付、价格波动、滞
销及验收风险;对未通过验收的产品,公司需
对客户承担处理责任,并向供应商追责。
公司承担相应存货及履约风险
定价自主权
公司独立与客户协商销售价格,并独立与OEM
供应商协商采购价格,客户销售价格与供应商
采购价格不存在一一锁定或净额结算安排。
公司具有定价自主权
信用风险
公司直接向客户收款,并承担客户回款信用风
险;同时根据采购合同向OEM 供应商承担付款
义务。
公司承担信用风险
售后责任
公司对客户承担质保及售后服务责任,如出现
质量问题,公司先行面向客户处理,再根据OEM
采购合同向供应商追责。
公司承担售后主要责任
综上,公司在OEM 业务中能够主导供应商选择、产品质量控制、
交付安排及售后服务,对客户承担主要履约责任、质量责任和信用风
险,属于相关交易中的主要责任人。公司以总额法确认OEM 业务收入,
符合业务实质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OEM 业务产生的原因及业务流程,分
析其合理性;
2、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金额、毛利率等变动进行分析,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3、抽取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质检记录、采
购入库单、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4、抽取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销售送货单、
销售出库单、结算单据、客户与公司的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
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5、复核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并得到一贯运用;
6、走访重要OEM 供应商与销售客户,确认采购与销售业务的真
实性;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重要客户销售情况进行函证,确
认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8、结合应付函证程序,对重要OEM 供应商采购情况进行函证,
确认采购业务的准确性。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主导了相关交易,在交易中为
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集装箱地板毛利率为负且进一步下滑的原因及自产产能安排
的商业合理性
1、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为负且进一步下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
性
2025 年度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为负且进一步下滑,主要由以
下因素共同影响:
(1)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2025 年度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较
2024 年度高位回落,客户订单需求减少,行业竞争加剧,集装箱地板
产品销售价格明显下行。
(2)自产产品单位成本虽明显下降,但仍高于销售价格。2025
年度公司自产产品单位成本由2024 年度的5,881.83 元/立方米下降
至4,623.82 元/立方米,降幅明显,说明公司自产量提升后固定成本
摊薄、生产效率提升和成本管控已有改善。但受销售价格下降影响,
2025 年度自产产品平均售价仍低于单位成本,导致自产产品仍处于
负毛利状态。
(3)自产销售占比提升后,负毛利影响在整体业务中进一步体
现。2025 年度自产产品销量由2024 年度的31,657.92 立方米增加至
48,386.70 立方米,自产销售占比由26.60%提升至50.39%。自产销
量提升有利于释放产能、降低单位成本、提升质量控制和维护客户关
系,但在产品价格尚未恢复、单位成本仍高于售价的情况下,自产负
毛利对整体毛利率的影响进一步体现。
(4)OEM 业务单位价差收窄,对整体毛利的正向贡献下降。2024
年度OEM 产品毛利率为4.08%,主要受当年市场销售价格较高影响,
OEM 业务对集装箱地板业务整体毛利具有一定正向贡献。2025 年度下
游市场价格下降,公司OEM 产品销售单价明显下降;虽然公司通过供
应商议价压降了OEM 单位采购成本,使OEM 供应商让利增加,但销售
端价格下降幅度仍高于采购端成本下降幅度,导致OEM 单位价差收
窄、毛利率下降至1.52%。同时,2025 年度公司主动降低OEM 比例、
提升自产比例,OEM 业务对整体毛利的正向贡献相应减弱。
(5)销售规模下降导致整体毛利改善难度加大。2025 年度公司
集装箱地板销售量由2024 年度的119,034.84 立方米下降至
96,031.38 立方米,销售规模下降使公司在价格谈判、产能利用、库
存周转和单位费用分摊方面承受一定压力。
综上,2025 年度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为负且下滑,主要系市场
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所致。自产产品方面,公司自产量提升后单位成本
已明显下降,单位亏损额有所收窄,但销售价格下降后仍低于单位成
本,导致自产业务仍为负毛利;OEM 产品方面,公司采购端议价和成
本控制有所改善,OEM 单位采购成本明显下降,但销售端价格下降幅
度更大,导致单位价差收窄、毛利率下降。
2、自产产品和OEM 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按自产产品和OEM 产品分别列示收入、成本、平均售价、单
位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年度
类
型
销量
(立方
米)
收入(元)
成本(元)
平均售价
(元/立
方米)
单位成本
(元/立
方米)
毛利率
变动原因
2024
自
31,657.92
128,946,859.79
186,206,177.16
4,073.17
5,881.83
-44.41%
自产能力
年度
产
爬坡,固
定成本分
摊较高。
2024
年度
OEM
87,376.92
363,601,079.50
348,781,081.83
4,161.30
3,991.69
4.08%
满足竹木
地板订单
需求,
OEM 占比
较高。
2025
年度
自
产
48,386.70
146,612,150.08
223,681,178.67
3,030.02
4,623.82
-52.57%
自产比例
提升,销
售价格下
降,折旧
摊销、人
工及制造
费用分摊
影响毛
利。
2025
年度
OEM
47,644.68
142,348,830.79
140,180,283.66
2,987.70
2,941.37
1.52%
作为产能
补充和订
单调节工
具,毛利
率较上年
下降。
由上表可见,2025 年度自产产品单位成本由2024 年度的
5,881.83 元/立方米下降至4,623.82 元/立方米,下降1,258.01 元/
立方米,降幅约21.39%;自产产品平均售价由2024 年度的4,073.17
元/立方米下降至3,030.02 元/立方米,下降1,043.15 元/立方米,
降幅约25.61%。
从单位成本看,2025 年度公司提升自产量后,单位成本较上年度
明显下降,表明公司在设备技改、生产组织、成本管控、产能释放及
固定成本摊薄方面取得一定效果。从单位售价看,2025 年度自产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且下降后的平均售价仍低于单位成本,导致
自产产品仍处于负毛利状态。
同时,从单位价差看,2025 年度自产产品单位亏损额由2024 年
度的1,808.66 元/立方米收窄至1,593.80 元/立方米,说明自产产品
单位经营情况已有改善。但由于2025 年度销售价格下降后基数较低,
且自产销售占比提升,导致自产产品毛利率从2024 年度的-44.41%下
降至2025 年度的-52.57%,并对集装箱地板业务整体毛利率形成拖累。
OEM 业务方面,2025 年度OEM 产品平均售价较2024 年度下降
1,173.60 元/立方米,单位成本较2024 年度下降1,050.32 元/立方
米。公司通过加强OEM 供应商筛选、价格谈判和采购成本控制,推动
OEM 供应商同步降低供货价格,OEM 单位采购成本较2024 年度明显下
降。但由于销售端价格下降幅度高于采购端成本下降幅度,公司OEM
业务单位价差由2024 年度的169.61 元/立方米下降至2025 年度的
46.33 元/立方米,导致OEM 业务毛利率由4.08%下降至1.52%。
因此,2025 年度OEM 毛利率下降,核心原因是市场销售价格下
降压缩公司销售端价差,并非OEM 供应商成本上升或公司采购管控弱
化。相反,公司在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通过供应商议价和采购管理
压降了OEM 单位采购成本,使OEM 供应商让利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
解了销售价格下降对公司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3、大幅提升自产产能的商业合理性及经济性依据
公司2025 年度提升自产能力具有商业合理性,并非单纯追求短
期毛利率改善,而是基于集装箱地板业务长期经营、客户维护、质量
控制、产能利用和成本改善的综合考虑。
第一,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维护核心客户供应关系。集装箱地板
客户通常对供应商认证、质量稳定性、持续供货能力、交付周期及售
后响应要求较高。公司提升自产能力,有助于增强核心客户对公司自
有生产基地、质量控制能力和持续供货能力的信任,维护公司在主要
客户供应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减少对OEM 供货的过度依赖。2024 年
度公司OEM 占比较高,主要系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需求快速增加,而
公司自产能力尚处于技改爬坡阶段。长期过度依赖OEM 不利于公司掌
握质量、交付、成本和客户服务的主动权。2025 年度公司提升自产比
例,将OEM 逐步调整为产能补充和订单调节工具,有利于公司增强业
务自主性和供应链稳定性。
第三,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降低单位成本。2025 年度公司自产产
品单位成本较2024 年度明显下降,说明自产量增加后,产能释放、
生产组织优化、固定成本摊薄及直接生产成本控制已体现一定效果。
若未来订单规模、产品售价和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改善,公司自产业务
经济性具备改善基础。
第四,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盘活自有资产和人员资源。公司拥有
集装箱地板生产基地、设备、技术人员和客户认证基础。若长期维持
低开工状态,公司仍需承担折旧摊销、人员薪酬、设备维护及日常运
营等固定或半固定成本。通过提升自产产量,公司可以提高自有产线
使用效率,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并为后续盈利修复创造条件。
第五,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增强质量和交付控制。OEM 业务虽然
能够作为阶段性产能补充,但其质量稳定性、交付节奏和供应商履约
能力受外部供应商影响较大。公司提升自产能力后,可在产品结构、
工艺参数、质量过程控制、交付计划和售后响应方面拥有更强主动权,
有利于公司长期维护核心客户和供应商认证资质。
需要说明的是,2025 年度自产产品毛利率仍为负,说明公司自产
能力提升在短期内尚未完全体现经济效益,主要受市场价格下降和行
业需求回落影响。后续公司不会盲目扩大自产产量,而将结合客户订
单、产品售价、单位成本、库存水平、现金流、产能利用率和OEM 采
购成本等因素,动态平衡自产和OEM 供货比例,重点提升订单质量、
成本控制能力和产品议价能力,努力推动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改善。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生产和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各产品产能、产量等情况及公司
OEM 业务产生的原因和业务流程,评价其合理性;
3、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金额、毛利率等变动进行分析,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扩大自产产能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关于前十大客户情况、客户变化及客户依赖
2025 年度,公司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口径列示主要集装箱客户如
下:
序
号
客户名称
关联
关系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单价
产品
类型
结算及应收回款
较上年变
化原因
1
东方国际
集装箱
(广州)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61,662,552.22
元
20,520.84
立方米;
3,004.88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6,666,201.62 元;
期后回款
6,666,201.62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2
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
箱(青
岛)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48,047,685.55
元
14,984.06
立方米;
3,206.59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729,324.18 元;期
后回款729,324.18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3
东方国际
集装箱
(连云
港)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46,040,418.73
元
15,314.62
立方米;
3,006.31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1,897,873.60 元;
期后回款
1,897,873.60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4
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
箱(宁
波)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36,513,113.88
元
12,301.96
立方米;
