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长城汽车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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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提示“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回售价低于转债市价
这是可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核心信息为回售期、回售价和停止转股安排,属于程序性提醒。
📄 原文长城汽车↗ 原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9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不做 长城汽车(601633.SH)
转债回售第四次提示公告属于程序性重复披露,回售价低于转债市价且非强制回售,对正股没有明确新增方向或短线交易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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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这是可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核心信息为回售期、回售价和停止转股安排,属于程序性提醒。
- 公告明确回售价格100.27元/张低于“长汽转债”当前收盘价,投资者回售可能亏损,不构成长城汽车正股的新增利好或利空。
- 没有新增订单、业绩、资本结构变化或强制现金流冲击,难以形成可执行的同向股票交易。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实际回售规模异常大,才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公司现金流和转债流动性的影响。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289 字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9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 年8 月10 日
回售期内“长汽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长汽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本计息年度(即2026 年6 月10 日至2027 年6 月9 日)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7 元/张(含当期利息)
卖出持有的“长汽转债”。截至目前,“长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
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A 股股票自2026
年6 月10 日至2026 年7 月2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公开发
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长汽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长汽转债”第六年(2026 年6 月10 日
至2027 年6 月9 日)的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50 天(2026 年6 月10 日
至2026 年7 月29 日),当期应计利息为100×2.0%×50/365≈0.27 元/张(含
税),即回售价格为100+0.27=100.2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长汽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长汽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049”,转债简称为“长汽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
(四)回售价格
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长汽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 年
8 月10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长汽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长
汽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长汽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7 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长
汽转债”。截至目前,“长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
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312-2197812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9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汽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 年8 月10 日
回售期内“长汽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长汽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
回售的,本计息年度(即2026 年6 月10 日至2027 年6 月9 日)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7 元/张(含当期利息)
卖出持有的“长汽转债”。截至目前,“长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
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A 股股票自2026
年6 月10 日至2026 年7 月2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公开发
行的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长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
“长汽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长汽转债”第六年(2026 年6 月10 日
至2027 年6 月9 日)的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50 天(2026 年6 月10 日
至2026 年7 月29 日),当期应计利息为100×2.0%×50/365≈0.27 元/张(含
税),即回售价格为100+0.27=100.27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长汽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长汽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049”,转债简称为“长汽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2026 年7 月30 日至2026 年8 月5 日。
(四)回售价格
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长汽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 年
8 月10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长汽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长
汽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长汽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27 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长
汽转债”。截至目前,“长汽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
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312-2197812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8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