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东方新能Codex · 实盘不做把握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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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重大资产购买仅披露实施进展,电投瑞享工商变更尚未办结但不影响控制权
本公告只是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进展,交易预案、草案、股东会通过及部分股权过户均已在此前披露。
📄 原文东方新能↗ 原文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做 东方新能(002310.SZ)
重大资产购买的程序性进展公告,核心交易方案和控制权取得此前已披露,本次未新增可量化业绩或估值增量,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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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7-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本公告只是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进展,交易预案、草案、股东会通过及部分股权过户均已在此前披露。
- 新增信息主要是电投瑞享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办结,公告明确不影响控制权、交易生效和合并报表,缺少新的业绩或估值增量。
- 重组进展类程序性公告通常不构成短线正向重定价催化,当前无法形成同向可执行交易。
主要风险
- 后续工商变更时间仍有不确定性,但公告称不改变交易已生效、已交割且不可撤销的法律状态,暂不构成公司级净利空。
- 若后续披露交易条件变化、过户受阻或标的经营异常,需由新事件重新评估。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704 字
1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心”),以现金支付方式向锐电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海城
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向百瑞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投瑞享”)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城锐海、电投瑞享均
成为公司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
(一)交易审批与决策程序
1、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2
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关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交易已履行完
毕全部必要的决策程序。
5、202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部分股权完成过户暨实
施进展的公告》,明确已取得海城锐海、电投瑞享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整体按前期方案推进。公司已取得海城锐海100%
股权及电投瑞享80%股权的控制权,并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关资产日
常经营管理由公司全面负责,经营状态正常。
因相关变更流程办理周期较长,电投瑞享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结。该
事项不影响标的股权所有权已实质转移至公司的法律及会计实质(对电投瑞享的
控制权),不改变公司作为电投瑞享实际股东的法律地位,不构成交易条件的变
化,不影响交易已生效、已交割且不可撤销的法律状态,亦不构成对协议任何条
款的违反。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其他违约情形,公司对标的股权的权属真实、完
整且无瑕疵。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双方确认就电投瑞享80%股权的转让事宜不存
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将继续协同交易对方,积极推进后续股权过
户事宜。
三、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
2、电投瑞享交易对价中剩余40%价款,将于电投瑞享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就本次交易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股权的过户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公司
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不改变交易已生效、已交割且不可撤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法律状态,后续程序性事项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交易的实际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计持有全部出资份额的合伙企业东方新能(北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能企管中心”),以现金支付方式向锐电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海城
锐海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锐海”)100%股权,向百瑞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购买北京电投瑞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投瑞享”)8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城锐海、电投瑞享均
成为公司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
(一)交易审批与决策程序
1、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2
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关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交易已履行完
毕全部必要的决策程序。
5、202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部分股权完成过户暨实
施进展的公告》,明确已取得海城锐海、电投瑞享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整体按前期方案推进。公司已取得海城锐海100%
股权及电投瑞享80%股权的控制权,并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相关资产日
常经营管理由公司全面负责,经营状态正常。
因相关变更流程办理周期较长,电投瑞享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结。该
事项不影响标的股权所有权已实质转移至公司的法律及会计实质(对电投瑞享的
控制权),不改变公司作为电投瑞享实际股东的法律地位,不构成交易条件的变
化,不影响交易已生效、已交割且不可撤销的法律状态,亦不构成对协议任何条
款的违反。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其他违约情形,公司对标的股权的权属真实、完
整且无瑕疵。截止本公告日,交易双方确认就电投瑞享80%股权的转让事宜不存
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将继续协同交易对方,积极推进后续股权过
户事宜。
三、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承诺事项;
2、电投瑞享交易对价中剩余40%价款,将于电投瑞享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就本次交易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股权的过户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公司
对标的资产的控制,不改变交易已生效、已交割且不可撤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法律状态,后续程序性事项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交易的实际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这条决策早于决策账本(2026-10-08 起逐条追加),没有追加记录。