2,968.07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0.00 元;期后回款
0.00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5
东方国际
集装箱
(锦州)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35,212,379.40
元
11,755.22
立方米;
2,995.47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0.00 元;期后回款
0.00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6
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
箱(启
东)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24,404,693.04
元
8,603.94 立
方米;
2,836.45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5,514,587.65 元;
期后回款
5,514,587.65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7
金鹰重型
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9,641,592.80
元
6,939.94 立
方米;
2,830.23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20,095,000.00
元;期后回款
11,700,000.00 元
铁路箱板
等客户拓
展;部分
款项尚在
回收中。
8
新华昌集
团有限公
无关
联关
16,223,971.82
元
5,138.74 立
方米;
集装
箱地
电汇;领用物料之
日起120 日开始滚
主要客
户,客户
司
系
3,157.19 元
/立方米
板
动支付,质保金按
约定支付;期末应
收198,993.64 元;
期后回款
198,993.64 元
结构延
续。
注:上表仅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客户列示,不包括木结构产品、环保板、模板、
工程业务及其他非集装箱地板业务客户,同时,年度报告披露的前五名客户为公
司整体营业收入口径;本表为集装箱地板业务口径,两者统计范围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较上年度发生一定变化,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2025 年度下游集装箱行业景气度较2024 年度高位回落,不同客
户订单节奏和采购需求发生变化;二是公司自产能力提升后,客户结
构和订单承接方式有所调整;三是部分客户因产品类型、交付区域、
价格及供应商认证情况变化,采购规模出现波动。
公司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公司单方面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集中度
较高是与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客户认证周期较长、核心
客户采购规模较大等行业特征有关。
一直以来,公司也在努力通过提升自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拓
展客户认证、改善交付和售后服务、提高质量稳定性等方式,降低主
要客户订单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交易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本期主要客户
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评价变动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4、获取公司主要客户交易记录,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5、选取本期重要的客户交易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选取重要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以及与
主要客户的交易情况等;
7、获取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统计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
况,并抽取大额回款凭证进行检查,确认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集装箱地板业务客户信
息与财务数据一致,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客户变动未见异常。
四、关于前十大供应商情况、供应商变化及采购结构变化
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供应商主要包括OEM 协作供应商、竹木复合
集装箱地板原材料供应商、胶水及辅料供应商、加工服务商及其他生
产配套供应商。
2025 年度,公司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口径列示前十大供应商如下:
序
号
供应商名
称
关联
关系
采购金额/占比
供应商类
型
采购产
品类型
结算及应付余额
较上年变
化原因
1
山东云起
山林新材
料有限公
司
无关
联关
系
84,298,500.25
元/ 24.99%
OEM 供应
商
外购箱
板
电汇;开票日后
45 天;期末应付
6,568,249.27 元
外购箱板
供应商,
随OEM 采
购规模下
降后续占
比预计下
降。
2
福建省尤
溪百棱竹
无关
联关
52,479,413.36
元/ 15.56%
OEM 供应
商
外购箱
板
电汇;开票日后
45 天;期末应付
外购箱板
供应商,
业有限公
司
系
1,217,115.00 元
随OEM 采
购规模下
降后续占
比预计下
降。
3
贵州木泓
盛木业有
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4,296,506.64
元/ 4.24%
原材料供
应商
单板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872,495.55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4
宁国市青
竹风竹木
制品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3,592,511.40
元/ 4.03%
原材料供
应商
竹帘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
1,785,334.59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5
嘉兴弘翔
贸易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3,386,078.97
元/ 3.97%
原材料供
应商
浸胶竹
帘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
3,017,708.80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6
广州市静
林新材料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0,116,976.78
元/ 3.00%
原材料供
应商
竹帘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714,189.40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7
宜章县富
贵竹竹制
品加工厂
无关
联关
系
9,561,684.91
元/ 2.83%
原材料供
应商
竹帘/
竹席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647,730.09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8
兴国县德
林木业有
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9,034,294.95
元/ 2.68%
原材料供
应商
单板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373,985.83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9
湖南经得
贸易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7,783,042.13
元/ 2.31%
原材料供
应商
化工辅
料
电汇;货到票到7
天付款;期末应付
180,457.70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化工原料
采购需求
增加。
10
盈江一树
成林木业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7,545,982.29
元/ 2.24%
原材料供
应商
单板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603,119.45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注:上表仅按集装箱地板业务相关供应商列示,不包括与非集装箱地板业务
相关的采购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发生变化,主要与公司自产
/OEM 结构调整有关。2024 年度,公司为满足订单交付需求,OEM 供货
占比较高,OEM 成品或外协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大。2025 年度,公
司提高自产比例后,OEM 采购量下降,采购结构逐步由OEM 成品或外
协产品采购,转向竹材、木材、胶水、辅料、能源、加工服务及其他
生产配套类采购。供应商结构变化与公司自产比例提升、OEM 规模下
降及生产组织方式调整相匹配。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将
持续完善供应商准入、价格比选、质量验收、合同结算及付款审批流
程,优化供应商结构,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交易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本期主要供
应商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评价变动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主要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4、获取公司主要采购交易记录,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5、选取重要的供应商交易金额和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选取重要的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以
及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情况等。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集装箱地板业务供应商
信息与财务记录一致,供应商变动未见异常。
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
根据公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同比下降37.24%,
公司2022 年至2025 年连续多年亏损且亏损额持续扩大;公司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 亿元,分季度来看,各季度
分别为-1,226 万元、-966 万元、-3,987 万元、-5,714 万元。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0%,较上年39.79%上升5.11 个百分
点;公司有息负债合计约16.93 亿元,较2024 年末增加3.89 亿元;
公司货币资金3.54 亿元,剔除变现能力较弱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后,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约8.66 亿元,远低于有息负债规模。同时,公司
向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4.28 亿元,列
报于其他应付款。此外,公告显示,公司拟于2026 年度继续向控股
股东申请不超过10 亿元借款额度,同时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
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周期、下游客户需求、产销量变
动、可比公司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202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
亏损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回款周期及对供应商的付款安排,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
且下半年进一步恶化的原因。(2)结合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经营性
现金流持续为负、有息负债规模及期限结构、资产可变现能力及债务
偿还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3)补充披露向控
股股东借款及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对控股股东借
款、担保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若控股股东未持续提供资金支持及担保
等融资增信措施,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外部融资能力,是否存在流动
性风险,结合前述问题,论证可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2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亏损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和亏损持续扩大,主要受集装箱地板业务收入
下降、毛利率进一步承压、固定成本摊薄不足、财务费用较高及部分
业务转型尚未形成稳定盈利贡献等因素共同影响。
(一)行业周期及下游客户需求变化
