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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锌业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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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控股股东定增限售股将于8月3日解禁流通

本次只是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的例行解禁,未披露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 原文锌业股份↗ 原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第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
不做 锌业股份(000751.SZ)
例行限售股解禁且未披露减持计划,只有潜在供给压力,没有确认的公司级净损害或可执行同向交易边界,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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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次只是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的例行解禁,未披露控股股东减持计划。
  • 解禁规模为2.06亿股、占总股本12.7357%,形成潜在供给压力,但没有确认的出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承诺违约事实。

主要风险

  • 若宏跃集团后续披露减持计划或质押压力,本次解禁可能转化为实际抛压;当前公告尚未确认该负面事实。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440 字
第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跃集
团”),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5,76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5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8 月3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宏
跃集团发行205,761,316 股股票,于2023 年8 月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15,630,595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7 月31 日披露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
承诺期
限
履行情
况
公司向特定
对象宏跃集
团发行股票
205,761,316
股,宏跃集团
就本次认购
股份出具相
关承诺。
股份限
售承诺
本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并同意配合上市公司在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双方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对股份限售
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双方签署的生效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本次发行结束
后,在锁定期限内,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使本公司增加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亦
应遵守前述约定。
2023 年
7 月19
日
2023 年
7 月19
日至
2026 年
8 月3
日
正常履
行

第2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因实控人宏
跃集团权益
变动,相关方
出具《权益变
动报告书》。
同业竞
争
1.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
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
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
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次股权
划转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活动;4.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
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
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
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
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
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
决。
2015 年
12月29
日
长期有
效
正常履
行
关联交
易
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地位及重
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
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
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
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3.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1)督
促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2)
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
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
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5 年
12月29
日
长期有
效
正常履
行
公司收购葫
芦岛宏跃北
方铜业有限
责任公司股
权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
方宏跃集团
作出相关承
诺。
本次重
组申请
文件真
实性、
准确性
和完整
性
1.本公司保证为上市公司及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
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和
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
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
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4.本公司保
证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引用
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
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本公
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
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1 年
8 月23
日
2021 年
8 月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29
日
履行完
毕
标的公
司权属
情况承
诺
1.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依法享有
对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完整有效的占有、使用、收
益及处分权,具备作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的资格。2.
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
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
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本公司对持有
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该等股
2021 年
8 月23
日
2021 年
8 月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29
日
履行完
毕

第3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权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
不存在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
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任
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
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
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并保证前述状态
持续至本次重组的交割之日。4.本公司确保标的公司
截止交割日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行政
处罚、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争议的情形。
无违法
违规和
诚信状
况承诺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
相关的行政处罚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4.本公司不存在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或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的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
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也
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
情形。6.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宏跃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最近五年
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的
情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3.本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形。4.本人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仲裁的情况,或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5.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
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6.本人不存
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2021 年
8 月23
日
2021 年
8 月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29
日
履行完
毕
业绩补
偿承诺
1.宏跃集团承诺标的公司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203 万元、5,886 万元、6,455
万元,承诺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8,544 万元。若
本次交易未能在2021 年12 月31 日前(含)完成交
割,则业绩承诺期将作相应顺延。2.锌业股份将聘请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
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计,
并对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
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及出具《专
项审核意见》。3.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
际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则触发宏跃集团的
业绩补偿义务,宏跃集团应向锌业股份补偿的金额=
标的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
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4.宏跃集
团业绩补偿的方式为现金补偿,宏跃集团应在收到锌
业股份发出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将现金补偿
款一次性汇入锌业股份指定的账户。5.如宏跃集团未
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向锌业股份进行相关现金
2021 年
8 月23
日
2021 年
1 月1
日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
履行完
毕

第4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补偿,锌业股份有权要求宏跃集团继续履行《业绩补
偿协议》,宏跃集团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支付
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锌业股份支付违约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
保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8 月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5,76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5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 名,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
葫芦岛宏跃集团有限公司
205,761,316
205,761,316
12.7357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
性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
售条件
流通股
/非流
通股
205,761,841
12.7357%
-
205,761,316
525
-
高管锁
定股
525
-
-
-
525
-
首发后
限售股
205,761,316
12.7357%
-
205,761,316
-
-
二、无
限售条
件流通
股
1,409,868,754
87.2643%
205,761,316
-
1,615,630,070
100.00%
三、总
股本
1,615,630,595
100.00%
-
-
1,615,630,595
100.00%

第5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介机构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2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