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万孚生物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北京时间·🕒 发布 16:22:27·⟳ 抓取 16:25:08 +2m41s·⚡ 决策 07-28 16:25:47 +39s·91.3 天前
万孚生物拟回购3000万至6000万元股份并由董事长增持2000万至4000万元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3000万至6000万元股份,按上限仅约占总股本0.47%,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原文万孚生物↗ 原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不做 万孚生物(300482.SZ)
回购上限仅6000万元、约占总股本0.47%,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长增持上限4000万元也偏小,属于信心表达而非足以推动短线重定价的硬催化,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3000万至6000万元股份,按上限仅约占总股本0.47%,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董事长拟增持2000万至4000万元,属于信心表达,但金额与公司体量相比偏小,短线重定价弹性有限。
主要风险
- 回购用途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非直接注销式回购,短线每股收益增厚逻辑弱。
- 回购方案明确不构成二级市场回购承诺,且需在3个月内择机实施,执行节奏不确定。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000 字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于
2026 年7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7.06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6,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
购价格上限27.06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0.86 万股至221.7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
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继华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
前景的认可,计划于2026 年7 月29 日至2026 年10 月28 日期间以自有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
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4,000 万元(含
本数)。
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
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作出回
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
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
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
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
回购方案。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成长,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
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6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
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06 元/
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17,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022,432
8.12%
40,239,726
8.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066,407
91.88%
427,849,113
91.40%
总股本
468,088,839
100.00%
468,084,76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06 元/
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08,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022,432
8.12%
39,131,079
8.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066,407
91.88%
428,957,760
91.64%
总股本
468,088,839
100.00%
468,084,76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673,416.81 万元(未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1,716.34 万元(未经审计)。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6,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回购金额占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
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9%和1.09%,因此本次
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逐步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
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
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彭仲雄先生于2027 年2 月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票29,700 股,减持均价20.77 元/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2)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3)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继华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计划于2026 年7 月29 日至2026 年10 月28 日期间以
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4,000 万元
(含本数)。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
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并可由公司管理层转
授权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的前提下,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一)2026 年7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预计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4、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
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5、如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
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6、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
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六、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
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
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
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
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
方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于
2026 年7 月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7.06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6,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
购价格上限27.06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0.86 万股至221.7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至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
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继华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
前景的认可,计划于2026 年7 月29 日至2026 年10 月28 日期间以自有资金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
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4,000 万元(含
本数)。
除此之外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
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期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作出回
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
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
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
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
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
回购方案。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成长,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
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6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
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
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06 元/
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17,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022,432
8.12%
40,239,726
8.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066,407
91.88%
427,849,113
91.40%
总股本
468,088,839
100.00%
468,084,76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7.06 元/
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08,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4%。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022,432
8.12%
39,131,079
8.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066,407
91.88%
428,957,760
91.64%
总股本
468,088,839
100.00%
468,084,76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673,416.81 万元(未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1,716.34 万元(未经审计)。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6,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回购金额占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
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9%和1.09%,因此本次
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逐步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
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
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彭仲雄先生于2027 年2 月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票29,700 股,减持均价20.77 元/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2)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3)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继华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计划于2026 年7 月29 日至2026 年10 月28 日期间以
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4,000 万元
(含本数)。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
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
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并可由公司管理层转
授权相关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全权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事项,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重新表决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的前提下,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一)2026 年7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预计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4、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
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5、如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
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6、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
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等内容。
六、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
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
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
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
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
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
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
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
方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