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正元地信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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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地信控股股东自愿延长50.03%股份锁定期12个月
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将385,207,800股、占总股本50.03%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从2026年7月30日延至2027年7月30日,短期降低解禁减持压力。
📄 原文正元地信↗ 原文
正元地信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6-017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不做 正元地信(688509.SH)
延长锁定期仅缓解解禁减持压力,不改变收入、利润或订单预期,且该控股股东此前已多次延长锁定,短线edge不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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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将385,207,800股、占总股本50.03%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从2026年7月30日延至2027年7月30日,短期降低解禁减持压力。
- 该事项不改变公司订单、收入、利润或经营预期,更多是股东信心表态和供给压力后移。
主要风险
- 这是第三次延长锁定期,市场可能已将控股股东稳定持股预期纳入定价,短线重定价弹性有限。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29 字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6-017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自愿将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27年7月30日。本次
延长锁定期的限售股数量为385,2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3%。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自愿延长所持有正元地理信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5 月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
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467,299.10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
于2021 年7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00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
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局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
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局直接或间接持
有正元地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果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
持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2、控股股东首次延长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前述锁定期内,本局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3、控股股东第二次延长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前述锁定期内,本局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控股股东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前述锁定期内,本局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三、控股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本次自愿延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
期至2027 年7 月30 日,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具体情
况如下:
控股股东名
称
限售持股数量
(股)
限售持股比
例(%)
原限售期到
期日
本次延长后限售
期到期日
中国冶金地
质总局
385,207,800
50.03
2026/7/30
2027/7/30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6-017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自愿将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继续延长12个月至2027年7月30日。本次
延长锁定期的限售股数量为385,2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3%。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自愿延长所持有正元地理信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5 月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
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9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467,299.10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
于2021 年7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00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
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局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
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如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局直接或间接持
有正元地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如果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
持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2、控股股东首次延长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前述锁定期内,本局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3、控股股东第二次延长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前述锁定期内,本局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控股股东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作出如下承诺:
(1)在前述锁定期内,本局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2)本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局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正元地信股份。
(4)本局承诺如正元地信股票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正元地信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
正元地信股份。
三、控股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本次自愿延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
期至2027 年7 月30 日,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具体情
况如下:
控股股东名
称
限售持股数量
(股)
限售持股比
例(%)
原限售期到
期日
本次延长后限售
期到期日
中国冶金地
质总局
385,207,800
50.03
2026/7/30
2027/7/30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