2024 年度,受红海危机、外需市场改善、航运市场备箱意愿增强
等因素影响,集装箱行业出现阶段性高景气,集装箱地板市场需求明
显恢复。2025 年度,全球集装箱市场进入周期调整阶段,海运贸易需
求偏弱、新箱产量回落,叠加行业库存去化,下游集装箱制造企业采
购需求较2024 年度高位有所回落,集装箱地板行业出现量价同步下
行,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订单量、销售价格和盈利空间均受到不利影
响。
(二)自产比例提升但短期经济性尚未充分体现
2025 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自产产量较2024 年度大幅增长,自
产销售占比提升。自产能力提升有助于公司增强质量控制、交付稳定
性和核心客户维护能力,但由于2025 年度市场需求下降、销售规模
未同步扩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公司自有产线折旧摊销、人工薪酬、
能源动力、制造费用等固定或半固定成本摊薄不足,导致自产产品单
位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短期内对公司毛利率形成压力。
(三)期间费用及债务成本仍对利润形成压力
2025 年度,公司仍承担较大规模有息债务,对应财务费用和利息
支出金额较高。同时,公司为维持生产基地运行、市场拓展、技术改
造、合规整改及日常管理等仍需发生必要的人工、管理、销售、研发
及运营支出。受营业收入下降和毛利率为负影响,上述期间费用对利
润的摊薄压力进一步体现,导致公司亏损持续扩大。
综上,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及亏损持续扩大,主要
受行业周期回落、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自产产能
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摊薄不足及债务成本较高等因素共同影响,具
有一定合理性。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下半年进一步下降的原
因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性回款规模减少。2025 年度,公司集
装箱地板业务收入明显下降,主营业务销售回款规模随收入下降而减
少,导致经营现金流入不足。
2、客户结算及回款存在一定周期。公司主要客户多为集装箱制
造企业、箱东及大型客户,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在产品交付、验收、开
票、对账后按一定账期付款,并受客户内部审批和资金安排影响。2025
年度客户订单减少、销售规模下降后,公司回款规模和回款节奏均受
到影响。
3、生产经营支出具有一定刚性。为维持生产基地正常运行、保
障客户供应稳定和订单交付,公司仍需持续支付原材料采购、人工薪
酬、能源动力、运输、维修、税费、日常运营等支出。上述支出与销
售回款并非完全同步,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承压。
4、自产比例提升带来阶段性备货和生产投入需求。2025 年度公
司提升集装箱地板自产比例,部分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人工及能
源支出前置发生,而销售回款受客户账期和结算流程影响存在滞后,
造成经营性现金流阶段性压力。
为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执行、应收账
款催收、订单回款节点管理和供应商付款计划管理,提升存货周转效
率,控制采购节奏和费用支出,努力改善主营业务经营现金流。
二、短期偿债风险及债务偿还安排
(一)有息负债结构及偿债安排
截至2025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债券融资、
融资租赁借款及控股股东借款等,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13.48 亿元;
一年以上到期金额14.97 亿元。公司将结合各项债务到期时间、融资
成本、授信续作情况、经营回款、资产处置回款及控股股东支持情况
统筹安排偿付。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债务逾期、债券违约、主要银行
抽贷断贷或主要生产经营停滞等情形。公司将持续与主要金融机构保
持沟通,推进存量授信续作、债务期限结构优化及低成本融资置换,
同时结合经营回款和资产处置回款统筹安排债务偿付。
(二)资产可变现能力及资金来源安排
公司可用于偿债和改善流动性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及日常经营回款。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催收、订单
回款节点管控及客户信用政策执行,提高销售回款效率。
2、银行授信和外部融资。公司拟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21 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融资成
本及审批进度合理安排提款和续作。
3、资产盘活及处置回款。公司正在推进部分林地资产公开挂牌
转让,相关交易价款回收后将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性和优化资产结构。
但相关资产处置仍需完成交易结算、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及权属变更等
程序,最终回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费用控制和采购节奏优化。公司将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
非必要支出、优化采购计划、提升库存周转效率等方式降低现金流压
力。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债务未发生逾期或违约,主要融
资渠道仍在沟通和推进中,金融机构授信续作及资产处置回款等安排
正在落实。公司将持续统筹经营回款、融资续作、债务偿付和资产盘
活,防范短期偿债风险。
三、控股股东借款及担保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及独立融资能
力
(一)向控股股东借款及控股股东担保情况
截至2025 年末,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的借款余额为4.28 亿元,列报于其他应付款。相关借款主要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部分原有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及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部分金融机构授信、
债券融资或其他融资安排由控股股东或其他增信机构提供担保或增
信支持。
(二)对控股股东支持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控股股东借款及担保支持仅是公司当前融资安排和流动性保障
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仍具备一定外部融资基础和资产盘活能力,主
要体现在: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存量资
产、应收款项、林地资产及生产经营资产,可通过授信续作、抵质押
融资、债务置换、资产处置回款等方式补充资金来源;公司正在推动
产业转型、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盘活、债务期限结构优化,相关业务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四、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主要生产基地和主
要业务未发生停滞;公司未发生债务逾期、债券违约、主要银行抽贷
断贷等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公司金融机构授信续作、
资产处置回款及主营业务改善措施正在推进中。
基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态、债务偿付安排、金融机构融资沟通、
资产处置计划及主营业务改善措施,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以持续经
营假设编制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具有合理基础。
公司将持续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聚焦集装箱地板主业,优化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动态平
衡自产和OEM 比例,提高订单质量和交付效率;
2、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和客户信用管理,提高销售回款效率;
3、优化采购节奏、库存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改善经营活动现
金流;
4、推进林地资产处置及其他低效资产盘活,改善资产流动性;
5、持续推进银行授信续作、债务置换和债务期限结构优化,降
低短期偿债压力;
6、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计划管理能力和风
险预警能力。
【年审会计师回复】: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分析程序:
1、盈利能力:分析公司近三年利润表,关注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指标变动趋势,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呈现先上升又下降的波动性变
化,净利润则为持续亏损趋势;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周期及下游客户需
求变化,分析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亏损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
析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动态平衡自产和OEM 比例,提高
订单质量和交付效率等改善措施。
2、偿债能力:计算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偿债指标,经
计算,公司本年资产负债率44.90%,流动比率2.57;分析公司的债
务结构和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公司流动资产剔除资产变现能力较弱的
消耗性生物资产后的金额为8.66 亿元,流动负债剔除控股股东借款
后余额为12.58 亿元,结合公司拟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21 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债务未有逾期支付情况和展期安
排等情况,公司未来12 个月不存在强制清偿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分析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公司账面持有资金
3.5 亿元;分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公司本年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近几年呈正负波动性;分析公司拟采取优化采购节奏、
库存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推进林地资产处置
及其他低效资产盘活,改善资产流动性、持续推进银行授信续作、债
务置换和债务期限结构优化,降低短期偿债压力等改善措施;公司未
来12 个月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
03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上证公
函【2026】1111 号),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
实和分析,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林地资产。
年报显示,截至2025 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34.67
亿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林地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3.33 亿
元。上述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例约72%,占净资产比例约133%。公司
林地经营以一次性买断经营权为主,通过流转取得30 至60 年林地使
用权及林木所有权。2026 年1 月,公司公告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
让位于陕西洋县、西乡、凤县、石泉、留坝、平利等6 个区域合计43.78
万亩林地资产。标的资产总账面价值12.03 亿元(其中林地使用权摊
销后账面价值4.42 亿元、林木资产账面价值7.61 亿元),评估价值
13.13 亿元,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结果确定。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共有10 块林地资产挂牌,其中7 块已收到成交确认书,成交价
格均不低于挂牌底价。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通过流转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
所有权的具体取得方式,包括流转来源、流转价格及定价依据、流转
款项支付情况等;消耗性生物资产34.67 亿元的形成过程,说明林木
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构成,成本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各主要林区林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剩余年限、取
得成本及摊销方法。(2)本次出售林地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所处
地区、面积、林木蓄积量、生产状况、购买时间及交易对手方、购买
时交易价格、目前账面金额及评估价值等;截至目前的出售进展情况,
已成交林地资产的受让方名称、成交价格、交易款项回收情况、产权
