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珠江股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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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披露资金拆借进展,逾期债权仍在执行或破产程序中且上半年未新增减值
本公告只是对2021年已到期未清偿债权的定期进展披露,核心逾期、诉讼、破产清算和减值计提均为旧事项。
📄 原文珠江股份↗ 原文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6-04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不做 珠江股份(600684.SH)
资金拆借逾期、诉讼执行和破产清算均为多年旧事项,本次未新增减值或回收突破,无法形成同向交易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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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公告只是对2021年已到期未清偿债权的定期进展披露,核心逾期、诉讼、破产清算和减值计提均为旧事项。
- 2026年1-6月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当前事件没有确认新的盈利、现金流或资产价值损害。
主要风险
- 存量逾期债权回收仍有不确定性,但本次公告未披露新的负面增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820 字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6-04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珠江股份”)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00 万元,其中对广州东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 万元,对
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6,500.00 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 万元已于2021 年6 月25 日到期未获清偿。
公司已分别于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对东湛公司的债权
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 万元、7,445.40 万元、8,539.64 万元、140.37
万元、148.78 万元,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 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6,500 万元债权投资已于2021 年6 月11 日到期未获清偿。公司
已分别于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80.25 万元、5,639.22 万元、70.42 万元,2024 年、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
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
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资金拆借
性质
报表列示
科目
账面投资余额
投资到期年限
年利率
累计应收
资金占用费
已收资金
占用费
应收未收回
资金占用费
广州东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非委托贷款
其他应收款
33,500.00
2021 年
12%
32,539.67
1,884.64
30,655.03
广州市盛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6,500.00
2021 年
15%
3,621.37
586.06
3,035.31
合计
----
----
40,000.00
----
----
36,161.04
2,470.70
33,690.34
注:上表所列合计数与各部分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 万元,其中:对东湛公
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 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 万元。公
司已收资金占用费2,470.70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33,690.34 万元,其中:对东
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0,655.03 万元,对盛唐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035.31
万元。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715.50 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一)东湛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 万元,累计应
收资金占用费32,539.67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1,884.64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30,655.03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91.86 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00 万元已于2021 年6 月到期未获清偿,详见公
司于2021 年6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对东
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 万元、7,445.40 万元、8,539.64 万元、
140.37 万元、148.78 万元,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
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 万元。
2020 年6 月8 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
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 年6 月1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
告》(编号:2020-026)。2021 年10 月21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0)粤01
民初719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东湛公司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500 万元
并支付利息,判决其余三名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 月23 日披露
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东湛公司
上诉状,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7)。
2023 年9 月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出具的案
号为(2022)粤民终2009 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
于2023 年9 月1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3-078)。2023 年
10 月25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编号为(2023)粤01
执7274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编号:2023-082)。
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高院(2022)粤民终2009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4-007)。2024 年7 月31 日,公司收到最
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4)最高法民申879 号,裁定如下:驳回颐和集
团的再审申请,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
2024-032)。目前,该案件在执行阶段,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3)
粤01 执7274 号,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1 日、9 月1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诉讼执行
进展的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9)。
(二)盛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 万元,累计应
收资金占用费3,621.37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586.06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3,035.31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502.45 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6,500.00 万元已于2021 年6 月到期未获清偿。根据减值
测试结果,公司已分别于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280.25 万元、5,639.22 万元、70.42 万元,2024 年、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新
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
盛唐公司已被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2 年6 月2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2022-027)。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于2022 年6 月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
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广州中院
出具的(2022)粤01 破94-1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95,753,064.93
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2,600 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 月14 日披露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编号:2023-038)。2024 年12 月27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2)粤01 破94-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盛唐公司破产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1 日披露的《关
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编号:2025-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客观反映资金拆借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推进情况、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减值
测试结果,截至2025 年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
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2026 年1-6 月
未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破产清算案件进展,并积极通过法律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也将根据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6-04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珠江股份”)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00 万元,其中对广州东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 万元,对
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6,500.00 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 万元已于2021 年6 月25 日到期未获清偿。
公司已分别于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对东湛公司的债权
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 万元、7,445.40 万元、8,539.64 万元、140.37
万元、148.78 万元,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 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6,500 万元债权投资已于2021 年6 月11 日到期未获清偿。公司
已分别于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80.25 万元、5,639.22 万元、70.42 万元,2024 年、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
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
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资金拆借
性质
报表列示
科目
账面投资余额
投资到期年限
年利率
累计应收
资金占用费
已收资金
占用费
应收未收回
资金占用费
广州东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非委托贷款
其他应收款
33,500.00
2021 年
12%
32,539.67
1,884.64
30,655.03
广州市盛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6,500.00
2021 年
15%
3,621.37
586.06
3,035.31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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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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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1.04
2,470.70
33,690.34
注:上表所列合计数与各部分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 万元,其中:对东湛公
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 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 万元。公
司已收资金占用费2,470.70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33,690.34 万元,其中:对东
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0,655.03 万元,对盛唐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035.31
万元。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715.50 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一)东湛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 万元,累计应
收资金占用费32,539.67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1,884.64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30,655.03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91.86 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00 万元已于2021 年6 月到期未获清偿,详见公
司于2021 年6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对东
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 万元、7,445.40 万元、8,539.64 万元、
140.37 万元、148.78 万元,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
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 万元。
2020 年6 月8 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
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 年6 月1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
告》(编号:2020-026)。2021 年10 月21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0)粤01
民初719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东湛公司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500 万元
并支付利息,判决其余三名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 月23 日披露
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东湛公司
上诉状,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 月1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7)。
2023 年9 月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出具的案
号为(2022)粤民终2009 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
于2023 年9 月1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3-078)。2023 年
10 月25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编号为(2023)粤01
执7274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编号:2023-082)。
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高院(2022)粤民终2009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4-007)。2024 年7 月31 日,公司收到最
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4)最高法民申879 号,裁定如下:驳回颐和集
团的再审申请,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
2024-032)。目前,该案件在执行阶段,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3)
粤01 执7274 号,详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1 日、9 月1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诉讼执行
进展的公告》(编号:2025-052、2025-059)。
(二)盛唐公司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 万元,累计应
收资金占用费3,621.37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586.06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3,035.31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502.45 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6,500.00 万元已于2021 年6 月到期未获清偿。根据减值
测试结果,公司已分别于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280.25 万元、5,639.22 万元、70.42 万元,2024 年、2025 年及2026 年1-6 月未新
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6 年第二季度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
盛唐公司已被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2 年6 月2 日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2022-027)。北京大成
(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于2022 年6 月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
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广州中院
出具的(2022)粤01 破94-1 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95,753,064.93
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2,600 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 月14 日披露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编号:2023-038)。2024 年12 月27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2)粤01 破94-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盛唐公司破产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1 日披露的《关
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编号:2025-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客观反映资金拆借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推进情况、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减值
测试结果,截至2025 年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
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 万元;2026 年1-6 月
未新增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破产清算案件进展,并积极通过法律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也将根据规则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