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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隆平高科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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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股东会通过董事会换届及章程修订等常规议案

本次公告为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主要是董事会换届、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未披露订单、业绩、资产交易、监管处罚或经营变化。

📄 原文隆平高科↗ 原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6-3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不做 隆平高科(000998.SZ)
常规股东会决议,未涉及经营、业绩、订单、资产重组或监管等可形成短线 edge 的新增事项,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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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公告为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主要是董事会换届、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未披露订单、业绩、资产交易、监管处罚或经营变化。

主要风险

  • 公告未形成公司级新增净利空或可量化经营影响。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948 字
1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6-3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勇先生因线上参会不便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桑瑜女士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
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4 人,代表股份538,995,0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6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73,550,81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0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9 人,代表股份465,444,2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6748%。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刘志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2,864,362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8626%。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1,785,087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17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刘志勇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桑瑜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382,287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58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303,01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57%。

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桑瑜女士
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黄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386,39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59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307,124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8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黄征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卢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385,28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59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306,009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卢文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许靖波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385,89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59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306,616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8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许靖波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刘祥华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580,7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955%。

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501,44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1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刘祥华女
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李少昆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387,894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59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308,619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9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李少昆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刘贵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410,71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9639%。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331,44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63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刘贵富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白俊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33,616,63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02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52,537,35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9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白俊女士

5
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36,851,8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4%;
反对1,996,7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5%;弃权146,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772,622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28%;反对1,996,7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1.2644%;弃权1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30,078,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57%;
反对8,421,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624%;弃权495,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8,999,275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536%;反对8,42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3328%;弃权4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36%。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