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展等,并核实受让方与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前任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涉及由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情
形。(3)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可变现
净值的确认依据、关键参数等,是否发生减值迹象;结合近年来木材
市场价格走势、采伐政策变化、林木生长状况等因素,说明林地资产
长期挂账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有关消耗性
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公司回复】:
一、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取得方式、成本形成及会计处理
(一)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公司林地资产主要分布于湖北、湖南、陕西等区域,购置及流转
时间主要集中于2011 年至2020 年,由子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方式主要通过与林权权利人、林业经营主体、林业大户等
签署林地、林木流转协议等方式获得一定期限内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
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具体协议及权证约定确定,林地经营权期限主
要为30 年至70 年,其中少量林地期限较短。
公司取得林地资产时,通常根据林地所处区域、林地面积、林权
期限、林种结构、林龄、林木蓄积量、林木生长状况、交通运输条件、
采伐利用条件、当地同类林地流转价格及交易双方协商情况等因素综
合确定流转价格。根据公司目前已取得的财务账簿、管理台账、流转
协议、付款凭证及权证资料,公司林地资产相关流转款项已支付完毕。
(二)林木资产初始入账成本构成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形成过程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公司取得林地经营权时一并取得的
林木资产,以及后续与林木培育、管护和形成可销售状态相关的必要
支出。截至2025 年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为34.67 亿元。
公司林木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主要包括:取得林木所有权或使用
权所支付的转让价款,以及与取得该等资产直接相关的税费、交易费
用和其他可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状态的必要支出。后续成本主
要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林木培育支出、管护支出、林地使用权摊销
分配、相关基础设施摊销分配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项借款利息等。
公司根据林地资产台账、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流转协议、付款
凭证、林业勘察资料及财务核算资料,对林木资产成本进行归集和分
配。林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在权利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三)各主要林区林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剩余年限、取得成本及
摊销方法
公司林地资产主要分布于湖北、湖南、陕西等区域,购置及流转
时间主要集中于2011 年至2020 年。林地经营权期限根据具体协议及
权证约定确定,主要为30 年至70 年,其中少量林地期限较短。公司
对林地使用权按照取得成本入账,并根据相应林地使用权期限采用直
线法摊销。
各主要林区林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以下数据截至到2025 年
末):
省
份
市
县/
区
面积(亩)
取得时间
经营权期限
剩余年限
取得成本
(万元)
累计摊销
(万元)
期末账面价
值(万元)
湖
北
黄
冈
麻城
18,575.00
2011-09-10
35 年
约20.7 年
780.15
319.49
460.66
湖
北
十
堰
郧阳
13,125.30
2019-12-16
44 年
约37.6 年
1,732.54
221.18
1,511.36
湖
北
十
堰
竹溪
204,133.10
2011/10/27-2016/1/20
15 年、30
年、52
年、64
年、70 年
等
约3.0-60.6 年
14,451.78
3,110.38
11,341.40
湖
北
襄
阳
谷城
6,501.70
2014-09-30
52 年
约30.1-53.0
年
315.58
75.86
239.72
湖
北
随
州
广水
9,090.00
2014-09-30
52 年
约37.7-38.3
年
454.50
103.90
350.60
湖
南
株
洲
茶陵
15,937.00
2011-09-13
36 年
约21.7 年
1,147.46
456.86
690.60
陕
西
安
康
平利
17,321.70
2016-06-04
34 年
约24.5-24.6
年
1,735.81
484.83
1,250.98
陕
西
安
康
石泉
41,255.65
2019-03-26
35 年
约28.0 年
5,487.00
1,189.49
4,297.51
陕
西
宝
鸡
凤县
124,206.00
2019/5/9-2019/12/22
35 年
约27.8-34.2
年
16,519.40
2,960.73
13,558.67
陕
西
汉
中
佛坪
137,121.20
2018/10/23-2018/11/5
35 年、40
年、41 年
等
约27.9-33.7
年
19,062.68
3,363.67
15,699.01
陕
西
汉
中
南郑
367,844.40
2018/7/6-2020/9/21
40 年、41
年、46
年、47 年
等
约29.7-39.7
年
49,782.85
7,998.41
41,784.44
陕
西
汉
中
城固
176,038.70
2016/5/20-2018/11/3
40 年、47
年、48 年
等
约25.4-39.8
年
21,698.85
4,551.14
17,147.71
陕
西
汉
中
洋县
68,443.10
2015/4/28-2019/3/23
30 年、40
年、50 年
约30.2-39.3
年
7,748.03
1,636.28
6,111.75
陕
西
汉
中
留坝
66,524.30
2016/8/13-2016/9/15
30 年、32
年、40 年
等
约20.3-30.8
年
7,466.32
1,793.02
5,673.30
陕
西
汉
中
西乡
120,008.75
2016/6/5-2018/7/6
31 年、34
年、38
年、45
年、50
年、61
年、62 年
等
约22.6-52.8
年
16,047.39
2,879.74
13,167.65
合
计
-
-
1,386,125.90
-
-
-
164,430.34
31,144.98
133,285.36
二、本次出售林地资产的具体情况及出售进展
1、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公
司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位于陕西洋县、西乡、凤县、
石泉、留坝、平利等6 个区域合计43.78 万亩林地资产,该部分资产
于2015-2019 年期间陆续从林业经营主体、林业大户处购买获得,林
木蓄积量合计444.7 万立方米,总账面价值12.03 亿元。根据评估机
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价值为13.13 亿元,公司挂牌价格以不
低于评估结果确定。
本次拟出售林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林地所
在地
面积(亩)
蓄积量
(立方米)
主要林
种/生产
状况
购买/取得时
间
2025 年末
账面金额
(万元)
购买时
交易价格
(万元)
1
陕西省
宝鸡市
凤县
124,206.00
1,302,674.47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9/12/16、
2019/10/19、
2018/10/23、
2019/5/9、
2019/12/22
35,678.33
33,659.83
2
陕西省
汉中市
留坝县
66,524.30
619,992.04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6/8/13、
2016/9/8、
2016/9/15、
2019/3/23
16,016.83
16,178.47
3
陕西省
17,321.70
150,322.24
乔木林
2016/6/4
3,880.90
4,084.25
安康市
平利县
地/用材
林
4
陕西省
安康市
石泉县
41,255.65
463,985.56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9/3/26
10,896.68
11,056.51
5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县
120,008.75
1,232,897.64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7/3/6、
2017/3/12、
2018/7/6、
2016/10/18、
2016/8/15、
2016/6/5、
2016/11/18
36,724.59
31,760.44
6
陕西省
汉中市
洋县
68,443.10
677,137.05
乔木林
地/用材
林
2016/12/13、
2016/12/26、
2019/3/23、
2015/4/28
17,070.09
15,168.64
合计
—
437,759.50
4,447,009.00
—
—
120,267.42
111,908.14
2、已成交或已签约林地资产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8 块林地资产已与受让方签订了林地转让
协议,合计签约总面积219,797.30 亩,签约成交总金额为
611,602,695.50 元。相关交易均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成交价格均
不低于挂牌底价,已签约林地资产尚需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交易价款结
算、交易服务费支付、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及林权/不动产权属变更登
记等后续程序,相关程序完成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
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已签约或已成交林地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
林地所
在地
面积
(亩)
蓄积量
(立方米)
成交价格
(元)
款项回收及产权变更
1
江苏阜
农生态
农业科
技有限
公司
陕西省
宝鸡市
凤县
80,797.00
851,447.16
161,089,628.89
价款在江苏产交所项
目账户;产权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2
响水县
陕西省
55,678.00
589,316.70
194,972,713.47
价款在江苏产交所项
正创贸
易有限
公司
汉中市
西乡县
目账户;产权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3
成都鑫
辉邦筑
建设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县
22,270.80
223,015.19
49,846,553.22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26,584.61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49,819,968.61 元;
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
理中。
4
简阳市
新盛林
业投资
发展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县
14,560.00
135,422.73
49,932,743.73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26,630.58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49,906,113.15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5
凤台县
和美村
镇建设
发展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西乡
县、留
坝县
29,474.50
306,277.54
99,688,835.32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53,166.95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99,635,668.37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6
江油瑞
炘远城
再生资
源有限
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留坝县
12,352.00
106,771.81
39,855,081.55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21,255.87 元,公
司账户实际到账
39,833,825.68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7
重庆丰
发建设
工程有
限公司
陕西省
宝鸡市
凤县
2,430.00
24,044.50
8,283,144.56
扣除交易所交易服务
费4,417.64 元,公司
账户实际到账
8,278,726.92 元;产
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
中。
8
重庆丰
发建设
工程有
限公司
陕西省
汉中市
洋县
2,235.00
22,078.10
7,933,994.75
价款在江苏产交所项
目账户;产权变更手
续正在办理中。
3、受让方关联关系及资金来源核查情况
关于受让方关联关系及资金来源核查,公司已组织交易实施主体
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已签约受让方开展核查,并向相关受让
方发送确认函,要求其确认是否与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前任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
