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交建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北京时间·🕒 发布 07-29(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37:46·⚡ 决策 07-28 16:38:19 +33s·91.2 天前
交建股份诉讼终审判决确认对方需支付工程款2425.28万元
交建股份(603815.SH)作为原告获得终审判决支持,对方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工程款2425.28万元及利息。
📄 原文交建股份↗ 原文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不做 交建股份(603815.SH)
诉讼进展金额仅2425.28万元且仍待履行,较前次判决金额下降,无法形成明确短线正期望,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交建股份(603815.SH)作为原告获得终审判决支持,对方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工程款2425.28万元及利息。
- 但本次判决金额较2026年4月重审一审的3200.11万元进一步下调,且公司明确称目前待履行、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 2425.28万元诉讼款属于工程回款进展,缺少短周期利润重估或新增订单弹性,不构成可交易利好。
主要风险
- 判决仍待履行,若回款进度低于预期,对现金流改善的实际贡献会进一步打折。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414 字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重审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24,252,841.58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待履
行,因此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情况
1.诉讼机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2024 年5 月,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诉阜
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2025 年5 月,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
皖1202 民初7488 号,判处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
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54,990,741.5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处阜阳市重点工程建
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公司工期延误损失2,703,881.09 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省交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截至重审一审判决前,被告陆续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2026 年4 月,安
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5)皖1202 民初22010 号判
处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省交
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32,001,141.58 元及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4、截至重审二审判决前,被告陆续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近日,公司收到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重审二审《民事判决书》(2026)皖12 民终
2997 号,判决如下:
(1)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5)皖1202 民初22010 号民事
判决第二项;
(2)变更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5)皖1202 民初22010 号民
事判决第一项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4,252,841.58 元及利息;
(3)驳回原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待履行,因此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7 月29 日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重审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24,252,841.58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待履
行,因此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
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案件情况
1.诉讼机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2024 年5 月,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诉阜
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
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2025 年5 月,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
皖1202 民初7488 号,判处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
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54,990,741.5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处阜阳市重点工程建
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公司工期延误损失2,703,881.09 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省交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3、截至重审一审判决前,被告陆续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2026 年4 月,安
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5)皖1202 民初22010 号判
处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省交
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32,001,141.58 元及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
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4、截至重审二审判决前,被告陆续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近日,公司收到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重审二审《民事判决书》(2026)皖12 民终
2997 号,判决如下:
(1)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5)皖1202 民初22010 号民事
判决第二项;
(2)变更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2025)皖1202 民初22010 号民
事判决第一项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24,252,841.58 元及利息;
(3)驳回原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待履行,因此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
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7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