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桂发祥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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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祥完成出售已回购股份1%,所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为4月已披露计划内执行结果,出售比例1%,且公告明确不影响当期利润。
📄 原文桂发祥↗ 原文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达1%暨出售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1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6-022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达1%暨出售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不做 桂发祥(002820.SZ)
计划内出售已回购股份完成,比例仅1%,公告明确不影响当期利润,缺乏新增经营或估值重定价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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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为4月已披露计划内执行结果,出售比例1%,且公告明确不影响当期利润。
- 事件性质偏程序性,既没有新增经营订单、盈利上修或资产重估,也没有形成可执行的同向交易催化。
主要风险
- 若市场把回购股份出售解读为短期供给压力,可能压制情绪,但该计划已完成且规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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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6-022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达1%暨出售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 年5 月26 日至2026
年8 月2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008,600 股(含),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占比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已完成,实施情况与既定计划不存在差异。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3 月7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决议
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 万元(含)、不低于3,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 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及后续出售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 年3 月8 日至2024 年3 月22 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
2
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9.61 元/股,最低为8.39 元/股,均价为9.05 元/股,支付
的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551.36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2,00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00,868,295 股的1%,最高成交价为10.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0 元/股,出售均价为8.89 元/股,本次出售成交总额为17,852,341.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出售计划已完成。
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868,295
100.00%
200,868,295
100.00%
其中: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
5,525,200
2.75%
3,516,600
1.75%
股份总数
200,868,295
100.00%
200,868,295
100.00%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既定计划不存在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
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
四十一条规定的下列禁止交易期间交易: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3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公司本次出售计划预披露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为5,650,200 股,单
日最大出售量为928,400 股(2026 年7 月16 日),未超过本次出售计划预披露前二
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即1,412,550 股);
(4)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综上,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与既定计划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6-022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达1%暨出售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 年5 月26 日至2026
年8 月2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008,600 股(含),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占比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已完成,实施情况与既定计划不存在差异。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3 月7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决议
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 万元(含)、不低于3,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3 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及后续出售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 年3 月8 日至2024 年3 月22 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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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9.61 元/股,最低为8.39 元/股,均价为9.05 元/股,支付
的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551.36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2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6 年7 月27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2,00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00,868,295 股的1%,最高成交价为10.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0 元/股,出售均价为8.89 元/股,本次出售成交总额为17,852,341.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出售计划已完成。
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868,295
100.00%
200,868,295
100.00%
其中: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
5,525,200
2.75%
3,516,600
1.75%
股份总数
200,868,295
100.00%
200,868,295
100.00%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前期披露的既定计划不存在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
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
四十一条规定的下列禁止交易期间交易: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3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1)委托价格非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公司本次出售计划预披露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为5,650,200 股,单
日最大出售量为928,400 股(2026 年7 月16 日),未超过本次出售计划预披露前二
十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即1,412,550 股);
(4)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综上,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与既定计划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