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由公司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已签约受让方均已配合回函,回复称受让方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前任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涉及由关联
方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形。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
1、减值测试方法及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公司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时,主要结合林木蓄积量、林龄、树种、郁闭
度、生长状态、可采伐状态、木材市场价格、预计采伐成本、运输费
用、税费、处置费用、采伐政策、林业勘察报告及第三方评估结果等
因素,测算相关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对于不同类型和不同生长阶段的林木资产,公司结合林业资产特
征采用不同测算方法。对于尚未达到采伐条件或处于培育阶段的林木,
重点结合林龄、郁闭度、蓄积量、生长状态、后续培育支出及预计未
来收益进行测算;对于成熟林、近熟林等具备较强市场可比性的林木,
重点结合木材市场价格、可采伐蓄积量、采伐运输成本、税费及处置
费用等因素进行测算;对于拟处置林地资产,公司同时参考评估价值、
公开挂牌价格及实际成交价格等外部市场信息。
2、关键参数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关键参数主要包括:
(1)林木资源基础数据,包括林地面积、林种、树种、林龄、郁
闭度、蓄积量、生长状态、可采伐状态等;
(2)市场价格参数,包括主要木材品种的市场价格、区域市场
交易价格、公开挂牌价格、成交价格等;
(3)成本费用参数,包括预计采伐成本、运输费用、管护成本、
处置费用、交易税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等;
(4)政策及经营参数,包括采伐政策、林权流转政策、林地用
途限制、采伐指标取得情况、林地经营期限及剩余年限等;
(5)外部评估及市场验证参数,包括林业勘察报告、第三方评
估报告、公开挂牌结果及实际成交情况等。
3、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结合相关资产性质、持有目的、未来处置安排、资产实际状态、评估
结果及市场交易情况,对拟处置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林木资产是否存在
跌价或减值迹象进行了复核判断。
为配合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减值测试需要,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行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2026]第520095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林地
使用权进行了财务报告目的减值测试。根据上述财务报告目的减值测
试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可变
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整体高于账面价值。同时,公司本次林地资产转
让已签约或已取得成交确认的相关资产成交价格均不低于对应挂牌
底价。相关成交情况能够为已签约或拟处置资产的市场价值提供辅助
参考。
另外,公司在判断是否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时,并非仅依据
评估报告的整体增值结论,而是结合财务报告目的减值测试结果、资
产实际状态、权属资料、林班/小班资料、村组分布情况、资产经营
管理方式、未来处置安排及预计处置费用等因素进行了综合复核。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林业专家林勘方法,参与勘查过程并复核相关勘查结果;
2、了解资产评估机构出具项目价值评估报告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依据,复核价值评估方法、关键参数以及价值测试过程;
3、评价资产评估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4、访谈评估师,并与评估师讨论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关键
参数等:
5、对有关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所履行的核查程序、核
查比例:
(1)获取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台账,抽查公司的
购置协议。
项目
账面价值(元)
检查价值(元)
比例
消耗性生物资产
3,466,621,498.41
1,562,097,028.25
45.61%
林地使用权
1,332,853,761.33
1,332,853,761.33
100.00%
(2)核对公司林证权或不动产权证信息与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
权台账信息。
项目
面积(亩)
检查面积(亩)
比例
生物资产
1,386,125.90
1,386,125.90
100.00%[注]
林地使用权
1,386,125.90
1,386,125.90
100.00%
[注]公司的绿化苗木无权证。
(3)向国家权证登记部门查询公司的林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信息。
项目
面积(亩)
检查面积(亩)
比例
生物资产
1,386,125.90
1,106,855.85
79.85%
林地使用权
1,386,125.90
1,106,855.85
79.85%
(4)获取公司森林资源调查方案,询问了解林业专家林勘方法
的具体运用,并参与林业小班调查现场工作。
项目
面积(亩)
检查面积(亩)
比例
生物资产
1,386,125.90
24,057.41
1.74%
林地使用权
1,386,125.90
24,057.41
1.74%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大于账面价值,未发生减值,林地资产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充
分。公司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林地使用权未见重大异常。
二、关于集装箱地板业务。
2025 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9 亿元,同比下
降41.33%,毛利率为-27.50%,同比下降18.10 个百分点。公司集装
箱地板自产产量达71,704.47 立方米,较2024 年增长245.3%。此外,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7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81.51%;前五名供
应商采购额1.78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2.78%。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
说明2025 年度自产产量、OEM 采购量、对外销售量及期末库存量,并
与2024 年度数据进行同口径对比分析,说明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包括自产与OEM 比例变动情况;列示OEM 业务对应的收入、成
本及毛利率,以及OEM 业务的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情况,结合公司在
OEM 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以及在该业务中是否承
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自主权、是否承担信用风险等因素,论证
OEM 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合规性。(2)结合产品售价、单位成本变
动情况等,说明自产产品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集装箱底板业务毛利率
为负且进一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按自产产品和OEM 产品分别列
示各自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并说明公司大幅扩大自产产能的商业合理
性及经济性依据。(3)集装箱地板业务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
括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及单价、产品类型、付
款方式与结算周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主
要客户较上年度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对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4)集装箱地板业务前十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
关联关系、采购金额及占比、采购产品类型、付款方式与结算周期、
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等,并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是否发生
变化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关于集装箱地板业务经营模式、自产/OEM 比例变动及OEM 总
额法核算
1、集装箱地板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主要面向集装箱制造企业、箱东、箱厂及其
他特种箱、铁路箱相关客户,产品主要包括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COSB
集装箱地板等。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以订单获取、生产或组织供货、
质量检验、交付验收、结算回款及售后服务为核心流程。
公司通常通过询价报价、商务谈判、投标等方式取得订单,根据
客户对产品类型、规格型号、工艺结构、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交付
周期等要求,结合自有产能、库存情况、生产排期、运输半径、供应
商资源及产品成本等因素,组织自产或OEM 协作供货。公司对产品质
量、交付进度、客户验收、售后质保和回款风险承担责任。
2024 年度,受集装箱市场阶段性复苏及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需
求快速增加影响,公司订单量明显增加,但当时公司竹木复合集装箱
地板大规模自产能力尚处于技改和爬坡阶段。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保障交付并维护核心客户供应关系,公司阶段性通过OEM 方式补充供
货。
2025 年度,公司通过设备技改、工艺优化、生产组织调整、人员
结构优化及质量过程管控等方式提升自产能力,集装箱地板自产产量
达71,704.47 立方米,较2024 年度增长245.30%。公司提升自产比
例、减少对OEM 业务依赖,是基于增强质量控制、提高交付稳定性、
提升自有产线利用效率、维护核心客户长期供应关系及增强业务持续
性的考虑。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的基本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变化为自产与OEM 供货结构发生调整,OEM 由2024 年度主要供货
方式逐步调整为产能补充和订单调节方式。
2、2024 年度与2025 年度自产、OEM 及库存情况同口径对比
公司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同一统计口径,对2024 年度和2025 年度
自产产量、OEM 采购量、自产销量、OEM 销量、对外销售量及期末库
存量列示如下:
单位:立方米
年度
自产产量
OEM 采购量
自产销量
OEM 销量
对外销售量
期末库存
自产/OEM
销售占比
2024
年度
20,765.85
88,161.90
31,657.92
87,376.92
119,034.84
74,891.32
26.60%/73.40%
2025
年度
71,704.47
47,402.23
48,386.70
47,644.68
96,031.38
88,767.34
50.39%/49.61%
变动
50,938.62
-40,759.67
16,728.78
-39,732.24
-23,003.46
13,876.02
自产占比提升
注:上表中自产产量不含OEM 采购量,对外销售量为自产产品销售量与OEM
产品销售量合计,期末库存量按照公司年度报告产销量表统计口径列示。
由上表可见,2025 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自产产量大幅提升,OEM
采购量和OEM 销售量明显下降,自产销售占比由2024 年度的26.60%
提升至2025 年度的50.39%。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为集
装箱地板生产销售及组织交付业务,供货结构发生变化,主要体现为
公司自产能力增强后,逐步降低对OEM 供货的依赖。
2025 年度公司对外销售量较2024 年度下降23,003.46 立方米,
主要系2025 年度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景气度较2024 年度高位回落,
客户订单需求减少,叠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公司销售规模下降。2025
年末库存量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自产能力提升后,部分产品根
据客户订单备货、生产排期及交付节奏形成期末库存,同时市场需求
较2024 年度回落,部分产品销售进度低于生产安排。
3、OEM 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公司OEM 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年度
类型
销量
(立方
米)
收入
(元)
成本
(元)
平均售价
(元/立
方米)
单位成本
(元/立
方米)
毛利率
2024 年
度
OEM
87,376.92
363,601,079.5
0
348,781,081.8
3
4,161.30
3,991.69
4.08%
2025 年
度
OEM
47,644.68
142,348,830.7
9
140,180,283.6
6
2,987.70
2,941.37
1.52%
2025 年度OEM 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率较2024 年度均有所下降,
主要系下游集装箱地板市场价格下降、订单需求下降及公司主动降低
OEM 供货比例所致。
从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看,2025 年度OEM 产品平均售价较2024
年度下降1,173.60 元/立方米,单位成本较2024 年度下降1,050.32
元/立方米。公司通过加强OEM 供应商筛选、价格谈判和采购成本控
制,推动OEM 供应商同步降低供货价格,OEM 单位采购成本较2024 年
度明显下降。但由于销售端价格下降幅度高于采购端成本下降幅度,
公司OEM 业务单位价差由2024 年度的169.61 元/立方米下降至2025
年度的46.33 元/立方米,导致OEM 业务毛利率由4.08%下降至1.52%。
因此,2025 年度OEM 毛利率下降,核心原因是市场销售价格下
降压缩公司销售端价差,并非OEM 供应商成本上升或公司采购管控弱
化。相反,公司在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通过供应商议价和采购管理
压降了单位采购成本,使OEM 供应商让利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
销售价格下降对公司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4、OEM 业务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公司OEM 业务主要客户为集装箱制造企业,主要供应商为具备竹
木复合集装箱地板生产能力并通过公司准入、样品测试、过程抽检及
质量验收的外部协作厂家。公司根据客户订单、产品规格、质量标准、
交付地点、交货周期、供应商产能、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格及运距等
因素,自主选择OEM 供应商并组织供货。
5、OEM 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的合规性
公司已结合2025 年度主要OEM 业务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供
应商准入资料、质量检验记录、送货单、验收单、结算单据、客户对
账记录、供应商对账记录、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应付账款结算情况,
对OEM 业务的商业实质和公司身份进行了复核。
经复核,公司在OEM 业务中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业务不属于客户
指定供应商后公司简单代理采购或简单贸易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判断因素
公司业务安排
判断结论
供应商选择权
公司根据质量、价格、交期、运距、产能及供
应稳定性自主筛选OEM 供应商,并执行供应商
准入、考察、样品测试及质量管理。
公司具有供应商选择权
产品质量责任
公司向客户承担产品质量、交付验收及售后质
保责任,并通过抽检、到货验收、质量追责等
方式对OEM 供应商进行管理。
公司承担主要质量责任
交付责任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自产或OEM 供货,对客
户承担交付责任,并参与客户验收及售后协
调。
公司承担主要履约责任
存货风险
在产品交付客户前,公司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
业务流程承担相应质量、交付、价格波动、滞
销及验收风险;对未通过验收的产品,公司需
对客户承担处理责任,并向供应商追责。
公司承担相应存货及履约风险
定价自主权
公司独立与客户协商销售价格,并独立与OEM
供应商协商采购价格,客户销售价格与供应商
采购价格不存在一一锁定或净额结算安排。
公司具有定价自主权
信用风险
公司直接向客户收款,并承担客户回款信用风
险;同时根据采购合同向OEM 供应商承担付款
义务。
公司承担信用风险
售后责任
公司对客户承担质保及售后服务责任,如出现
质量问题,公司先行面向客户处理,再根据OEM
采购合同向供应商追责。
公司承担售后主要责任
综上,公司在OEM 业务中能够主导供应商选择、产品质量控制、
交付安排及售后服务,对客户承担主要履约责任、质量责任和信用风
险,属于相关交易中的主要责任人。公司以总额法确认OEM 业务收入,
符合业务实质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OEM 业务产生的原因及业务流程,分
析其合理性;
2、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金额、毛利率等变动进行分析,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3、抽取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质检记录、采
购入库单、结算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评价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4、抽取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主要条款,并抽取销售送货单、
销售出库单、结算单据、客户与公司的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
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责任;
5、复核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并得到一贯运用;
6、走访重要OEM 供应商与销售客户,确认采购与销售业务的真
实性;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重要客户销售情况进行函证,确
认销售收入的准确性;
8、结合应付函证程序,对重要OEM 供应商采购情况进行函证,
确认采购业务的准确性。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主导了相关交易,在交易中为
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集装箱地板毛利率为负且进一步下滑的原因及自产产能安排
的商业合理性
1、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为负且进一步下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
性
2025 年度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为负且进一步下滑,主要由以
下因素共同影响:
(1)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2025 年度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较
2024 年度高位回落,客户订单需求减少,行业竞争加剧,集装箱地板
产品销售价格明显下行。
(2)自产产品单位成本虽明显下降,但仍高于销售价格。2025
年度公司自产产品单位成本由2024 年度的5,881.83 元/立方米下降
至4,623.82 元/立方米,降幅明显,说明公司自产量提升后固定成本
摊薄、生产效率提升和成本管控已有改善。但受销售价格下降影响,
2025 年度自产产品平均售价仍低于单位成本,导致自产产品仍处于
负毛利状态。
(3)自产销售占比提升后,负毛利影响在整体业务中进一步体
现。2025 年度自产产品销量由2024 年度的31,657.92 立方米增加至
48,386.70 立方米,自产销售占比由26.60%提升至50.39%。自产销
量提升有利于释放产能、降低单位成本、提升质量控制和维护客户关
系,但在产品价格尚未恢复、单位成本仍高于售价的情况下,自产负
毛利对整体毛利率的影响进一步体现。
(4)OEM 业务单位价差收窄,对整体毛利的正向贡献下降。2024
年度OEM 产品毛利率为4.08%,主要受当年市场销售价格较高影响,
OEM 业务对集装箱地板业务整体毛利具有一定正向贡献。2025 年度下
游市场价格下降,公司OEM 产品销售单价明显下降;虽然公司通过供
应商议价压降了OEM 单位采购成本,使OEM 供应商让利增加,但销售
端价格下降幅度仍高于采购端成本下降幅度,导致OEM 单位价差收
窄、毛利率下降至1.52%。同时,2025 年度公司主动降低OEM 比例、
提升自产比例,OEM 业务对整体毛利的正向贡献相应减弱。
(5)销售规模下降导致整体毛利改善难度加大。2025 年度公司
集装箱地板销售量由2024 年度的119,034.84 立方米下降至
96,031.38 立方米,销售规模下降使公司在价格谈判、产能利用、库
存周转和单位费用分摊方面承受一定压力。
综上,2025 年度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为负且下滑,主要系市场
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所致。自产产品方面,公司自产量提升后单位成本
已明显下降,单位亏损额有所收窄,但销售价格下降后仍低于单位成
本,导致自产业务仍为负毛利;OEM 产品方面,公司采购端议价和成
本控制有所改善,OEM 单位采购成本明显下降,但销售端价格下降幅
度更大,导致单位价差收窄、毛利率下降。
2、自产产品和OEM 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按自产产品和OEM 产品分别列示收入、成本、平均售价、单
位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年度
类
型
销量
(立方
米)
收入(元)
成本(元)
平均售价
(元/立
方米)
单位成本
(元/立
方米)
毛利率
变动原因
2024
自
31,657.92
128,946,859.79
186,206,177.16
4,073.17
5,881.83
-44.41%
自产能力
年度
产
爬坡,固
定成本分
摊较高。
2024
年度
OEM
87,376.92
363,601,079.50
348,781,081.83
4,161.30
3,991.69
4.08%
满足竹木
地板订单
需求,
OEM 占比
较高。
2025
年度
自
产
48,386.70
146,612,150.08
223,681,178.67
3,030.02
4,623.82
-52.57%
自产比例
提升,销
售价格下
降,折旧
摊销、人
工及制造
费用分摊
影响毛
利。
2025
年度
OEM
47,644.68
142,348,830.79
140,180,283.66
2,987.70
2,941.37
1.52%
作为产能
补充和订
单调节工
具,毛利
率较上年
下降。
由上表可见,2025 年度自产产品单位成本由2024 年度的
5,881.83 元/立方米下降至4,623.82 元/立方米,下降1,258.01 元/
立方米,降幅约21.39%;自产产品平均售价由2024 年度的4,073.17
元/立方米下降至3,030.02 元/立方米,下降1,043.15 元/立方米,
降幅约25.61%。
从单位成本看,2025 年度公司提升自产量后,单位成本较上年度
明显下降,表明公司在设备技改、生产组织、成本管控、产能释放及
固定成本摊薄方面取得一定效果。从单位售价看,2025 年度自产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且下降后的平均售价仍低于单位成本,导致
自产产品仍处于负毛利状态。
同时,从单位价差看,2025 年度自产产品单位亏损额由2024 年
度的1,808.66 元/立方米收窄至1,593.80 元/立方米,说明自产产品
单位经营情况已有改善。但由于2025 年度销售价格下降后基数较低,
且自产销售占比提升,导致自产产品毛利率从2024 年度的-44.41%下
降至2025 年度的-52.57%,并对集装箱地板业务整体毛利率形成拖累。
OEM 业务方面,2025 年度OEM 产品平均售价较2024 年度下降
1,173.60 元/立方米,单位成本较2024 年度下降1,050.32 元/立方
米。公司通过加强OEM 供应商筛选、价格谈判和采购成本控制,推动
OEM 供应商同步降低供货价格,OEM 单位采购成本较2024 年度明显下
降。但由于销售端价格下降幅度高于采购端成本下降幅度,公司OEM
业务单位价差由2024 年度的169.61 元/立方米下降至2025 年度的
46.33 元/立方米,导致OEM 业务毛利率由4.08%下降至1.52%。
因此,2025 年度OEM 毛利率下降,核心原因是市场销售价格下
降压缩公司销售端价差,并非OEM 供应商成本上升或公司采购管控弱
化。相反,公司在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通过供应商议价和采购管理
压降了OEM 单位采购成本,使OEM 供应商让利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
解了销售价格下降对公司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3、大幅提升自产产能的商业合理性及经济性依据
公司2025 年度提升自产能力具有商业合理性,并非单纯追求短
期毛利率改善,而是基于集装箱地板业务长期经营、客户维护、质量
控制、产能利用和成本改善的综合考虑。
第一,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维护核心客户供应关系。集装箱地板
客户通常对供应商认证、质量稳定性、持续供货能力、交付周期及售
后响应要求较高。公司提升自产能力,有助于增强核心客户对公司自
有生产基地、质量控制能力和持续供货能力的信任,维护公司在主要
客户供应体系中的地位。
第二,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减少对OEM 供货的过度依赖。2024 年
度公司OEM 占比较高,主要系竹木复合集装箱地板需求快速增加,而
公司自产能力尚处于技改爬坡阶段。长期过度依赖OEM 不利于公司掌
握质量、交付、成本和客户服务的主动权。2025 年度公司提升自产比
例,将OEM 逐步调整为产能补充和订单调节工具,有利于公司增强业
务自主性和供应链稳定性。
第三,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降低单位成本。2025 年度公司自产产
品单位成本较2024 年度明显下降,说明自产量增加后,产能释放、
生产组织优化、固定成本摊薄及直接生产成本控制已体现一定效果。
若未来订单规模、产品售价和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改善,公司自产业务
经济性具备改善基础。
第四,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盘活自有资产和人员资源。公司拥有
集装箱地板生产基地、设备、技术人员和客户认证基础。若长期维持
低开工状态,公司仍需承担折旧摊销、人员薪酬、设备维护及日常运
营等固定或半固定成本。通过提升自产产量,公司可以提高自有产线
使用效率,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并为后续盈利修复创造条件。
第五,提升自产能力有利于增强质量和交付控制。OEM 业务虽然
能够作为阶段性产能补充,但其质量稳定性、交付节奏和供应商履约
能力受外部供应商影响较大。公司提升自产能力后,可在产品结构、
工艺参数、质量过程控制、交付计划和售后响应方面拥有更强主动权,
有利于公司长期维护核心客户和供应商认证资质。
需要说明的是,2025 年度自产产品毛利率仍为负,说明公司自产
能力提升在短期内尚未完全体现经济效益,主要受市场价格下降和行
业需求回落影响。后续公司不会盲目扩大自产产量,而将结合客户订
单、产品售价、单位成本、库存水平、现金流、产能利用率和OEM 采
购成本等因素,动态平衡自产和OEM 供货比例,重点提升订单质量、
成本控制能力和产品议价能力,努力推动集装箱地板业务毛利率改善。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生产和仓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各产品产能、产量等情况及公司
OEM 业务产生的原因和业务流程,评价其合理性;
3、对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销售金额、毛利率等变动进行分析,
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扩大自产产能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关于前十大客户情况、客户变化及客户依赖
2025 年度,公司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口径列示主要集装箱客户如
下:
序
号
客户名称
关联
关系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单价
产品
类型
结算及应收回款
较上年变
化原因
1
东方国际
集装箱
(广州)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61,662,552.22
元
20,520.84
立方米;
3,004.88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6,666,201.62 元;
期后回款
6,666,201.62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2
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
箱(青
岛)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48,047,685.55
元
14,984.06
立方米;
3,206.59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729,324.18 元;期
后回款729,324.18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3
东方国际
集装箱
(连云
港)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46,040,418.73
元
15,314.62
立方米;
3,006.31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1,897,873.60 元;
期后回款
1,897,873.60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4
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
箱(宁
波)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36,513,113.88
元
12,301.96
立方米;
2,968.07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0.00 元;期后回款
0.00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5
东方国际
集装箱
(锦州)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35,212,379.40
元
11,755.22
立方米;
2,995.47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0.00 元;期后回款
0.00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6
寰宇东方
国际集装
箱(启
东)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24,404,693.04
元
8,603.94 立
方米;
2,836.45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5,514,587.65 元;
期后回款
5,514,587.65 元
主要客
户,客户
结构延
续。
7
金鹰重型
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9,641,592.80
元
6,939.94 立
方米;
2,830.23 元
/立方米
集装
箱地
板
电汇;发票日45 天
内付款;期末应收
20,095,000.00
元;期后回款
11,700,000.00 元
铁路箱板
等客户拓
展;部分
款项尚在
回收中。
8
新华昌集
团有限公
无关
联关
16,223,971.82
元
5,138.74 立
方米;
集装
箱地
电汇;领用物料之
日起120 日开始滚
主要客
户,客户
司
系
3,157.19 元
/立方米
板
动支付,质保金按
约定支付;期末应
收198,993.64 元;
期后回款
198,993.64 元
结构延
续。
注:上表仅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客户列示,不包括木结构产品、环保板、模板、
工程业务及其他非集装箱地板业务客户,同时,年度报告披露的前五名客户为公
司整体营业收入口径;本表为集装箱地板业务口径,两者统计范围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较上年度发生一定变化,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2025 年度下游集装箱行业景气度较2024 年度高位回落,不同客
户订单节奏和采购需求发生变化;二是公司自产能力提升后,客户结
构和订单承接方式有所调整;三是部分客户因产品类型、交付区域、
价格及供应商认证情况变化,采购规模出现波动。
公司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公司单方面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集中度
较高是与下游集装箱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客户认证周期较长、核心
客户采购规模较大等行业特征有关。
一直以来,公司也在努力通过提升自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拓
展客户认证、改善交付和售后服务、提高质量稳定性等方式,降低主
要客户订单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客户交易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本期主要客户
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评价变动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4、获取公司主要客户交易记录,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5、选取本期重要的客户交易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选取重要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以及与
主要客户的交易情况等;
7、获取公司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统计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
况,并抽取大额回款凭证进行检查,确认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集装箱地板业务客户信
息与财务数据一致,应收账款回款正常,客户变动未见异常。
四、关于前十大供应商情况、供应商变化及采购结构变化
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供应商主要包括OEM 协作供应商、竹木复合
集装箱地板原材料供应商、胶水及辅料供应商、加工服务商及其他生
产配套供应商。
2025 年度,公司按集装箱地板业务口径列示前十大供应商如下:
序
号
供应商名
称
关联
关系
采购金额/占比
供应商类
型
采购产
品类型
结算及应付余额
较上年变
化原因
1
山东云起
山林新材
料有限公
司
无关
联关
系
84,298,500.25
元/ 24.99%
OEM 供应
商
外购箱
板
电汇;开票日后
45 天;期末应付
6,568,249.27 元
外购箱板
供应商,
随OEM 采
购规模下
降后续占
比预计下
降。
2
福建省尤
溪百棱竹
无关
联关
52,479,413.36
元/ 15.56%
OEM 供应
商
外购箱
板
电汇;开票日后
45 天;期末应付
外购箱板
供应商,
业有限公
司
系
1,217,115.00 元
随OEM 采
购规模下
降后续占
比预计下
降。
3
贵州木泓
盛木业有
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4,296,506.64
元/ 4.24%
原材料供
应商
单板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872,495.55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4
宁国市青
竹风竹木
制品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3,592,511.40
元/ 4.03%
原材料供
应商
竹帘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
1,785,334.59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5
嘉兴弘翔
贸易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3,386,078.97
元/ 3.97%
原材料供
应商
浸胶竹
帘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
3,017,708.80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6
广州市静
林新材料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10,116,976.78
元/ 3.00%
原材料供
应商
竹帘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714,189.40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7
宜章县富
贵竹竹制
品加工厂
无关
联关
系
9,561,684.91
元/ 2.83%
原材料供
应商
竹帘/
竹席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647,730.09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8
兴国县德
林木业有
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9,034,294.95
元/ 2.68%
原材料供
应商
单板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373,985.83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9
湖南经得
贸易有限
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7,783,042.13
元/ 2.31%
原材料供
应商
化工辅
料
电汇;货到票到7
天付款;期末应付
180,457.70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化工原料
采购需求
增加。
10
盈江一树
成林木业
有限公司
无关
联关
系
7,545,982.29
元/ 2.24%
原材料供
应商
单板
电汇;货到票到
30 天付款;期末
应付603,119.45
元
自产比例
提升后,
原材料采
购需求增
加。
注:上表仅按集装箱地板业务相关供应商列示,不包括与非集装箱地板业务
相关的采购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较上年度发生变化,主要与公司自产
/OEM 结构调整有关。2024 年度,公司为满足订单交付需求,OEM 供货
占比较高,OEM 成品或外协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大。2025 年度,公
司提高自产比例后,OEM 采购量下降,采购结构逐步由OEM 成品或外
协产品采购,转向竹材、木材、胶水、辅料、能源、加工服务及其他
生产配套类采购。供应商结构变化与公司自产比例提升、OEM 规模下
降及生产组织方式调整相匹配。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将
持续完善供应商准入、价格比选、质量验收、合同结算及付款审批流
程,优化供应商结构,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
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供应商交易情况,询问公司管理层本期主要供
应商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评价变动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主要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4、获取公司主要采购交易记录,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
5、选取重要的供应商交易金额和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6、选取重要的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以
及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情况等。
(二)结论意见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集装箱地板业务供应商
信息与财务记录一致,供应商变动未见异常。
三、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
根据公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7亿元,同比下降37.24%,
公司2022 年至2025 年连续多年亏损且亏损额持续扩大;公司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 亿元,分季度来看,各季度
分别为-1,226 万元、-966 万元、-3,987 万元、-5,714 万元。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0%,较上年39.79%上升5.11 个百分
点;公司有息负债合计约16.93 亿元,较2024 年末增加3.89 亿元;
公司货币资金3.54 亿元,剔除变现能力较弱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后,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约8.66 亿元,远低于有息负债规模。同时,公司
向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4.28 亿元,列
报于其他应付款。此外,公告显示,公司拟于2026 年度继续向控股
股东申请不超过10 亿元借款额度,同时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
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周期、下游客户需求、产销量变
动、可比公司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202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
亏损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回款周期及对供应商的付款安排,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
且下半年进一步恶化的原因。(2)结合日常营运资金周转、经营性
现金流持续为负、有息负债规模及期限结构、资产可变现能力及债务
偿还安排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3)补充披露向控
股股东借款及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对控股股东借
款、担保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若控股股东未持续提供资金支持及担保
等融资增信措施,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外部融资能力,是否存在流动
性风险,结合前述问题,论证可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2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亏损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和亏损持续扩大,主要受集装箱地板业务收入
下降、毛利率进一步承压、固定成本摊薄不足、财务费用较高及部分
业务转型尚未形成稳定盈利贡献等因素共同影响。
(一)行业周期及下游客户需求变化
2024 年度,受红海危机、外需市场改善、航运市场备箱意愿增强
等因素影响,集装箱行业出现阶段性高景气,集装箱地板市场需求明
显恢复。2025 年度,全球集装箱市场进入周期调整阶段,海运贸易需
求偏弱、新箱产量回落,叠加行业库存去化,下游集装箱制造企业采
购需求较2024 年度高位有所回落,集装箱地板行业出现量价同步下
行,公司集装箱地板业务订单量、销售价格和盈利空间均受到不利影
响。
(二)自产比例提升但短期经济性尚未充分体现
2025 年度,公司集装箱地板自产产量较2024 年度大幅增长,自
产销售占比提升。自产能力提升有助于公司增强质量控制、交付稳定
性和核心客户维护能力,但由于2025 年度市场需求下降、销售规模
未同步扩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公司自有产线折旧摊销、人工薪酬、
能源动力、制造费用等固定或半固定成本摊薄不足,导致自产产品单
位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短期内对公司毛利率形成压力。
(三)期间费用及债务成本仍对利润形成压力
2025 年度,公司仍承担较大规模有息债务,对应财务费用和利息
支出金额较高。同时,公司为维持生产基地运行、市场拓展、技术改
造、合规整改及日常管理等仍需发生必要的人工、管理、销售、研发
及运营支出。受营业收入下降和毛利率为负影响,上述期间费用对利
润的摊薄压力进一步体现,导致公司亏损持续扩大。
综上,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及亏损持续扩大,主要
受行业周期回落、下游客户需求减少、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自产产能
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摊薄不足及债务成本较高等因素共同影响,具
有一定合理性。
(四)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下半年进一步下降的原
因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性回款规模减少。2025 年度,公司集
装箱地板业务收入明显下降,主营业务销售回款规模随收入下降而减
少,导致经营现金流入不足。
2、客户结算及回款存在一定周期。公司主要客户多为集装箱制
造企业、箱东及大型客户,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在产品交付、验收、开
票、对账后按一定账期付款,并受客户内部审批和资金安排影响。2025
年度客户订单减少、销售规模下降后,公司回款规模和回款节奏均受
到影响。
3、生产经营支出具有一定刚性。为维持生产基地正常运行、保
障客户供应稳定和订单交付,公司仍需持续支付原材料采购、人工薪
酬、能源动力、运输、维修、税费、日常运营等支出。上述支出与销
售回款并非完全同步,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承压。
4、自产比例提升带来阶段性备货和生产投入需求。2025 年度公
司提升集装箱地板自产比例,部分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人工及能
源支出前置发生,而销售回款受客户账期和结算流程影响存在滞后,
造成经营性现金流阶段性压力。
为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公司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执行、应收账
款催收、订单回款节点管理和供应商付款计划管理,提升存货周转效
率,控制采购节奏和费用支出,努力改善主营业务经营现金流。
二、短期偿债风险及债务偿还安排
(一)有息负债结构及偿债安排
截至2025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债券融资、
融资租赁借款及控股股东借款等,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13.48 亿元;
一年以上到期金额14.97 亿元。公司将结合各项债务到期时间、融资
成本、授信续作情况、经营回款、资产处置回款及控股股东支持情况
统筹安排偿付。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债务逾期、债券违约、主要银行
抽贷断贷或主要生产经营停滞等情形。公司将持续与主要金融机构保
持沟通,推进存量授信续作、债务期限结构优化及低成本融资置换,
同时结合经营回款和资产处置回款统筹安排债务偿付。
(二)资产可变现能力及资金来源安排
公司可用于偿债和改善流动性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及日常经营回款。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催收、订单
回款节点管控及客户信用政策执行,提高销售回款效率。
2、银行授信和外部融资。公司拟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21 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融资成
本及审批进度合理安排提款和续作。
3、资产盘活及处置回款。公司正在推进部分林地资产公开挂牌
转让,相关交易价款回收后将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性和优化资产结构。
但相关资产处置仍需完成交易结算、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及权属变更等
程序,最终回款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费用控制和采购节奏优化。公司将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
非必要支出、优化采购计划、提升库存周转效率等方式降低现金流压
力。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债务未发生逾期或违约,主要融
资渠道仍在沟通和推进中,金融机构授信续作及资产处置回款等安排
正在落实。公司将持续统筹经营回款、融资续作、债务偿付和资产盘
活,防范短期偿债风险。
三、控股股东借款及担保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及独立融资能
力
(一)向控股股东借款及控股股东担保情况
截至2025 年末,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的借款余额为4.28 亿元,列报于其他应付款。相关借款主要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部分原有金融机构借款、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及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部分金融机构授信、
债券融资或其他融资安排由控股股东或其他增信机构提供担保或增
信支持。
(二)对控股股东支持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控股股东借款及担保支持仅是公司当前融资安排和流动性保障
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仍具备一定外部融资基础和资产盘活能力,主
要体现在: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存量资
产、应收款项、林地资产及生产经营资产,可通过授信续作、抵质押
融资、债务置换、资产处置回款等方式补充资金来源;公司正在推动
产业转型、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盘活、债务期限结构优化,相关业务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四、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主要生产基地和主
要业务未发生停滞;公司未发生债务逾期、债券违约、主要银行抽贷
断贷等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公司金融机构授信续作、
资产处置回款及主营业务改善措施正在推进中。
基于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态、债务偿付安排、金融机构融资沟通、
资产处置计划及主营业务改善措施,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以持续经
营假设编制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具有合理基础。
公司将持续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1、聚焦集装箱地板主业,优化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动态平
衡自产和OEM 比例,提高订单质量和交付效率;
2、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和客户信用管理,提高销售回款效率;
3、优化采购节奏、库存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改善经营活动现
金流;
4、推进林地资产处置及其他低效资产盘活,改善资产流动性;
5、持续推进银行授信续作、债务置换和债务期限结构优化,降
低短期偿债压力;
6、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预算管理,提高资金计划管理能力和风
险预警能力。
【年审会计师回复】: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分析程序:
1、盈利能力:分析公司近三年利润表,关注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指标变动趋势,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呈现先上升又下降的波动性变
化,净利润则为持续亏损趋势;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周期及下游客户需
求变化,分析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且亏损持续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
析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动态平衡自产和OEM 比例,提高
订单质量和交付效率等改善措施。
2、偿债能力:计算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偿债指标,经
计算,公司本年资产负债率44.90%,流动比率2.57;分析公司的债
务结构和短期债务到期情况,公司流动资产剔除资产变现能力较弱的
消耗性生物资产后的金额为8.66 亿元,流动负债剔除控股股东借款
后余额为12.58 亿元,结合公司拟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21 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债务未有逾期支付情况和展期安
排等情况,公司未来12 个月不存在强制清偿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分析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公司账面持有资金
3.5 亿元;分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公司本年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近几年呈正负波动性;分析公司拟采取优化采购节奏、
库存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推进林地资产处置
及其他低效资产盘活,改善资产流动性、持续推进银行授信续作、债
务置换和债务期限结构优化,降低短期偿债压力等改善措施;公司未
来12 个月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